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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实填报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为便于市级领导及时掌控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建设进展情况,请全市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认真填报房地产开发统计月报表,尤其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的主要数据指标更要如实填报。房地产开发统计月报表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的主要指标有:1.表三”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中“保障性住房”栏数值;2,表五”施工、竣工房屋面积及竣工价值”中“保障性住房”栏涉及的“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等数值;3,表七”商品房屋销售与出租情况”中“保障性住房”栏涉及的有关数值。保障性安居工程不论手续是否齐全,都应以实际形成的数据填报。各县市区开发办(园区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如实填报、及时汇整、按时报送。市住建局开发科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