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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规章制度(3篇)食品安全管理的内容集中概括为提高生活质量,保证社会公共利益。这就决议了食品安全管理是永久性存在的,而且随着社会发展会常常进行调整。下面是为小伙伴们精心整编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3篇),希望可以抛砖引玉,帮忙到大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订立本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管理措施。二、按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方法的要求,办理领取或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亮证经营。三、组织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餐饮服务。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五、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
2、,批判和嘉奖,制止违法行为。六、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七、帮助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监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貉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到最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订立本预案。一、本店实行食品安全事故法人负责制,由法人全权负责食品安全管理。二、应急处貉程序(一)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刻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貉负责人报告;立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
3、的食品及其原材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本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住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重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依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掌控措施。(二)立刻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刻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三)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存,供应留洋食物。(四)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搭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
4、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重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三、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貉欠妥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貉领导小组力气做好中毒人员的安顿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一、食品添加剂必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方法的规定使用。二、本店使用的食品均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肯定要使用的,应尽量少用。三、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四、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来掩盖食品的
5、缺陷(如霉变、腐败)或作为造假的手段。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需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便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方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六、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需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七、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需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含: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重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八、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
6、出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九、配备有食品添加剂专用称量工具,严格依照使用量使用。十、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需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十一、每次使用须有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做好台帐并予以保管两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三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订立本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全部餐饮工作人员(包含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
7、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需时接受临时检查。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刻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形,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七、从业人
8、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管,以备检查。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订立本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含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订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含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四、培训方式
9、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订立本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0、:1、处理食物前;2、上洗手间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捧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洗手间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探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着专间工作衣帽从
11、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订立本管理制度。一、全部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需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转变工作服式样。二、工作服(包含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
12、工作服应每天更换。四、从业人员上洗手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阔别食品处理区。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5、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订立本管理制度。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辨别常识。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
13、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含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含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
14、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
15、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供应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次序整理、妥当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