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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1第一条全体干部职工应遵守的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八)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九)不在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明码电报及普通邮件中传递或谈论秘密事项;(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游览、参观、探亲。第二条保密员应遵守的保密规定(一)保密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保密;
2、(二)保密员在收发、交接过程中要做好登记、签收,密件登记、签收本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密件的收发、保管,必须由保密员负责,及时逐件查对登记;(三)不得自行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须经制发机关、市保密局和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复印件须标明复印单位、份数和日期,视同正式文件、资料一样管理,阅办后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清退;(四)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的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存档等环节,都要严格履行登记制度;收发文登记簿应保存三年以上,以备查考;(五)送阅秘密文件应由保密员本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阅读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进行;借用秘密文件、资料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于借
3、用当天退回;(六)外出递送秘密文件过程中,不准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外出工作必须携带秘密文件的,须经有关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绝密文件原则上不准携带,确需携带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必须两人同行,共同负责。(七)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不准用普通邮件邮寄,不准用没有加密设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秘密文件。(八)秘密文件必须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由保密员保管、登记,并经常检查保密情况;保密员在工作调动或退休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2一、街道机关和各所辖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
4、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携带机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机密事项;不私存机密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要时刻提高警惕,严格保密纪律。二、加强保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一律由专人承办。各站所应指定专人承办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对收到的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办公室。三、秘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萱,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私人移动盘上均不得长期储存任何文件资料。四、秘密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紧急密件、密
5、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一般密件要在3天内处理完毕五、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交办公室登记保存,个人不得长期存放。六、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科导查阅、摘录和引用。七、复印文件、资料等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复印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发放文件应从工作需要出发,一般只发组织,不发个人。收、发、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应履行登记制度,做到事事有手续,件件有着落。传阅秘密文件应由办公封三定的人员统一掌握,非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八、机要人员和文秘人员对收
6、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凡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各站所必须交回办公室,由机要人员亲自到指定地点销毁。九、机关档案室、收发室、文印室属涉密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和逗留。未经办公室同意,非工作人员不得在打印室计算机上下载、复制和打印材料,不得在传真机上传、收涉密材料。十、报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稿件,凡涉及人事工作业务和引用内部统计数字、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十一、根据保密法的规定,街道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涉密事项的审查工作。十二、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彳巳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十三、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
7、行。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3一、街道形成的秘密文件、资料,在印制前都要依照规定标明密级、标识和保密期限,确定发放范围和份数,并在内部打印室或其他定点处印制。二、秘密文件、资料印制后,其成文草稿和重要修改稿以及历次印制清样,必须与正式文件同样对待,打印、印刷过程中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妥善保管或及时销毁。三、因工作需要复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经过批准,在定点处复制。四、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清退、销毁等各个环节,应履行登记制度,做到件件有手续,份份有着落。五、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应由机要人员或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六、外出人员因工作
8、需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时,应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游逛公共娱乐场所。七、选编、汇编秘密文件、资料,不得擅自提高、降低、解除密级,并按有关规定确定发放范围。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4为做好街道涉密信息的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制度。-会议制度(一)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保密形势,研究部署街道保密工作安排,学习传达相关文件及其他涉密工作相关事项。(二)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三)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录
9、像。(四)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二、宣传教育制度(一)街道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保密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保密案例。(二)在每年国家安全日通过张贴保密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社区广播等方式加强辖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三)街道每半年举办一次保密知识竞赛,扩展保密知识面三、办公室管理(一)不介绍身份不明的人员去领导办公室、会议室,除工作需要和其它必要情况外,不得随意泄露领导使用的内部电话号码。住址和活动日程。(二)来街道办事人员要做好登记,询问事由,要求找领导面谈的,及时跟领导请示。(三)街道工作人员进入领导办公室工作时,不准翻阅领导的文件、资料,出入要锁好门。
10、四、计算机管理(一)建立计算机信息责任制,建立台账,一人一机一记录网络主机管理专人负责。(二)在党政办公室内设保密计算机配有保密U盘,处理涉密信息。(三)保密计算机和联网计算机不得交叉使用。(四)街道联网计算机在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语。(五)街道上网电脑和普通U盘不得违规存储、处理涉密文件和资料,保密文件资料须通过保密计算机和保密U盘下载。五、文件管理(一)涉密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严格按照大庆街道收发文管理制度,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二)持有涉密文件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涉密文件收纳存档,不得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三)严格文件收发、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的保密,收发文件
11、必须严格履行登记、签收(四)街道办公人员不得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等互联网方式处理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工作秘密。(五)涉密文件、资料要严格执行定期清理、清退和按时归档、销毁制度。六、涉密人员管理(一)新入职人员必须参加岗前保密教育,学习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在私人信件、电话或在亲属、子女面前,不得谈论秘密。(二)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三购密人员上岗和离岗前要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涉密人员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四)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签订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
12、起实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5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部门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南山街道办事处各科室对J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本规定所称保密审查,是指南山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办公室对本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
13、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第三条保密审查应当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既要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要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第四条保密审直工作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下的职能机构负责制,由政府信息形成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负责,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协调、督促。第五条各科室应当建立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杳的工作程序和责任。第六条经审查,确定属于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除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之外,应当公开。第七条经审查,确定属于国家秘窗、商业
14、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公开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应公开。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公开。第八条经审查,对是否可以公开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信息,按保密法第十T第二款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第九条在保密审查过程中,对含有不应公开内容的政府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作区分处理,删除不应公开的内容后可以公开。第十条在保密审查过程中,信息公开机构认为需要,可以征求相关科室和
15、单位的意见,被征求意见的科室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并作答复。第十一条保密审查必须有文字记载。文字记载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审查信息的标题及文号或者内容摘要;(二)保密审查认为不应公开的依据;()保密审查的结论或者处理意见;(四)保密审查承办人的签名、日期;(五)本单位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的签名、日期;(六)本单位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内容。保密审查文字记载自产生之日起,应当保存三年以上。第十二条定期对本单位确定的国家秘密进行清理,对符合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按法定程序解密。清理工作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6为严格落实河长制保密制度,依据城中区河长制办公室保密制度,特制定人民街街道办事处河长制办公室保密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第一条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守国家档案机密,不失密、不泄密。第二条街道河长办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萱工作。保密文件、传真、电报、信函、档案及各种保密资料的印刷、收发、传递、阅办、借阅、清退、保萱、归档、移交和销毁等,都必须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第三条机要件传送由区河长办档案菅理人员负责专柜存放逐份登记,及时呈送领导批示,并严格按批阅范围传阅。阅办完毕的机要件应及时清退,不得私自存留和销毁。第四条翻印、复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