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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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柏乡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邢台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和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为工作原则,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杳整治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受纳水体一排污口一排污

2、通道一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入湖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二、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河道排污口排查;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河道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建立科学、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实现排污口分类监管全覆盖。三、重点任务(一)全面开展排查。1 .全面摸清底数。各有关乡镇政府、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l2322021)工作要求,按照三级排查模式,综合人工徒步及科技手段等方式,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口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全面摸清排污口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对排

3、查出的排污口,依据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I2352021)规范编码命名,填报入河排污口排杳溯源信息表,全面建立排污口台账。各有关乡镇、有关责任单位自2023年每个季度末,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信息表报县生态环境分局。(贵任单位:王家庄乡、柏乡镇、内步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二)系统推进溯源2 .确定责任主体。根据排污口排查结果,通过资料溯源、调查溯源等方式,查清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及属地乡镇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责任主体清单。原则上,排污口设置申请单位为责任

4、主体,无明确设置申请单位的,由实际使用该排污口排污单位为责任主体。经溯源后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属地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3 .同步监测研判。为全面掌握入河水质、水量、污染物种类,按照“边查边测的原则,在人工现场排查阶段应对疑难复杂点位开展监测工作。重点排污口既要上岸查污染源,又要同步开展河流水质监测,用数据溯源污染段和污染点,准确掌握流域水环境突出问题及成因,推动实现精准治污。(三)分类实施整治4 .明确排污口分类。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

5、其中,工业排污口包括工矿企业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雨洪排口等;农业排口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等;其他排包括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等。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污水种类、排放量等实际确定排污口分类。5 .明确整治要求。各有关乡镇、有关责任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和“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2023年10月底前,填报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清单,制定整治方案,根据排污口及责任主体清单,细化明确每个

6、排污口具体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实施分类整治。整治工作应坚持系统治理,以截污治污为重点,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配套及改造、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统筹安排,有效解决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管网空白等难点、痛点问题。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合理设置整治期限,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通过对排污口取缔、合并、规范,最终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实现排污口数量压减、布局优化、设置规范。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确保安全有序,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

7、企事业单位推进整治。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6 .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应当依法予以取缔。未经审核同意设置且达不到规范整治要求的排污口,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7 .清理合并一批。有序推进排污口清理合并工作,积极推动依法规范将住建局修建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接入污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散排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其他管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县住

8、建局、县城管局工业园区内企业现有多个排污口的要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后排入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8 .规范整治一批。各有关乡镇、有关责任单位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要求,从设置合法性、建设规范性和排污合理性等方面明确需要整改的问题,分类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存在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组织清理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管、支线,原则上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共用排污口的,应明确各排污单位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教明,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针对性措施。对存在建设不规范、布局不

9、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进行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设置专门的入河排污口监测采样点,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四)推进长效监管9 .加强规划引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要充分考虑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 .严格设置审核。对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工业企业要按程序报市生态环境局进行

10、排污口设置审核、备案。对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排污口设置审核,应征求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防洪评价审批手续。排污口审核、备案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11 .强化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职责等,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务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工矿企业排污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加强对工矿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要适当加大监测频次

11、;城管部门负责加强城区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对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排口,大中型灌区排口;住建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区段(工兴大街-污水处理厂出口)午河两岸除雨洪排口外的其他各类排污口;各有关乡镇负责城区外辖区内各雨洪排污口和非法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雨洪排口。水务部门负责县域内河道两侧各类排污口的综合管理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有关系责任单位进行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督促排污口责任主体开展自行监测,公开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农

12、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乡镇)12 .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建立完善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贵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柏乡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乡旗、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县级牵头抓推进、乡镇、有关责任单位具体抓落实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各相关乡镇、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整

13、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同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统筹制定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加强协调和工作衔接,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组织调度,督促各有关乡很、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责任,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进行通报。各相关乡镇、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全县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二)强化考核问贵。将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重要工作内容。强化督导检查,对在排污口排杳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不求实效、瞒报漏报、弄虚作假、进展迟缓

14、等突出问题的,按照情形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乡镇、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三)严格环境执法。县生态环境部门要以严厉打击涉水环境问题为重点,倒逼陆域污染源治理,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管借道排污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四)强化科技支撑。组织开展排污口管理基础性研究,分析排污口空间分布及排放规律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推动构建“受纳水体一排污口一排污通道一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为科学、精准推动全区水环境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五)加强公众监督。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引

15、导公众投入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加大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强化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排污口责任主体应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增强排污单位自律意识。各有关乡镇、有关责任单位要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和渠道,鼓励公众举报违法排污行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附件:1.柏乡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 .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信息表3 .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清单柏乡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吴军章李明强政府副县长县生态

16、环境分局局长成员:陈占彬县城管局局长郝立辉县住建局局长常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石京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胜利县水务局局长王彦平柏乡镇镇长冯晓亮内步乡乡长赵争粉王家庄乡乡长贾玉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明强同志兼任,负责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调度和督促指导等工作。柏乡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信息表序号井本信息扑查情况溯源信息乡慎、WM详细地址坐标入河排污口名称鬻类污口编码排入水体名需*入水功能区名眷扑入水体水质目标河湖长姓名及联系方式是否暨记或审批现场情况废污水井放量(吨/天)废水来源责任主体经度纬度-St分类二a分类排水特征排放方式周边环境常状况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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