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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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车辆管理中心、与安全管理部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第四条车辆管理中心

2、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第五条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I,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管理中心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

3、办事用车,由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必须到公司车辆管理中心或有关领导的认可,方可出入生产区。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装有危险品的车辆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严禁人货混载。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

4、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第十七条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第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第十九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

5、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第二十条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第二十一条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第二十二条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第二十三条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第二十四条禁止出

6、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第二十五条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有公司综合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第二十六条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证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第二十八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第二十九条禁止骑摩托车上班如特殊情况必须与综合办签订安全协议,但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三十条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

7、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第三十一条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第三十二条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T曼、二看、三通过.第三章宿舍区交通安全菅理第三十三条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5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停入厂外停车场,应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

8、辆进行宿舍区。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综合办同意方可进入。第三十四条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第四章考核第三十六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6、出入生产区机动

9、车辆,按规定须持有业务单。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9、进入厂区不戴安全帽的司机第三十七条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第五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综合办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1、管理组织1.

10、1 为保障公司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公司保卫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1.2 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工业企业厂区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及公司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1.3 在本公司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者陵服从保卫部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2、信号、标志2.1 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2.2 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

11、全,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厂区断路安全作业规程(AHo2/06)等制度。2.3 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3、交通线路3.1 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3.2 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按规程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并经保卫部门批准。3.3 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I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4

12、、车辆4.1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4.2 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铲车、电瓶车、叉车)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4.3 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4.4 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4.5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4.6 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

13、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AH0108)4.7 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转弯时要显示信号。4.8 厂内行车限速规定进出厂门及转弯处5公里/小时厂内直线路1015公里/小时4.9 各种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4.10 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厂区交通部门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的指挥。4.11 车辆在公司厂区内行驶,要安全礼让,非机动车要让机动车先行,铲车、叉车要让汽车先行,不准阻拦,不准强行超越。4.12 车辆进入公司生产区必须佩戴阻火器,并限速5公里/小

14、时。若发现不佩戴阻器,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违章处理,对驾驶员罚款200元,对驾驶员所在单位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并对有责任的门卫作相应处理。4.13 车辆倒车必须减速并有人监视、指挥或鸣号警告,并注意周围地形及物品等情况。4.14 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若要停放在生产区内,必须经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5、装载运输5.1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2m,超出部门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5.2 小型车辆装载物规定:载物宽度不

15、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I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Im,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5.3 非机动车辆装载物规定:53.1 铲车、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IOem,长度不准超过车厢。53.2 2三轮车的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手推车后长度不准超50cm,全长不超过3m,高度1.5m,载重不超500kg,不许两车共载一物。5.4 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和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5.5 叉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若发现载人,对驾驶员以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6、其它交通事项6.1 摩托、轻骑、助动车、电瓶车,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并按公司指定地点存放。三轮车不准被机动车牵引,车辆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6.2 厂内行人靠路边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押E行走,也不准突然横穿马路。行人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严禁在重物下穿行。6.3 严禁行人对行驶车辆强行拦车、爬车。不准在停车的车厢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6.4 自行车、助动车、轻骑、摩托进入公司大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的规定(如下车推行)。公司区域内不得带人,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6.5 严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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