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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上海市订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上海市订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文件中共上海市教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审计局上海市新风出版局沪教委监(2010)21号上海市教化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上海市规范教化收费工作的看法各高校,各区县纠风办、教化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审计局、文化(广)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依据教化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10年治理教化乱收费规范教化收费工作的实施看法(教财(2010)2号)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就2010年上海市规范教化收费工作提出如下看法:一、指导思想以邓
2、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行中心和本市有关会议精神,以上海市中长期教化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为契机,依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接着深化推动规范教化收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贲,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改革创新,把规范教化收费作为促进教化发展、实现教化公允的一项重要措施,促进上海教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二、工作任务(一)进一步增加教化投入,确保各项教化惠民政策落到实处1.进一步增加教化投入。市、区县两级财政要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化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要完善体制和政策,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化的投入。要保证教化经费预算的执
3、行进度,确保各项资金刚好到位和专款专用。2.进一步深化推动义务教化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化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提高义务教化公用经费标准、实施老师绩效工资制度以及降低、取消有关收费项目后,要强化区县政府责任,确保相关财政资金和配套措施刚好落实到位。(二)严格教化收班审批和管理权限,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依法办学1.严格教化收费审批权限。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化部批准,木市不再设立新的教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义务教化阶段公办学校、公办一般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经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等)标准,保持基本稳定,且不得高于20
4、06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2 .完善教化收责政策体系。今年,市教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对学前教化收费、公办一般中学择校生的择校费、中学阶段学生的代办服务性收费等制定相关政策,逐步完善教化收费政策体系。3 .严禁任何学校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步标准,严禁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或高收费,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学校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气办学机构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老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严禁学校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4 .义务教化阶段公办学校要坚持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在接受政府托付、担当义务教化任务的
5、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依据本区县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仔细做好农夫工同住子女义务教化工作,切实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化的权益。对符合条件的,要依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支配在公办学校或政府托付的以招收农夫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免除学杂费,不得以借读费等名义乱收费。5 .公办一般中学要严格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择校费。公办一般中学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政策,各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招生支配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5%,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其他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6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需纳入到学校正常教学范围,全部教学内容
6、(包括复习)必需全部纳入正常的教学过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37号),做好小学生放学后的看护工作。要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接受外籍学生的收费管理,严格依据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要加强对学校举办的夏令营、冬令营等课外活动及收费的管理。今年,要仔细做好本市公办中小学校出租出借场地(不含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清退工作,并组织开展检查。7 .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依据规定要求收取学费、住宿费,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看法(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
7、展改革委教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看法(财教(2009)442号)的有关规定,接着完善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相关免费政策。8 .高等学校要严格依据教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化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的有关规定收取班用,学费和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实行学分制专业的学生依据学分制有关收费规定执行),高校应依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9 .接着深化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仔细落实国家各
8、项帮困助学政策,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困助学不得与学生的学习成果挂钩。(三)主动推动义务教化均衡发展,逐步解决义务教化阶段择校问题1.主动推动义务教化均衡发展,合理均衡配置公共教化资源。强化区县政府责任,合理调整义务教化学校设点布局,实现教化资源均衡与常住人口分布状况相适应;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建立和完善托付管理等优质教化资源向郊区农村学校辐射机制;组织中心城区品牌学校赴对口学校办学,推动新一轮区县教化对口合作沟通;均衡配置老师资源,统筹管理,建立骨干老师巡回授课、区域骨干老师柔性流淌、城镇老师到农村任教服务等项制度。10 实行多种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和解决义务教化择校和由此引发的乱
9、收用问题。改革公办中学招生考试制度,主动推动和完善将优质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安排到区域内初中的方法。建立和完善义务教化均衡发展督导、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对区县政府推动义务教化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与实施方法,对区县内的义务教化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和督导评估。(四)严格规范中小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行为,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1.义务教化阶段中小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及操作方法要仔细执行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并经市政府同意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化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财(2009)50号),所收费用必需全部纳入到学校财务管理,不得体外
10、循环。2 .学校代办服务性收拢的项目、标准必需公示,明码标价,主动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收费标准依据实际状况须要调整的,须经市有关部门批准。除规定允许的代办服务项目外,学校不得为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开展代办服务或为其向学生宣扬、推销等供应条件。3 .学校和老师在为学生供应服务和代办的过程中,严禁从中牟利,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不得向学生加收任何费用,不得侵害学生利益。在为学生代办过程中,确有折扣、佣金等返还的,必需照实入账并刚好按实与学生结算,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方面的支出。严禁学校实行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办费;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严禁强行统一收取代办费。4 .
11、学:校不得将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班供应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严禁将讲义资料,、电子阅览等正常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作为代办服务性收费事项。严禁中小学校在为学生供应午餐的代办服务中加收任何费用。5 .对中小学生的课外活动收费要接着执行总量限制,学校事先征求学生家长委员会看法,上报区县教化、物价、财政部门备案,经公示后书面征求学生家长臼愿选择看法,按规定收班和管理运用,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和程序。(五)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现象,对教辅材料的编写、出版、发行、运用等环节进行整顿和规范1.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本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出版
12、、印刷和发行秩序。结合当前我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和学校运用的实际状况,进一步加强对本市教辅材料的编写、出版、印刷、发行和运用等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工作,明确各个环节的监管主体及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教辅材料的出版、印刷、发行市场的资质要求、管理市点、企业责任和惩罚措施等,重点整治各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辅材料的行为。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出版管理规定,擅Fl编印、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印发教辅材料举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中小学校Fj编的教材、讲义等学习资料,应经区县教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从公用
13、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费。(六)接着深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高校收班管理1.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行为。加强招生监察工作,实现招生监察全程参加、全面覆盖,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高校H主招生、保送生、体育艺术专业招生、非通用语种招生等特别类型招生工作的监督。2 .进一步完善公开透亮的招生工作体系。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形式。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对考生资格、录用信息、学费标准等刚好进行公示,确保全部学生在高校招生的各个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严格按规定要求刚好对有关考生资格及录用信息进行公示。3 .
14、加强对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收费和管理,本市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收贽标准严格按现行规定要求执行,坚决取缔越权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中外合作项目。加强对高校非学历教化的管理,严格依据市教委关于重申教化部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强化本市高校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办(2008)57)的各项规定要求执行。加强对高校示范性软件学院项目和收费的监管,坚决订正违规审批和乱收费行为:规范成人教化、自学考试等收戏行为,严禁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加强对民办高校(包括一般高校中的独立学院)的收费管理,严格依据经过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并对各项收费和运用状况进行公示。仔细落实好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4 .严禁高
15、校收取与招生录用、入学挂钩等各种名目的捐资、赞助,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化名义在录用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严禁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今年,对本市一般高校存在的违规办学行为将制定有关贡任追究的规定。(七)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化收费政策1.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收费资金的管理。依据财务制度规定构成学校收入的,必需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将学校收费资金交由非财务部门管理、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行为。学校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必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通过部门预算核拨。学校不得将捐资助学与录用学生挂钩,学校接受的
16、不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收入应全额纳入学校财务。5 .加强公办学校收费票据管理,规范学校收费票据运用行为。中心在沪的部属学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应运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上海地方所属学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应运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登记制度,定期对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购领、运用、结存、销毁等状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类学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购领、运用和核销管理,规范学校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运用行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只能用于学校代收费,不能用于收取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其他乱收费。严禁各类学校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与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