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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为保障地震发生后我院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充分利用医院现有条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地区地震灾害发生时所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医院成立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地震医疗救护小组(一)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本预案,对医院抗震救灾工作实行统一指挥
2、;2、协调、指导全院抗震救灾医疗救护、自救等工作;3、组织和协调全院卫生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4、对灾区医疗救助卫生防疫病工作进行紧急支援(二)地震医疗救护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1、发生地震时,需将患者撤离病房,疏散至广场空地或院内紧急避难场所撤离中医护人员要注意维护秩序,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恐惧2、情况紧急不能撤离时,叮嘱在场人员及患者寻找有支撑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护头颈、眼睛、捂住口鼻3、维持秩序,防治混乱发生(二)组织领导地震灾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医疗救援工作,并立即启动地震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统一指挥、调度卫生应急的救援工作(
3、三)自救地震发生时,震区人员应镇定沉着,迅速采取自救措施,地震发生时迅速躲到安全处等医务人员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四)医疗救治1、地震灾害的现场救援应在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在救灾部门抢险救援人员的帮助下,首先搜寻、集中伤员,然后检伤分类,先重后轻,现场抢救,及时转送2、医护人员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种顽色的腕带,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识,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危急伤员及有抢救价值的伤员优先得到抢救,一般伤员得到及时治疗3、采取先救命、再治伤的的救治原则,对呼吸道梗阻和窒息、心脏骤停等危及生命的急症伤员,要清除伤员呼吸道
4、异物,保持呼吸通畅,进行心肺复苏、尽早气管插管及辅助呼吸其他伤员采取对症治疗原则,给于止血、补液、清创、包扎、保温、吸氧等治疗对于骨折、关节损伤、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者,应予以临时固定4、完全性饥饿病人被困时间长,精神紧张,体力大量消耗、代谢紊乱、血压下降可给静脉输液、保温、吸氧和适当的热饮内服,在严密观察下后送5、出血是造成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现场早期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加压、填塞或上止血带等法止血,上止血带后要做出明显标记,记录上止血带时间,如无敷料,可选用干净的毛巾、软质内衣、手绢将伤口扎紧6、伤口的创面要紧早包扎,以免再污染;重伤肢体要加强固定,以减少继发损伤和止痛,并与搬运7、对于挤压伤
5、员,应尽快解除压迫,伤肢不应抬高,避免活动,对能行走的伤员应限制活动,不应热敷、按摩伤肢,以免加重肢体缺氧肢体禁止加压包扎或止血带病人口渴者,可给于碱性饮料,及时运送8、对于地震伤员,发现、怀疑有脊柱骨折时,搬动应十分小心,防止脊柱弯曲和扭转,以免加重伤情搬运时严禁一人抱胸、一人抬腿的方式搬动,应由34人托扶伤员的头、背、臀、腿部,抬放至硬质担架(或平板)上,然后固定运输本预案适用于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未尽事宜由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临时决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我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
6、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1.4 工作原则1.5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不懈地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医疗卫生救援措施,对
7、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1.5.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县卫生局对本辖区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并接受县政府、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1.5.3 依靠科学,分类指导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技术方案,建立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科学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有关单位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相关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提供技术保障。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划分为一般(
8、IV级)、较大(In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应对事件的分级适时进行调整。2.1 一般事件(IV级)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2.2 较大事件(III级)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2.3 重大事件(II级)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跨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
9、公共事件。自治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4 特别重大事件(I级)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5 机构与职责3. 1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县卫生局成立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
10、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县卫生局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卫生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救援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县卫生局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3.2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县卫生局应急办,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
11、援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不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办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护工作。3.3 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县卫生局成立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由院前急救、急诊急救、危重症、创伤、烧伤、神经外科、骨科、职业病、心血管、食品卫生等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
12、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对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估;承担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和日常管理机构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3.4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县卫生局或县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3.4.1医疗机构县120医疗急救中心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伤员转运工作。各医院承担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伤病员的后续治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因突发公共事件所致身体伤害的病人。3.4.2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现场和可能波及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3. 4.3县卫生监督机构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
13、,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及影响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处理措施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其中医疗急救中心、各医疗单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转运,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3.5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县卫生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在现场职务最高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志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3.6 应急联动机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或者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处理的需要,可以要求在本辖区内中央、自
14、治区、市级有关单位承担与其对应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可以按照程序报请军队、武警支援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突发公共事件在我县区域内发生,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作出分级响应。凡就近的医疗卫生人员都要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并组织起来参加医疗卫生救援;凡属龙州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服从应急调动,接受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遣。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推诿伤员。4. 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4. 1.1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IV级响应)(I)IV级响应的启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IV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15、预案。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IV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2)W级响应行动县卫生局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赴现场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县卫生局在处理一般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时需向市卫计委报告,必要时应当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4.1.2较大事件的应急响应(In级响应)(I)In级响应的启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In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启动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In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2)In级响应行动如果初步判断为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卫生局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县卫生局在处理较大事件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