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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荐制实施以来,中国证监会先后对10家涉及财务造假的IPo企业及其保荐机构出具了行政处罚措施,反映了部分保荐机构存在“重发展、轻质量”、“重规模、轻风险”等突出问题。在IPO企业造假手法日趋复杂的背景下,保荐业务风险日益提高,对保荐机构的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选取了保荐制实施以来中国证监会公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10家IPO企业作为分析对象,结合COSO发布的FraudulentFinancialReporting,1998-2007虚假财务报告中所列的常见财务造假手段,将这10家IPO企业涉及到的财务造假手法总结为虚增收入、虚增资产、虚减成本、费用和负债、通过关联方实现自有资金体外循环
2、、挪用资产等5大类型。IPO企业财务造假手法(一)样本来源、统计结果本次研究选取了保荐制实施以来(2004年至今)中国证监会公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10家IPO企业作为分析对象,结合COSO发布的FraudulentFinancialReporting,1998-2007虚假财务报告中所列的常见财务造假手段,将这10家企业涉及到的财务造假手法分类统计。我们将10家IPo财务造假企业的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接受处罚的时点进行了分析和梳理。(二)主要财务造假手法分析1.虚增收入(I)虚构客户案例1:主要是通过虚构自然人客户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在2009至2011年的前十大客户名单中,其自然人客户的
3、单一销售金额非常高,从数十万元至万元不等。其中,2010年和2011年,第一客户三年累计实现的销售金额高达万元。在招股说明书中,为一家名为“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茶粕、茶饼销售的企业的法人代表,但是通过多方查询,无法找到此人。案例2:2010年至2012年,通过虚构客户和虚构合同的手段虚增销售收入三年共计万余元,其中:2010年虚增元,2011年虚增元,2012年虚增元,分别占当年账面销售收入的10.22%、17.54%、16.43%。虚构客户包括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等74家公司客户,虚增销售收入万余元。(2)虚构合同案例1:主要通过所属的中佳分公司虚构销售合同、对方单位虚开验收单据或收货证
4、明、摊薄产品生产成本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万元,当年冲回虚做的销售收入3万元,实际虚增销售收入万元。案例2:主要以现有客户的名义虚构销售合同。监管机构在监管检查中发现,一家名为生态技术的公司,在销售合同中使用的公章与其年检资料中的公章不一致。经过询问,生态技术公司负责人称,该公司不认识销售合同中的公司代表,也没有使用过合同中的公章。同样,虚构合同中的花卉园艺有限公司的情况也都是如此。案例3:应县道路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等三个政府工程分别为最后一个报告期2011年19月的第一、第四和第五大收入项目,毛利率显著高于其他项目。当地政府在对上述工程均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就签订合同,这些合同从法律上来讲是无
5、效的,且上述工程在尚未完工验收的情况下,通过伪造工程结算书于2011年9月末确认了收入。除伪造工程结算书外,利用董事长控制的其他公司的银行账户,以自有资金制造虚假的资金流,伪造销售回款。在2011年1-9月财务报告中,虚增收入元,虚增成本元,虚增当期利润元,占当期利润总额53.18%。案例4:为配合虚构销售收入,伪造了相关采购和销售合同,虚构了300多个人账户作为供应商账户。首先通过自有资金汇入事先虚构的300多个个人账户作为采购款,然后从个人账户转入公司账户,形成虚构销售收入入账,通过“采购-销售”的循环,无限虚增销售收入。由于虚增的销售收入以现金销售的形式形成,而不是通过虚增应收账款来虚增
6、销售收入,使得审计过程难以发现收入虚增问题。同时,还通过私刻客户假公章、编制虚假银行单据、假出库单等方式,使虚增销售收入看起来合理,并且很难通过书面资料判断收入的虚实。同时缴纳大量税负,以使虚增的销售额看上去没有破绽。案例5:2010年至2012年期间,通过虚构客户、虚构合同等手段虚增销售收入共计元,其中:2010年虚增元,2011年虚增元,2012年虚增元,分别占各年账面销售收入的10.22%、17.54%、16.43%。虚构合同具体包括:虚构与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客户的销售合同,虚增销售收入元;虚构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客户的销售合同,虚增销售收入元;虚构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
7、司等2家公司客户的销售合同,虚增销售收入元;虚构李等6个自然人客户的销售合同,虚增销售收入元。案例6:2010年度,虚构4份合同,虚增营业收入万元,其中包括虚构与当期第五大客户电网公司签订合同2份,金额分别为万元;虚构与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签订合同1份,金额为万元;虚构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1份,金额为万元。在上述虚构的4份合同中,有3份合同收入确认时间发生在“三年一期”期末的2010年9月28日。2011年上半年,虚构6份合同,虚增营业收入万元,其中虚构与当期前十大客户签订合同4份,即:虚构与当期第二大客户省电力公司签订合同1份,金额为万元;虚构与当期第五大客户电网公司签订合同2份,金
8、额分别为万元;虚构与当期第六大客户省电力公司签订合同1份,金额为万元。在上述虚构的6份合同中,有4份合同收入确认时间发生在“三年一期”期末的2011年6月29日、30Ho(3)自我交易案例:造假模式是用公司的自有资金打到体外循环,同时虚构粮食收购和产品销售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为完成资金体外循环,借用了一些农户的身份去开立银行账户,并由公司控制使用,有些个人银行账户甚至连农户本人都不知道。首先将其账户资金汇至其控制个人账户上去,同时在财务上虚假记录粮食收购的预付款,并相应的虚假记录粮食收购的入账,完成原材料采购的账务处理。之后再把这些实际控制的个人账户的钱,以不同客户回款的名义分笔转回到公
9、司的账户上,财务上对应地记录上述个人客户的销售回款并冲减之前虚构的应收账款,利用资金的体外循环达到虚增销售收入的目的。(4)违规担保回笼货款案例:年月,将公司万元私自存在银行,并将其中的万元违规用于对担保(违规担保金额万元约占前一年度年末净资产的26%),并把取得的现金作为销售回款,虚增销售收入。(5)虚增合同销售单价案例:2012年至2014年,以虚增合同销售单价的方式累计虚增出口销售收入万元。其中,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虚增收入万元万元、万元,并相应虚增各年利润,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当年账面利润总额的8.61%、20.81%、67.33%o(6)提前确认收入案例:股份美国子公
10、司2013年半年报提前确认收入元,导致股份合并报表提前确认利润元。2.虚增资产(1)虚增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案例1:主要通过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来虚增资产。首先从公司账户打入个人账户款项作为预付工程设备款,一部分预付工程设备款用来抵付因虚增收入、由个人账户转入公司的款项,另一部分预付工程设备款则形成在建工程。案例2:在虚增收入的同时虚增应收账款,并通过第三方公司回款或用其他外销客户回款进行冲抵的方式调节应收账款的账龄以达到少计提坏账准备的目的。(2)虚增存货案例:存货南瓜籽、松籽仁、开心果出现大额亏空。其中,2012年亏空存货数量为吨,金额为万元;20122013年共亏空存货数量为吨,金额为万
11、元;201220132014年共亏空存货数量为吨,金额为万元。(3)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案例1:年月,购买村委会土地960亩,金额为万元,经司法鉴定证实,虚增土地成本万元。2005年4月,账面记录购买土地四宗,共计亩,金额为万元。经司法鉴定证实,2005年至2006年期间,仅通过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汇款万元给县外资办作为亩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及相关赔偿费。其中元用于支付村委员会土地转让费,万元用于赔偿牧草研究所和县农工商贸有限公司在该地块上的设施补偿费。藉此事项虚增土地成本万元。除此之外,2007年1-3月,对乡基地土壤改良价值虚增万元。2007年到2009年间,地还通过伪造合同和会计资料
12、,虚增村亩荒山土地使用权、基地土壤改良及灌溉系统工程、县亩林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的资产亿元。名义划款至县二轻建筑公司,由此形成在建工程,并最终计入固定资产项下,但县二轻建筑公司并未为其实施工程建造。由此,2009年虚增固定资产万元,2010年虚增固定资产万元,2011年虚增固定资产万元。案例3:通过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的方式虚增资产。首先将从公司账户汇入虚构的个人账户款项记录为预付工程设备款,一部分预付工程设备款用来抵付因虚增收入、由个人账户转入公司的款项,另一部分预付工程设备款则形成在建工程。因在建工程核算的相对自由性,对账面在建工程进行了大量虚构。案例4:通过虚构固定资产采购和贷款利息支出资
13、本化,2010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元,占201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的3.08%;2010年至2012年共计虚增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元,占公司2012年末资产总额的5.83%o虚构资产的具体手法包括:虚构向机械公司和意大利OMS进口设备采购交易虚增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元,其中2011年虚增固定资产元,2012年分别虚增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元和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利息支出不正当资本化虚增在建工程元,其中2011年虚增在建工程元,2012年虚增在建工程元。(4)少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案例1:作为以绿色农业为主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在每期末终了对苗木
14、等生物资产进行核实,按照可收回金额计提存货减值准备。而申报文披露显示,其未充分计提存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虚增了公司利润。案例2:2012年至2014年,通过未在账面确认霉变存货损失的方式,少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最终虚增利润。案例3: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通过外部借款或者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期初冲回),并少计提大量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从而虚增年度利润。其中,2013年少计提坏账准备万元,2014年少计提坏账准备万元,2014年少计提坏账准备万元。(5)虚增银行存款案例1:通过操纵200多个虚构的个人账户
15、,用自有资金以现金存、取方式制造进出资金流,假冒粮食收购款和销售回款,伪造多张、亿元银行回单,虚增了大量银行存款。案例2:招股说明书存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1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元”的虚假记载,实际货币资金余额应为元。明细账显示,其在建设银行支行开设的账户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账面余额为元,建设银行对账单显示,2011年12月31日该银行账户余额为元。为了掩盖上述差异,伪造了建行支账户2011年度银行对账单。此外,为了配合前述财务造假行为,还伪造了区农村信用联合社账户自2010年至2012年的全套对账单。案例3: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
16、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期初冲回),虚增了现金流量、银行存款,并少计提了坏账准备。截至2013年6月30日,虚减应收账款万元,虚减其他应收款万元,虚增货币资金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万元。3.虚减成本、费用和负债(1)少计、少结转成本案例1: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显示,生产有机肥料耗费的茶粕的最低标准为45%,然而,在其有机肥成本计算表中,茶粕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仅为2.53%。经过数据推算,其有机肥成本耗用严重不足,具有虚减成本、虚增收入的嫌疑。此外,根据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其精炼茶油2011年的销售单价为元/吨,按照36.19%的毛利率计算,营业成本为元/吨,包含了三大部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大幅低于赣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经济林研究室研究计算压榨茶油的直接材料的单价元/吨。案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