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337665 上传时间:2024-06-19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46.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8页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8页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8页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8页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8页
亲,该文档总共3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2024年版.docx(3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ZB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4-14-01-03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2024年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医保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标准)o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

2、)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变化、人口老龄化进展、长期照护需求提升、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及科技进步需求等基础上,对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工作领域、工作内容及技能要求进行了规范,对各等级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二、本标准严格遵守整体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五项编制原则,符合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的现实需求,并满足促进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和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的总目标的要求。一基于

3、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的供给现状、职业功能定位及发展需求,将其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一依据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及长期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范围,结合家庭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的实际需求,将综合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专业技能纳入标准。一根据长期照护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提炼其需求特征,从低级别到高级别依次纳入应急处置、对症护理、疾病护理技能。一考虑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的职业价值及长期照护的发展需求,将功能维护和心理照护技能纳入标准。三、本标准编制工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下,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

4、管理司具体组织,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部分地方医疗保障局、长期照护服务机构参与起草。主要起草人有(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尚斌、马辉、王军杰、王社芬、王艳艳、王振涛、李婷婷、周欢庆、赵艺嫌、姚莉、唐林凤。四、本标准主要审定人有(按姓氏笔画排序):于明明、王贞慧、仇笑梅、石海燕、陈振、罗琳文、郑维玮、赵媛媛、赵霞、郭后华、郭佳楠、翟颖莉、冀曹。五、本标准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2月2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颁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4号)公布。健康照护师(

5、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1 .职业概况1.1 1职业名称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1.2 职业编码4-14-01-03o1.3职业定义健康照护师:运用基本医学护理知识与技能,从事家庭、医院、社区及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等场所照护对象的健康照护及生活照料服务的人员。长期照护师:运用基本生活照料及护理知识、技能,在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等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功能维护、心理照护等服务的从业人员。1.4 职业技能等级长期照护师工种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6、1.6 职业能力特征身心健康,具有观察、学习、理解、分析、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视觉、听觉、嗅觉、色觉正常,四肢灵活、动作协调。1.7 普通受教育程度无学历要求。1.8 职业培训要求1.9 .1培训参考时长五级/初级工不少于4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24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6标准学时。1.9.1 培训教师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9.2 培训场所设备理论知识

7、培训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教室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场所须具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其他规定的与长期照护相关的设施、设备和用品。相关专业:家政服务、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康复保健、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下同。1.10 职业技能评价要求2 .9.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8、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W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

9、业生)。(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相关职业:护理人员、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医疗护理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民族医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药学技术人员、呼吸治疗师、康复治疗师、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下同。1.9.2评价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实际操作、口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

10、水平。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1. 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每位考生由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评分。1.9.4评价时长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不少于60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均不少于30mino1.9.5评价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考场或计算机教室进行,考场须配备覆盖全体考生范围的监控设施;操作技能考核场所须配备能够覆盖操作范围的监控设备,并具有符

11、合国家标准或者其他规定的与长期照护相关的设施、设备和用品。2.基本要求2. 1职业道德2. 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 1.2职业守则(1)尊老敬亲,以人为本。(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3)规范操作,耐心服务。(4)诚实守信,保护隐私。2. 2基础知识2. 2.1口长期照护师工作须知(1)照护伦理知识。(2)长期照护师服务礼仪规范。(3)长期照护服务工作流程。2. 2.2长期护理保险基础知识(1)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及相关政策。(2)长期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2.2.3照护安全基础知识(1)照护对象的活动安全知识。(2)照护对象的卫生安全知识。(3)照护对象的环境安全知识。(4)急救基本

12、常识。(5)自然灾害及突发安全问题的应对处理知识。2.2.4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自救互救(1)消防安全标志及含义,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疏散知识。(2)照护服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3)协助失能人员进行火灾逃生避难基础知识。(4)突发火灾等情况下妥善移动失能人员的基本方法。2. 2.5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知识(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知识。(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知识。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

13、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 1五级/初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生活照护1.1清洁照护1.1.1 能为长期照护对象提供头面部清洁、梳理照护112能为长期照护对象提供洗发照护1.1.3 能为长期照护对象提供手、足部清洁照护114能为长期照护对象修剪指/趾甲1.1.5 能为长期照护对象清洁口腔116能为长期照护对象摘戴活动性义齿并进行清洗保养1.1.7 能为长期照护对象提供洗澡照护(温水擦浴、淋浴、盆浴、坐浴)1.1.8 能为长期照护对象清洁会阴1.1.9能为长期照护对象,1.1.1长期照护对象头面部清洁、梳理照护基本知识及操作注意事项1.1.2长期照护对象洗发照

14、护基本知识及操作注意事项1.1.3长期照护对象手、足部清洁照护基本知识及操作注意事项1.1.4长期照护对象修剪指/趾甲基本知识及操作注意事项1.1.5长期照护对象漱口、协助刷牙等口腔卫生知识及注意事项整理、更换床上用品1.1.7长期照护对象不同方式的洗浴方法及注意事项11.8长期照护对象会阴清洁的基本方法及注意事项1.1.9整理、更换床上用品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续表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2穿脱衣物1.2.1 能为长期照护对象穿脱衣服、鞋袜1.2.2 能为长期照护对象穿戴简易矫形器等辅助器具1.2.1长期照护对象穿脱衣服、鞋袜的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1.2.2简易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

15、穿戴方法及注意事项1.生活照护1.3饮食照护1.3.1能根据长期照护对象具体情况选择合适体位并协助其进食、进水1.3.2能评估长期照护对象常见膳食种类和摄入量,并报告异常情况1.3.1正确摆放进餐体位的方法及意义1.3.2长期照护对象常见膳食种类及摄入量要求1.4排泄照护1.4.1 能为长期照护对象提供床上使用便器、协助如厕等照护1.4.2 能为长期照护对象更换护理垫、纸尿裤,以及倾倒排泄物1.4.3 能观察长期照护对象排泄物的性状、颜色、次1.4.1床上使用便器、协助如厕的方法及注意事项1.4.2更换护理垫、纸尿裤的方法及注意事项1.4.3排泄物的观察要点及常见异常情况数及量,并报告异常情况续表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2基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护理学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