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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91.100.10CCSQI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07602024代替GB/T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processingofsolidwasteincementkiln2024-03-15发布2024-10-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总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鉴别和检测24.1 不应通过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的固体废物24.2 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鉴别和检测25水泥窑生产处置要求25.1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25.2
2、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设施场地与贮存25.3 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固体废物的输送35.4 水泥窑协同处置厂区内固体废物的预处理35.5 水泥窑工艺技术装备及运行35.6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投料36入窑生料中重金属含量参考限值47水泥熟料中重金属含量限值48水泥熟料中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限值59检测频次510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限值及监测6附录A(资料性)固体废物的分析项目7附录B(规范性)水泥熟料中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方法9附录C(规范性)水泥熟料中重金属含量的快速测定方法单波长激发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18参考文献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
3、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T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与GB/T30760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本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4年版的第1章);b)更改了“固体废物”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定义(见3.1、3.2,2014年版的3.1、3.2);c)更改了“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鉴别和检测”的表述形式,增加了对生活垃圾的鉴别和分析要求(见4.2,2014年版的4.2);d)增加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中关于专职人员职责范围、技术人员配置等相关规定(见5.1.2);e)增加了“水泥窑协同处置
4、固体废物设施场地与贮存”管理要求中关于隔离设施的相关规定(见5.2.1);O增加了“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固体废物的输送”管理要求中关于危险废物的运输、转运、标志标识的相关规定,更改了输送、转运管道的防爆技术措施要求(见5.3.1、5.3.2,2014年版的5.3);g)更改了“水泥协同处置厂区内固体废物的预处理”的技术类型,增加了氧化、生物处理、防噪音的相关规定(见5.4.1、5.4.2,2014年版的5.4);h)删除了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规模要求,更改了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处理和在线监测的部分内容,更改了在线监测的相关要求(见5.5.1、5.5.3,2014年版的5.5);1
5、) 增加了不同固体废物在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推荐优先选择的投料位置(见5.6.1、5.6.3,2014年版的5.6);j)删除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时,“水泥窑生产的水泥熟料宜满足GB/T21372的要求”(见2014年版7.1);k)更改了水泥熟料中重金属含量限值检测方法,增加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单波长激发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见7.2,2014年版的7.D;1)更改了酸溶消解法测定水泥熟料重金属含量的方法(见附录B,2014年版的附录B);m)增加了快速测定水泥熟料重金属含量的方法(见附录C)。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
6、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l84)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台泥东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宁波诺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安科慧生科技有限公司、纳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狮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济源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江山市何家山水泥有限公司、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京中投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徐州中联水
7、泥有限公司、中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西安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葛洲坝洁新(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佳谱科技有限公司、华润水泥技术研发(广西)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天众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重庆天优吉玛环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艾法史密斯机械(青岛)有限公司、湖州昂狮环保有限公司、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
8、司、中材邦业(杭州)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斯曼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建工建材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黄山天之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中材建设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房晶瑞、文寨军、王肇嘉、万长宝、吕克甫、王焕忠、汪克春、李叶育、刘小东、徐哲明、李春萍、孙立军、陈彬、桂吉勇、董靖祎、吕梁表、练礼财、郭彦鹏、王广东、李浇、屠正瑞、王义春、包文忠、甘爱均、陈贵福、蔡正、谢吉优、钟根、何东瑜、高敏、泥卫东、颜碧兰、蒋云川、申金永、陶从喜、尹宇宏、王雅兰
9、、魏丽颖、闵伊依、赵峰娃、程占、张中建、陈光熙、朱延臣、王加军、刘德平、王振生、曹向东、李海波、陈阁、王斌、申前进、杨宏宜、汪澜、刘晨、柳玉强、周明凯、吴永诚、张春辉、嵇磊、胡斌、高心怡、方立敏、左洪川、邓洋、袁亦斌、万宇超、龚益威、魏兴彪、朱显国、张新生、王健、郭君毅、童来苟。本文件于201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鉴别和检测要求、水泥窑生产处置要求、入窑生料和水泥熟料重金属含量限值、水泥熟料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限值、检测方法及检测频次、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限值及监测等。本文件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生产工艺过程、产
10、品的控制及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4842fflGB4915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85.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4014合成纤维筛网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21372硅酸盐水泥熟料GB3048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T30810水泥胶砂中可浸
11、出重金属的测定方法GB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CJ/T313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66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固体废物solidwaste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液态或者气态的物品、物质。注:固体
12、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其处理产物、建筑垃圾、城市和工1陷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农林业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事故、重大灾害、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轴中产生的废物)等。3.2水泥窑协同处固体废物co-processingofsolidwasteincementkiln将满足入窑要求或经预处理的固体废物投入水泥窑,通过高温燃烧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的过程。4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鉴别和检测4.1 不应通过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的固体废物下列固体废物不应通过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a)放射性废物;b)具有传染性、爆炸性及反应性废物;c)未经拆解的废电池、废家
13、用电器和电子产品;d)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e)有钙焙烧工艺生产铝盐过程中产生的珞渣;f)石棉类废物;g)未知特性和未经鉴定的固体废物。4.2 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鉴别和检测水泥生产企业在接收固体废物之前,应对固体废物进行鉴别和分析,确定固体废物是否适宜水泥窑协同处置。相关程序包括:a)了解产生固体废物企业及工艺过程,确定固体废物种类、物理化学特性等基本属性。b)拟处置的固体废物应按照GB34330、GB5085.7进行鉴别,工业固体废物按照HJ/T20进行采样,记录并报告详细的采样信息;生活垃圾按照CJ/T313进行采样,记录并报告详细的采样信息;危险废物按照HJ298进行采样
14、,记录并报告详细的采样信息。O拟处置的危险废物宜由固体废物供应方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J/T298和GB5085.7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并提供检测报告。d)鉴别分析拟处置的固体废物特性,检测内容参见附录A。5水泥窑生产处置要求5.1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5.1.1 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企业应设立处置废物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有专职人员负责处置固体废物技术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5.1.2 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宜湎足HJ662相关要求;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应配备具有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有岗位的人员均应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相关知
15、识及技能的培训。5.1.3 协同处置水泥企业宜通过GB/T19001、GBT2400UGB/T45001认证。5.2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设施场地与贮存5.2.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设施场地应满足GB30485、GB18597.HJ662要求。贮存设施防火要求应满足GB50016的要求。贮存设施宜建设围墙或栅栏等隔离设施,并在设施边界周围设置防飞扬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防火隔离带。5.2.2对于有挥发性或化工恶臭的固体废物,应在密闭条件或微负压条件下贮存。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应有必要的防渗性能。贮存设施内产生的废气和渗滤液,应根据各自的性质,按照GB30485、GB8978相关要求处理和排放。5.3 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固体废物的输送5.3.1 在生产处置厂区内可采用机械、气力、汽车等方式输送、转运固体废物,输送、转运过程中要有防扬尘、防异味发散、防泄漏等技术措施。厂区内宜有明确的机械、气力等输送装备或车辆专门通道,并设有明确醒目的标志标识;废气、废液的输送、转运管道应有明确醒目的方向、速度等标志标识。5.3.2 3.2危险废物的输送、转运应满足HJ202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