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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9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食品经营者应当遵从自己乐意、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其供应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对显现质量问题的食品依法先行承当相关责任。2、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经营假冒商标、假冒厂名、厂址等食品,不伪造进货凭证,守法经营。3、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存放、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感染。4、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自动向向消费者供应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食堂食品安
2、全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掌控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订立本方法。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紧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看法,必需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实在负责监督检查学
3、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合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材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刻到现场进行
4、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乐观搭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不安全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1、未
5、依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矫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显现问题的;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3、不自动搭配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4、未及时转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1、不自动搭配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矫正、制止的。3、不及时转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显现失误的;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6、;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6、未履行好食堂安全管理责任,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从业经理的责任: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2、进购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3、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4、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5、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的;6、发现食品原材料有问题不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8、职工有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9、未对职工及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培训的;10、疏于
7、管理显现其它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或事故的。第十条责任及处分(一)处分原则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肯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予以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予以直接责任人革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8、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予以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二)处分种类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方法的应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革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失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看法,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二条本方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方法经校长办
9、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篇3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订立本管理制度。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二、食品原材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需时消毒处理。三、植物性食品原材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次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四、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
10、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五、切配好的半产品应避开污染,与原材料分开存放,并应依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材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11、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订立本管理制度。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rc。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开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流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需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依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管。四、烹调后至
12、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出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需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六、用于原材料、半产品、产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
13、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4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在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1、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是工地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设有对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设有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建筑工地食堂建设应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2.1 设置在离工地垃圾堆(场)、坑式洗手间、粪池等有毒有害场合25米以外地形较高的地方,并有符合卫生要求的上下水道。2.2 设置独立厨房和食物贮存间。洗菜区具备禽肉、蔬菜分开的清洗池。2.3 食堂顶棚、墙壁、地面使用防霉、
14、防潮、防水料子,墙面料子到顶并便于清洁,地面做硬化和防滑处理。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小于1.5米。2.4 食物贮存间内粮食存放台距离墙和地面大于0.2米,窗户排风口距地面2米以上。2.5 5配备必需的排风设施、冷藏设施、消毒保洁以及消防防火设施,配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废弃物处理设施。3、采购猪肉、蔬菜、牛羊肉、禽类、水产品、熟肉制品、乳品及乳制品、豆制品、酱油、食醋、饮用桶装水、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水果、食盐、散装白酒等列入重点名录的食品,对购进的货物应当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销售凭证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并保管复印件备查
15、。4、建筑工地食堂加工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4.1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4.2易腐食品冷藏;4.3 制售凉菜有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备,不具备凉菜制作专间条件的,不得制作和供应凉菜;4.4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等安全、无害,不得使用非食品容器盛装食品及其原材料;4.5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用具使用前必需洗净、消毒。4.6 筑工地食堂加工食品应当符合下列规定:5.1 不得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5.2 禁止食用未熟透的扁豆;5.3 禁止销售无有效保质措施的熟肉制品;5. 4禁止建筑工地食堂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5.5 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不洁物;5.6 不得采购无证照商贩经营的食品。6、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体检证以及相关食品卫生培训证后方可从业。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含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7、建筑工地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除采取抢救、调查与掌控措施外,应当立刻向本地建设局和卫生局报告;同时乐观搭配卫生行政部门、建筑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