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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荒山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同意将林地亩(以林权证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林业、农业、畜牧业等综合性开发,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第二条林地山名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为亩,以林权证为准。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
2、甲方无权干涉。第四条承包期限为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1,承包林地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付承包款项的5%作为订金,甲方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转让手续,从确定交地之日起乙方应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项的70%给甲方。剩余25%在交地2天内付清。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
3、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绐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乙方承包范围内林地的基础设施由乙方维护,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基础设施乙方不承担费用。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林木砍伐相关事宜归甲方负贲。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在承包期内,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
4、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等相关项目。第十一条1,交给乙方的山林要保证产权清晰,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静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施工和林木管护工作,在承包期间,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养牲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扰甲方经营的行为。甲方付全部责任。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相关附着物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4
5、.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或建房,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4出新坟井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2-3米),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不得损坏周边林木。新建坟墓统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乙方全部损失。3,双方
6、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2.乙方超过1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1 .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7、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3、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续租,林地上林木归甲方所有。可拆装建筑物等设施归乙方处理。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2、交地确认书。3、相关部门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4、以上手续在交地确认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协助乙方办理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村委会签章:镇政府签章:林业站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