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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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

2、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3、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

4、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第七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第八条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第九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

5、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的约定。第十条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应当符号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第十一条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现场停工、窝工的,发包人应当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第十二条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返工。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由于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勘察人、设计人不得欺骗

6、发包人或者与发包人互相串通,以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设计标准等方式,多收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五条本规定及所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目录1.总则2 .工程测量3 .岩土工程勘察4 .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5 .水文地质勘察6 .工程水文气象勘察7 .工程物探8 .室内试验9 .煤炭工程勘察10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11 .电力工程勘察12 .长输管道工程

7、勘察13 .铁路工程勘察14 .公路工程勘察15 .通信工程勘察16 .海洋工程勘察i.o.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1. 0.2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1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2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

8、收费。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1.0.3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1. 0.4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义(1土浮动幅度值)2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3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X实物工作量X附加调整系数4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义技术工作收费比例1.0.5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收费

9、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浮动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1.0.6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1.0.7实物工作量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1.0.8附加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各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

10、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1.0.9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235C或者WT0C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1. 0.10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海拔高程2000-3000m为1.1海拔高程3001350Om为1.2海拔高程35014000m为1.3海拔高程400InI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1.0.11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勘察人,按照该建设项目

11、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加收主体勘察协调费。1.0.12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也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发生以上费用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1.0.13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如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验槽、检测监测、工程物探100O元/组日岩土工程勘察1360元/台班水文地质勘察1680元/台班1.0.14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4份。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份数

12、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勘察文件工本费。1.0.15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15.通信工程勘察15.1说明本章为通信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广播电视同类工程的勘察可以按照本章收费标准收费。15.2 通信工程各阶段服务内容通信工程勘察服务内容表表15.2-1项目名称一阶段勘察二阶段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现场测量、疑点坑探、测量定位、土壤PH值及大地电阻率分析等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

13、由、疑点坑探等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现场测量、疑点坑探、测量定位、土壤PH值及大地电阻率分析等微波、卫星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高程测量、站址选择、干扰调查、划线定位等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高程测量、站址选择、干扰调查等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高程测量、划线定位等15.3 通信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通信工程勘察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表15.3-1J阶段()工程类型一阶段勘察二阶段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804060微波、卫星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80604015.4 通信工程勘察收费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勘察收费基价

14、表表15.4-1序号项目收费单位收费基价(元)备注1通信管道1.0.2km1000起价0.21.1.010001.01.3.035603.01.5.090265.01.10.01276010.050.0680952埋式光(电)缆线路长途架空光(电)缆线路1.1.02500起价1.01.50.0250050.01.200.058360200.01000.09268603管道光(电)缆线路市内架空光(电)缆线路1.1.02000起价1.01.10.0200010.050.0609704水底光(电)缆线路1.1.03130起价1.01.5.031305.020.0430105海底光(电)缆线路1.5.08500起价5.01.20.0850020.01.50.03100050.0100.0137100注:1.本表按照内插法计算收费;2.通信工程勘察的坑深均按照地面以下3m以内计,超过3m的收费另议;3.通信管道穿越桥、河及铁路的,穿越部分附加调整系数为1.2;4.长途架空光(电)缆线路工程利用原有杆路架设光(电)缆的,附加调整系数为0.8。微波、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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