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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贵阳贵安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公共服务综合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及过程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1473号)和贵阳市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打造一批资源配置优、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推进国家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贵阳贵安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公共服务综合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办法起草过程中,市发展改革委认真学习了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吸收借鉴了省内外各市经验,2024年4月初
2、形成了初稿。二、主要内容办法共分五章十四条,具体包括:(一)总则。主要包括背景目的、坚持原则等内容。明确了综合体定义内涵,认定管理工作原则,工作机制。(二)主要任务和申报条件。主要包括综合体主要任务,围绕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需求,搭建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构筑开放、共享、协同、共赢的产业生态体系,明确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三)申报材料和认定流程。主要包括申报材料、认定流程等内容。明确了申报工作要求,申报、评审、认定等流程,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四)运行与管理。主要包括建立综合体运行情况年度报告制度、运行评价等内容。明确了对已认定综合体管理内容,经认定的综合体自行开展年度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备案。每两年对认定的综合体开展运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给予摘牌,3年内不得再申请。规定综合体重大变更、取消其综合体称号情形。(五)附则。主要包括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