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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及政策依据我市关于促进珠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珠府办202013号)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深入贯彻国家、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二、主要内容说明政策共十条,其中,第一条和第十条分别为适用主体和附则。支持政策条款共有八条,具体如下:第二条支持设计业做优做强,共有4条细分条款,主要内容如下:(1)引进高端研发类企业,按照不超过其购置软件和研发设备实际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5000万
2、元。(2)支持EDA工具软件购买、租用和研发,对购买EDA工具软件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支出费用的30%给予补贴,其中对国产EDA的补贴比例可提高至50%,年度最高300万元;对租用集成电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EDA工具软件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100万元。对从事EDA工具软件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按照不超过实际EDA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100O万元。(3)支持集成电路芯片MPW流片和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对MPW流片项目,按照不超过流片费用的7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300万元,对首轮工程流片,按照不超过首轮流片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500万元,其中采
3、用14纳米及以下工艺的,年度最高可达800万元。(4)鼓励开展车规级认证。对集成电路企业产品或产线通过国际汽车电子协会车规级产品测试标准系列(AEcQ系列)、汽车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ATF16949)等,按照不超过实际认证费用的30%给予补助,年度最高200万元。第三条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共有2条细分条款,主要内容如下:(1)引进培育先进制造业。对新引进和新扩产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含)以上的生产制造、先进封装测试、高端元器件、化合物半导体等制造业企业,对设备投入给予不超过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亿元。其中材料、设备类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可放宽至5亿元。(2)支持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集
4、成电路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企业设备投入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具体按市级技术改造政策执行。第四条加快培育优质企业。鼓励优质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每年公布珠海集成电路十强企业名单。支持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发展,具体按照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管理办法(珠科创(2024)19号)给予支持。第五条支持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对集成电路领域开展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的项目予以事前资助和配套支持。具体按照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实施办法(珠科创(2022)75号)执行。第六条支持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支持提供芯片可靠性测试、芯片仿真验证、IP资源服务等支撑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公共技术服务,经评审,对企业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给予事后补贴,最高300万元;对非盈利性机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70%给予事前资助,最高500万元。第七条支持琴珠澳产业协同发展。加强与横琴、澳门产业互动和对接沟通,推进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市重大先进制造业政策支持范围。第八条加快人才引进和集聚,共有2条细分条款,分为支持创新创业团队和支持集成电路人才集聚。第九条支持多元化金融服务,共有3条细分条款,分别为用好产业基金、发挥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制度作用和加强普惠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