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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山区亭林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Ll编制目的为快速、高效、有序处置地震事件,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L2编制依据根据金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金山区地震专项应急预案和亭林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编制本预案。L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L4应急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整合资源、快速反应、社区参与”的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2.1领导机构本镇政府系地震应急工作责任主体,依法履行地震应急工作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地震应急工作。地震应急响应时,启动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本镇抗震救灾工作。现场指挥部设在金山区亭林镇华亭路25号。
2、2.1.1 现场抗震救灾指挥人员组成与职责指挥长:曹婕镇长副指挥长:分管副镇长成员单位:办公室、武装部、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稳定办公室、派出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水务站、安全生产事务所、财政所、经济管理事务中心、亭林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外经公司、物业公司、村(居)委会、敬老院、镇区内学校、通讯、电力、自来水、粮管所等。2.L2主要职责(1)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与职责,常态下负责本镇各项防震减灾工作,震时行使现场指挥与处置职权。(2)根据区地震应急处置中心指令,或自行启动本镇地震应急响应。(3)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向上
3、级提出支援和援助请求。(4)负责本辖区内的国家、市、区抢险救援、灾评、科考及调查工作队伍的相关保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安排。(5)严格执行市、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及时上报本镇震情、灾情、民情、社情及抗震救灾工作信息。(6)完成区政府或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震时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付的其它任务。2.2地震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本镇地震应急办事机构设在亭林镇武装部,地址:部2.2.1成员组成主任:分管副镇长副主任:办公室、武装部、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稳定办公室、派出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水务站、安全生产事务所、财政所、经济管理事务中心
4、、亭林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外经公司、物业公司、村(居)委会、敬老院、镇区内通讯、电力、自来水、粮管所、学校等机构行政负责人。2.2.2工作机构职责(1)开展地震应急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加强群众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教育、组织不同形式的地震演练活动等。(2)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和保障工作。做好避难(险)场所日常维护的协助工作;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与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推进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等。(3)承担本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修订与维护管理。(4)负责编制本镇年度地震应急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总结。(5)震时承担本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通联、协调和辅助指挥等工作。(6)完成上级和镇政府交
5、付的其他任务。3.应急响应与处置3.1响应分级地震灾害分两大类,四级响应分类等级程度有感地震四级响应一般地震三级响应较大地震破坏地震二级响应严重地震一级响应特别严重地震3.2地震应急响应启动3.2.1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成立本镇现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3.2.2在未接到区地震应急响应指令时,如已发生大量人员集聚和骚乱事件,或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等紧急情况,即可自行启动本预案,进行先期处置。3.3地震应急处置单位(组)主要职责分工各应急组组成单位主要职责指挥组应急工作机构1、通信保障2、对外联络与协调3、信息报告编写4、辅助指挥灾情信息组镇政府办公室牵头1、地震应急宣传2、
6、灾情调查与统计3、现场信息采集安全保卫组派出所牵头1、社会治安保障2、交通维护3、重点目标保卫物资保障组镇社事办牵头1、救灾物资储备2、灾民安置点安排3、灾民基本生活物品保障抢险救援组镇武装部或城建办牵头1、开展自救互救行动2、生命线工程与设施抢修保通3、道路排障清理4、协助专业队伍救援灾民安置组镇社事办牵头1、救灾物资和物品分配2、接受援助3、落实灾民食宿安排4、协助善后救济、赔偿等核实工作疏散安置组派出所、镇社事办和各居委会牵头1、人员撤离、疏散安排与组织2、落实避难场所卫生医疗保障组亭林医院和镇社区医院牵头1、协助现场院前急救2、协助发放常用药品3、防疫监控、消毒4、饮用水与食品安全3.
7、 4有感地震响应程序响应时间要求接指令或震后10分钟内应急响应启动。接指令或震后45分钟内1、指挥长、副指挥长到岗;2、有感地震应急人员到位。接指令或震后一小时内1、指挥部按有感地震预案进行有序指挥,责任落实到人;2、各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按有感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接指令或震后一小时至两小时内1、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实时灾情信息;2、完成本辖区灾情、民情、社情初步报告。接指令或震后两小时1、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付的其它任务;2、视灾情后果进行善后处置。3.5破坏性地震响应程序响应时间任务与内容接指令后10分钟内1、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或自行响应后,立刻启动本预案;2、通知应急人员
8、到岗;3、开启通讯设备,保持通信畅通。接指令后20分钟内1、镇指挥部成员到岗;2、各应急小组负责人到岗;3、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转。接指令后1小时内1、各应急小组按处置分工任务开展工作;2、镇指挥部与各应急小组通信畅通;3、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灾情、社情、民情报告。接指令1小时后1、迅速开展人员伤亡和灾损调查和统计;2、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应急小组和到达现场的其他队伍保持通信畅通;3、避险疏散和灾民安置工作;4、及时上报灾情信息。4.灾情信息管理4. 1灾情信息调查(1)及时启动本辖区灾情调查,包括因地震而遭受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损坏情况,市、区两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的其它上报信息等,按
9、照国家和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格式化灾情损失统计表统计。(2)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社情(社会秩序)和民情(群众情绪)信息,做好灾民心理安抚工作,及时向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3)灾情信息采集要求客观、真实,上报的信息须经过灾损现场核实和勘察,做好灾情等信息资料的存档工作,为赔偿、补偿、救助、救济和保险理赔提供证据。5. 2震情信息误传、谣言应对根据市地震局统一的震情监测和趋势意见等口径与规定及时发布,防止误传和谣传影响社会稳定,并采取多种形式的应急和科普宣传,回应社会关切。5.应急保障5. 1通信保障5L1将地震应急纳入本镇政府7X24小时常态化行政与应急值守内容,保证与区应急办和区地震办通信畅通
10、。6. L2镇政府应当为地震应急办事机构、应急工作部门、各应急组和居委会配置应急通讯器材,利用已有民防通信设备、区政府应急通信器材等资源。6.2 队伍保障充分发挥民间应急救援组织的作用,推进本镇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应急培训和经费支持。6.3 治安保障5.3.1在地震应急期内启动警地联防群控机制,实施全天候治安巡逻执勤,确保本辖区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5.3.2重点加强对抗震救灾指挥部、本辖区内的金融单位、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或储存点、水、电、气等枢纽设施和灾民安置点等重点目标的保护,打击灾时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5.3.3充分依托本辖区的市、区属重点单位应急资源,建立属地化
11、应急联动预案,建立应急联动与支援机制,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正常进行。5.4物资保障5.4.1根据本镇实际,储备适当简易抢险救援器材与工具,储存适量抢险救援所需要的消耗性材料供震时抢险之需。5.4.2本镇政府与本辖区有关企业、商业等单位签订地震应急时动态储备和紧急调用协议,重点是食品、饮用水、药品等物品,保障灾民生活应急之需。5.4.3根据抗震救灾需要,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依法紧急征用有关建筑物、器材、工具和物资等,震后按国家规定赔偿。5.5应急避难保障5.5.1协助和支持区有关部门推进本辖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操场等资源作为临时避险、避难场所。5.5.2本镇政府、各居委、
12、村委等社区及时做好群众紧急避险疏散,先期安排或协助区民政等部门做好灾民安置工作。5.5.3根据灾民避难和安置需要,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可征用、调用本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建筑物、空旷场地开辟临时避难和灾民安置场所,被征用、调用的单位、企业应当全力支持配合。5.5.4临时避难场所、灾民安置点须避开高层建筑、高压电线、储油储气罐、危化品生产或储存场所等危险区域,严防二次次生灾害事故。6 .应急期结束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如本辖区存有危险状况,可在危险区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围栏,派专人值守,并请求专业队伍进行安全鉴定和处置。7,后期处置7 .1灾评工作及时做好本辖区的灾情损失、人
13、员伤亡统计,积极配合和协助区地震办、区民政局等部门的震害核查和损失评估工作。8 .2救济与安置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点的生活用品安排发放,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需求。9 .3赔付工作协助金融、保险等单位对受灾民众保险赔偿、存款提取和征用物品等赔偿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证明、证据等服务工作,保障灾民正当权利。10 4灾后重建应当参与和配合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和重建工作。11 5应急总结应急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镇政府及时进行抗震救灾工作总结,按规定上报。8.防范与督查8.1 防范措施8.1.1 积极主动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和避震自救互救技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不
14、同形式的地震演练活动,提高群众应急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8.1.2根据本镇政府实际,不断加大对防震减灾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加强应急通信器材配置、避难场所建设、备灾物资储备等工作。8.1.3本镇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和参加由区地震部门组织的地震应急宣教、培训和演练活动。8.1.4建立本辖区风险源和致灾隐患排摸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8.2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和配合区地震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镇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8.3奖惩区政府有关部门、本镇政府及时对先进事迹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推诿、不作为的单位与个人进行依法问责,并按规定及时处理。8.4预案管理8.
15、4.1镇政府负责本预案的动态维护。本预案由本镇政府负责解释。8.4.2本预案自本镇政府批准印发之日起施行,报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与备案。抗震救灾现场指挥成员亭林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成员名单姓名职务指挥长曹婕镇人民政府镇长副指挥长张连欢镇人民武装部部长黄美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朱纪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成员单位卢明君镇办公室主任徐瑾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韩乃珍镇社会事业发展和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黄俊俊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乙家军镇社会稳定办公室主任曹燕镇财政所所长周月华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主任乔国强镇安全生产事务所顾永章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蔡斌权镇市容环境事务所张明法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高瑞章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站长朱维权镇动迁安置办公室主任吴玉根亭林派出所所长盛雪锋松隐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