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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认真做好近期有关资助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根据XX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认真 做好202X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教资【202X】 X号)、XX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关于202X年生源地信 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X资助202X X号)精神和XX建筑职 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实施办法(X号),现将我校近段时间学生资助具 体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要通过召开报告会、讲座、座谈会以及组织专题活动等多种形 式开展诚信教育,内容既要涉及金融知识宣传,又要注重自立自强教育, 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
2、意识、自强成才意识,帮助 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二、做好202X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包括高校地国家 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各学院要严格按照XX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 发银行分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教资助(X) X号)要求,认真做好贷 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贷款学生毕业前,各学院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 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信息核对,填写就业单位相关 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请各学院在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内认真核对 每一个贷款毕业生确认表里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就学信 息、家庭信息(家庭住址:城市精确到门牌号,农村精确到村
3、组)、就业 信息等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导出毕业确认表,打印后交给贷款学生本 人确认、签字并整理归档,原则上每个贷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 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各学院要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 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学生离校后,学院应根据高 校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留下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QQ、电子邮箱、地址 等进行联系,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开行管理系统内。三、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变更工作(包括高校地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各学院要将贷款学生转专业、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开除 学籍、死亡以及其它不能按时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及
4、时通知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于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还应提醒贷款学生或者 共同借款人及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合同变更。四、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错误信息修改工作(包括高校地国家助 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各学院务必认真逐一核对贷款学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是否正确,对 同一名贷款学生的多笔合同错误信息应一并修改(留级、休学、展期学生 除外),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其中贴息截止 日期错误和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信息,应首先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 内提交修改申请,并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XX省国家助学贷款合 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和XX省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 误数据信息更
5、正申请表;其他类别的错误信息各学院在信息管理系统 内自行修改。报送修改错误信息时间截止5月18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 心将于5月19日将需要修改的错误信息统一上报XX省学生资助管理中 心,随后,省资助中心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于5月31日前修改完毕。 错误数据修改完毕后,请各学院认真核对修改信息、,发现修改有误的现 象应及时反馈,除此之外,XX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接受信息修改。 如因上报信息有误、信息修改不准确而造成的后果由学院和学生本人承 担。五、做好202X年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生申贷工作(包括高校地国家 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202X年在校生申贷工作已全面启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
6、学生 在校的时间,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组织有贷款需求的 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每年至少登录2次)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 和维护,续贷的学生需要在暑期离校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 声明,提交续贷申请,续贷声明内容要求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 习进步情况,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拟办理高校地国家 助学贷款的学生要求在6月底前由各学院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所 需提交的材料可在202X年9月开学时提交),对于逾期不申报的学院按 无在校生申请贷款处理。各学院请通知到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 学生,在本学期离校前,按照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办理在校生 证明等相
7、关证明材料,并在7月12日至8月10日期间到当地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六、做好202X年单项奖申报工作为做好202X年毕业生单项奖评定、发放工作,对于20XX年9月至 今时间段内,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可根据XX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 生奖励资助实施办法的规定,申报单项奖(包括:科技创新及发明奖、 英语专项奖、文体活动奖、困难生考研鼓励奖等),对于已2015-202X学 年第一学期已申报过的奖项不得重复报送。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并将相 关材料及初审结果(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纸制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于 5月X日X:00前报送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七、做好2015-202X学年第二学期奖助学金发放工作为尽快发放本学期奖助学金,请各学院组织获奖学生认真复核银行 卡信息(账号、户名等),并在发放表上签字确认;如因学籍异动及其它 原因取消获奖者资格的,须填写奖助学金调整表,同时将有关材料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纸制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X日X:00前 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X楼X室)电子邮箱:X联系电话:X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