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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B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3-01-04-04退役军人事务员(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退役军人事务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
2、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退役军人事务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主要起草人员有:高海宾、孙军山、李成、宫爱民、郝雪松、南方、陈峥峰、鲁强、薛文海、方治国。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
3、位有:退役军人事务部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主要审定人员有:和震、赵宁、田大洲、许远、姚树樟、陈孟锋、张瑜、刁振河、王立国、梁韬、施钮丹、孔照、李星禧、陈乾宇。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单位及王小兵、陆照亮、朱尧耿、吴进才、蒋松余、张元、李文静、肖艳婷等领导、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1月30日,本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獐部办公厅口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颁布退役军人事务员等2个国冢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
4、)11号)公布。退役军人事务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1 .职业概况1. 1职业名称退役军人事务员1.2 职业编码3-01-04-041.3 职业定义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事退役军人政策咨询、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安置服务、就业创业扶持等事务办理的人员。14口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6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1.7 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1.8 职业培训要求1
5、.9 .1培训参考时长五级/初级工不少于4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1.9.1 培训教师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
6、等级)证书满2年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2年。1.9.2 培训场所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或具备智能培训系统的教室或计算机教室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培训场所进行,应配备必要的照明设备、网络环境、计算机(配备相应的软件系统)等,且卫生、光线、通风条件良好。1.10 职业技能评价要求2. 9.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7、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W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
8、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相关职业:军队人员(退役)、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档案专业人员、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办事员、统计调查员、劝募员、村和社区工作者、城市管理网格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职业指导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创业指导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培训师等,下同。相关专业:军事学、教育学、社会学、法学、政治学与
9、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统计学、档案学、社会工作、公共事务管理、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职业指导与服务、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等,下同。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
10、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1.9.2评价
11、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193口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其中,采用机考方式的一般不低于1:30),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
12、生配比不低于1:10,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1. 9.4评价时长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o1.9.5评价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具备培训系统的教室或计算机教室进行,实行机考时需配备相应网上考试系统;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在具备相应条件的考试场所进行,应配备必要的照明设备、网络环境、计算机(配备相应的软件系统)等,且卫生、光线、通风条件良好。2.基本要求2. 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D遵纪守法,爱岗敬业。(2)尊崇军人,真情服务。(3)勤学善
13、思,致知笃行。(4)开拓创新,严慎细实。(5)保守秘密,廉洁自律。2.2基础知识2. 2.1思想政治教育知识(1)思想政治教育理论。(2)思想政治教育方法。(3)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4)国家安全相关知识。(5)党员教育与管理相关知识。(6)群众工作方法。3. 2.2社会保障知识(1)社会保险相关知识。(2)社会福利相关知识。(3)社会救助相关知识。2.2.3教育培训与就业创业服务知识(1)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关知识。6(2)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知识。2.2.4心理学知识(1)心理健康相关知识。(2)心理咨询相关知识。2.2.5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知识(1)信息技术相关知识
14、。(2)信息安全相关知识。2. 2.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相关知识。(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相关知识。(5)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相关知识。(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知识。(9)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知识。(10)信访工作条例相关知识。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
15、的要求。3. 1五级/初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开展思想政治工作1.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1.1.1能收集整理思想动态信息1.1.2能整理思想政治教育素材1. 1.1沟通的技巧与方法1.1. 2思想政治教育素材的整理方法1.2开展思想政治活动1.2.1能使用开展思想政治活动的宣传载体1.2.2能使用开展思想政治活动的设备、设施1. 2.1宣传载体的基本功能与特点1.2. 2常用设备、Z提供服务保障2.1走访慰问2.1.1能按要求完成走访慰问工作2.1.2能上报走访霞问情设施使用方法2.1.1走访慰问的形式与要求2.1.2走访慰问上报的内2.2咨询服务况2.2.1能告知服务流程并对退役军人进行分类引导.-222能录.人井核对优抚.容2.2.1服务礼仪知识2.2.2退役军人业务分类待遇等信息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