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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解读一、起草背景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是结合自贡市沿滩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自沿府发(2021)13号)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自府办发(2022)57号)、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自沿府发(2021)12号)等文件的相关措施,由自贡市沿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对我区支持建筑企业发展措施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使自贡市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相关支持政策在我
2、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修订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共有三十一条,修订前共有二十一条。依据自贡市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重点从进一步培育发展骨干企业、进一步支持企业转型发展、进一步推动企业战略合作、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关于促进外向发展和对外招引等多个方面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租金减免修订前:建筑业企业租用我区建筑业总部经济基地用房可享受:1 .配租标准:特级建筑企业600平方米,一级400平方米,二级300平方米,三级企业200平方米。2 .入驻当年全免租金,次年开始按业绩(即税收500万以上)免收租金,最多可享受三
3、年。修订后:建筑企业在我区范围内租赁办法用房,经引进乡镇(街道)同意后,均可享受租金减免政策。(二)鼓励引进优质企业和培育新增企业1 .在沿滩区新注册或转注册二级以上总承包建筑企业第一年产值达1亿、3亿、5亿元以上,税收达500万、1500万、2500万以上,对应给予80万、240万、400万元奖励。2 .新入统企业当年产值达100O万以上,奖励5万元。此条未作调整。(三)鼓励企业提升业绩修订前:既有建筑企业(含新入驻1年以上企业)产值首次突破5亿、10亿、20亿、30亿、40亿、50亿元,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10万、15万、20万、25万、30万元奖励;纳税500万、800万、1000万、1
4、500万、2000万元以上,每年给予10万、20万、30万、50万、80万元奖励。修订后:对本辖区内建筑业产值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4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含市上奖励)100万元、80万元、25万元、20万元、35万元、20万元、5万元。纳税500万、800万、1000万、1500万、2000万元以上,每年给予10万、20万、30万、50万、80万元奖励。(四)扶持企业转型升级修订前:在沿滩区内升特级总承包资质奖励300万元(市上另奖励500万元),升一级总承包资质奖励200万元(市上另奖励100万元),升公路、水利、电力、市政公用
5、总承包一级奖励300万元,升二级总承包奖励20万元。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升一级一次性奖励30万元。修订后:(含市上奖励)在沿滩区内升特级总承包资质奖励1300万元,升一级总承包资质奖励400万元,升公路、水利、电力、市政公用总承包一级奖励300万元,升二级总承包奖励20万元。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升一级一次性奖励80万元。(五)鼓励使用本地建筑企业修订前:在沿滩区的社会投资工程项目使用本区建筑企业按每投资5000万元奖励投资方2万元,最高奖励100万/7C修订后:增加将使用本区建筑企业纳入招商引资协议,同时在安排工业奖补资金时,使用本地建筑企业的纳入优先安排对象。同时享受每投资5000万元奖励投资方2万
6、元,最高奖励100万元的奖励。(六)新增第十三条支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本区企业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在8000万元以下(不含8000万元)、打捆项目中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O万元以下(不含100O万元)的,除桥梁、隧道及其他重大区级基础设施外,不得将业绩设置为招投标资格条件和加分标准。并组建沿滩区应急抢险工程项目企业库,项目在库内抽取企业。二是推动企业联合发展。鼓励区外建筑企业与本区建筑企业合作,通过联合投标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对政府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招标文件根据项目需要支持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勾选接受联合体投标,劳务和专业分别等鼓
7、励选择区内企业。三是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评价结果运用。房地产开发使用区内企业,在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担保、履约担保、人员配备、企业“双随机”检查、资质申报、预售监管资金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七)鼓励企业设立总部机构1.到市外承揽工程项目,评为优秀等级诚信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2.市外到沿滩区承揽工程设立总部机构就地缴纳全部税收,评为优秀等级诚信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未作修订(八)鼓励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企业引进和培养一级建造师等高层次人才按照1000元/月奖励企业,最多奖励三年。未作修订(九)鼓励科技创新支持沿滩区建筑企业(含总部经济基地入驻企业)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推
8、广项目。一是取得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区政府分别给予100万、3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法的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获得发明专利的给予5万元奖励。二是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排位前三的主研单位,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每个项目分别奖励100万、20万、10万元;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三等奖的第一主研单位,分别奖励10万、5万、3万元。三是支持建筑业总部经济企业创新发展,符合创新创造和西部大开发等政策的,可自行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等相关优惠政策。未作修订(十)鼓励打造工程质量品牌获“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奖励50万元,获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奖励20万元,获“天府杯”金奖、银奖分
9、别奖励10万、8万元,获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奖奖励6万元,获得“盐都杯”金奖、银奖的,分别奖5万、4万元。未作修订(十一)新增第十八条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一是明确完善信用评价和运用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二是明确推行评定分离制度。全面推行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或打捆项目中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O万元以下(不含100O万元)的施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资质等级、信用等级情况择优选择中标人。三是持续推行并优化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承建制度。继续实施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在承建企业库中抽取办法,并将工程价款原财政评审价下浮15%调
10、整为:公路工程下浮5%,其他工程下浮8%o区内自主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不设置资质专业限制。并明确上年度产值需达5000万元以上作为企业入库条件。(十二)新增第十九条进一步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推动企业降本减负。国有投资项目对信用评价良好,且纳入沿滩区建筑业诚信企业库或评定为自贡市诚信建筑企业以及沿滩区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建企业库的建筑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二是大力支持建筑业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对建筑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水平开展评比,达合格、优秀等次的分别给予5000元/人、8000元/人奖励。三是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各类保证金缴纳实行承诺制。四是积极探讨金融企业融资支持建筑企业的融资渠道、融资产品、融资额度,解决建筑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十三)新增第二十条促进外向发展和对外招引鼓励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建立沿滩区区外建筑市场联络协调小组,帮助协调解决建筑企业区外承揽工程中问题。建筑企业招商入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引进一级(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签订招商入驻协议。鼓励各类企业和各界成功人士以“以商招商”名义帮助区外企业招商入驻落户沿滩区,对“以商招商”招商企业和招商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十四)新增第二十一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沿滩新城区管委会、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可根据自身财力,加大对建筑业发展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