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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无效婚姻的相关资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关于申请主体: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重婚: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已有合法婚姻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俗称非法同居),也构成重婚。(一)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申请主体: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另外,此处的亲属关系,为结婚当事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通俗理解为生自己的和自己生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申请主体: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
2、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1.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2 .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3 .重症智力低
3、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4 .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5 .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6 .麻风病,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但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申请主体: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关于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