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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县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按照上级工作安排,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现制定龙溪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
2、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削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广东65条、惠州75条、博罗县76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3、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村(社区)、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底线、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削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更加具体明晰;在落实龙溪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基础上,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
4、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力控制,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压降,牢牢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二、组织分工(一)综合统筹。街道安委会制定全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全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二)责任分工。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龙溪街道印发的龙溪街
5、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街道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街道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业领域主
6、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三、主要任务(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1 .开展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县委党校集中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建设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7、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各村(社区)及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专题培训班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2 .健全标准体系。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根据国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省、市、县实际,细化修订一批、提升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形成
8、覆盖各行业领域、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对于国家标准尚未覆盖到的行业领域,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梳理近年事故暴露的问题根源基础上,在2024年底前制定重点检查事项;对于已经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要结合我街道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标准要求。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3 .强化源头管控。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
9、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省、市、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上级制定的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4 .健全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
10、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要求,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5 .完善政府督办制度。完善街道安委会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落实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以及省、市有关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6 .健全重
11、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全面对接全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7,强化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
12、防、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公共航道和重点水域(电子围栏)、城市地下管线管廊设施及平台经济(含网约车、顺风车)、低空经济(含有人驾驶、无人驾驶、“低慢小”升空物、空飘物等低空飞行活动)、休闲渔业、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医养结合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重点行业和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力争完成全部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内部数字化改造,2025年底前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
13、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8 .更新技术装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已更新的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在用设备报废标准等,加大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和不合格气瓶、不合格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非煤矿
14、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根据省、市、县规定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9 .开展工程治理行动。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外地货运车辆综合治理、村级工业园区“园8条”“十个有”建设提升、“工业上楼”工程安全设施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化工聚集区应当根据产业特点、安全风险实际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按照省、市、县规定建设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建立完善安全生
15、产信息化监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10 .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通信光(电)缆作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严格执行“七不准”等相关作业管理规定以及本单位作业管理制度,加强警示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
16、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并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制定作业方案或者安全防范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按照规定开具安全作业票证并进行现场查验确认;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I1.深化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深入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混乱、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整治行业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落实“六查”制度:一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是否持准入类证书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完善;三查动火作业审批是否严格;四查现场监督管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