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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内平安定期检查和平安隐患报告制度1.学校要建立平安日查、周查、月查制度,根据工作岗位,分工明确,检查细致,不走过场,不留空挡。2 .检查项目及内容: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等有无异样状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校内建筑物墙体、梁、八字木、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楼梯护栏、走廊护栏是否有松动、断裂现象。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急,有无枯树。校内用电线路、电路爱护器是否正常运用,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试验设备、设施是否平安牢靠。楼道、宿舍、室外照明灯具及紧急疏散标识、应急灯是否运用正常。体育器材是否坚固,有无断裂、倾斜,拉线是否松动。伙房购物、加工、
2、储存、出售各个环节是否规范,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员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超员或乘坐不合格车辆状况。学校安保器材、监控设施的运用状况。学校应对地震、洪水、火灾等物资储备状况,有无短缺或损坏状况。平安制度、平安安排的落实状况。(ID灭火器、消防栓是否能正常运用。试验室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学生是否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校。(校内商店出售的食品和商品是否符合规定。(14)校内建筑工地的平安防范措施。校周边是否有无证商贩,200米以内是否设有网吧、嬉戏厅等场所,定期排查周边高危人员。其他项目的检查。3 .检查的方式日查:学校每个处所的责任人,实行岗位责任制,每天要对负责的
3、部位进行检查。食堂负责人负责对食堂的用电、用火、饮食卫生进行检查;体育老师在上课前负责对体育器材进行检查;试验室管理人员负责试验室的用电、用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进行检查;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校内的巡查和学生宿舍的检查;后勤人员负责校舍及其他公共设施的检查;班主任、任课老师负责对学生活动、教室水电的检查。周查。周末,由分管平安副校长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全校各部位进行一次平安检查。月查。月末,由学校校长组织人员,对全校进行一次全面的平安检查。临时性检查。在台风、暴雨、暴雪来临之前,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舍、院墙、厕所、挡土墙、宣扬栏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坍塌事故。假前及开学前检查。在假期前和开学
4、前,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舍及附属设施、体育器材、设备设施、用电线路、饮食卫生、学生交通等进行全面检查。(6)各个岗位责任人对每次检查要留有检查记录。4 .平安隐患的报告发觉的平安隐患,要根据以下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各岗位责任人发觉的平安隐患要报学校主要领导;学校发觉的重大平安隐患要以书面形式,刚好向市教体局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对校周边存在的平安隐患,要以书面形式报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对校舍等平安隐患须要鉴定的,应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由相关部门予以鉴定。各学校每月要将检查报表汇总,由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报市教体局备案。5 .平安隐患的整改检查发觉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短期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学校要对各个处室发觉的平安隐患整改状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