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正规购房合同合约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正规购房合同合约样本.docx(1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0正规购房合同合约样本【篇一】卖方(以下简称合约甲方):姓名:联系电话:共有人:联系电话:买方(以下简称合同乙方):姓名:联系电话: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合约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O第二条价格: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O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乙方于本合同合约签订之日向合约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大写:,日内交付万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合约甲方应于本合同合约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合同乙方。第五条合同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
2、责任:合同乙方如未按本合同合约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合约甲方对合同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合约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合约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合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合约,合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约,追究合同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合约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合约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合约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合同乙方使用,合同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合约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合约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合同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合约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合约,
3、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约,追究合约甲方的违约责任。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合约甲方应协助合同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合约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约,合约甲方须在合同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合同乙方已付款退还给合同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合同乙方损失。第八条签订合同合约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合约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合约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
4、纷有合约甲方自行处理,于合同乙方无关。第九条合约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合同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刷攵取违约金。除合同合约,追究合同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合约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合约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合约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合同乙方使用,合同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合约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合约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向合同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一日,则视为合约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合约,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约,追究合约甲方的违约责任。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合约甲方应协助合同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
5、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合约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约,合约甲方须在合同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一天内将合同乙方已付款退还给合同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合同乙方损失。第八条签订合同合约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合约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合约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合约甲方自行处理,于合同乙方无关。第九条合约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一日,合同乙方每日
6、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第十一条本合同合约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二条本合同合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合约一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合约甲方:合同乙方:年月日【篇二】特别告知一、本合同合约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合约条约条款为提示性条约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
7、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合约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合约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
8、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五、商品房出售合同合约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六、双方履行合同合约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有上海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七、本合同合约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外发售,建议购房人先行购买,仔细阅读。合约甲方(卖方):住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合同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
9、(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法定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同乙方购买合约甲方出售的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合约。第一条合约甲方依法取得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约编号:),投资建造的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号:第二条合同乙方向合约甲方购买路弄_幢_一(号)_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管控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合约附件二;该房屋建筑
10、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合约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见本合同合约附件四;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合约附件五。第三条合同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一元。(大写):.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同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第四条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合约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人合约甲方的帐户/监管帐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帐户名称:.、帐号:)o合同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
11、本合同合约附件一中约定明确。合约甲方收到合同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第五条合同乙方如未按合同合约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合约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合约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天,合约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合适的方案追究合同乙方责任:一、合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合约。第六条合同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合约约定的期限代合同乙方向合约甲方付款的,仍视为合同乙方未按合同合约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合约甲方原因的除外。第七条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一、本合同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
12、日起天内,合约甲方向合同乙方交付该房屋。二、本合同合约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天内,合约甲方向合同乙方交付该房屋。三、合约甲方在收到合同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天内,合约甲方向合同乙方交付该房屋。四、一第八条合约甲方向合同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二)合约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合约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三)已缴纳了合约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合约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合约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乙方应在本合同合约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合约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合约
13、甲方转移给合同乙方。该房屋为用房,合约甲方应向合同乙方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管控服务合同合约/。合同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合约甲方应如实提供。合约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合同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合约甲方承担。第十条合约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合约附件三约定的标准,合同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合约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倍补偿。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十一条如合同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合约甲方原因外,合同乙方未
14、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合约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合同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合同乙方承担。如本合同合约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合约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合同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合约甲方原因外,合同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合约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合同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合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合约。第十二条合约甲方行使本合同合约条约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合约权利时,应书面通知合同乙方。在书面通知发
15、出之日起日内将合同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合同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第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合约甲方如未在本合同合约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合同乙方使用,应当向合同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合约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合同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合适的方案追究合约甲方责任:一、合同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合约。第十四条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合约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管控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合约附件五中约定。第十五条该房屋交付后,合同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合同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约。第十六条合约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合同乙方在合同合约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合约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一倍给予补偿。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