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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关于整治指荒地的考核办法为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同意,现制定整治摞荒地的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粮食生产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是国家安全的基石。近年来,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况日益严重,我镇粮食播种面积呈逐年下降趋势。各村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治摞荒地的重要性、紧迫性,把保障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20XX年年底完成全镇所有摞荒地的整治工作。二、整治方式通过前期各村的摸排,多数村庄存在土地摞荒现象,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户建立信息台账。对于各村摞荒地超过10亩的,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主体责任,流转为成方连片的耕地,由村党支部自行解决。鼓励
2、农户自行种植、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种植,也可以邀请种粮大户种植。三、惠民政策(一)XX区20XX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耕种管收专业化服务。农户可根据20XX年度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对摞荒地进行种植小麦、玉米、花生作物。享受春夏季生产(2月-7月):针对花生、玉米的耕、种,每个环节补助10元/亩。秋冬季生产(8月-11月):针对小麦的耕、种和玉米的收,暂定每个环节补助10元/亩,具体补助标准视春夏季生产作业情况而定。(二)春玉米、花生、小麦最低收入险兜底保障以及夏玉米、花生、小麦的政策性保险。种植大户或者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可通过保险来保证基本效益。(三)粮食加工等优惠政策。大户或者合作社在各村流转的土地,在
3、进行加工等流程上镇政府可牵头帮助联系主体,在原定的价格基础上给予优惠。(四)镇党委优惠政策。将土地协调成方连片50亩以上并流转至村党支部的村庄(其中50亩当中至少应有一半为搭荒地),待种植上粮食作物后,镇政府一次性给予村党支部每亩100元的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分两年发放。村党支部对流转给合作社或种粮大户的土地有监管责任,并在双方签订的协议当中注明所流转出的土地禁止摞荒并规定种植范围。(五)镇党委奖惩内容1 .对在20XX年度春耕春种期间(6月底前)解决全村所有摞荒地的村党支部书记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在20XX年度秋耕秋种期间(10月底前)解决全村所有摞荒地的村党支部书记一次性奖励2000元。
4、2 .如果村党支部与种粮大户采取合作分红模式或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模式进行,各村要确定一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村干部。除上述对村党支部书记的奖励外,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村干部也享有相应的奖励:村党支部在20XX年度春耕春种期间(6月底前)解决全村所有摞荒地的,对其一次性奖励2500元;村党支部在20XX年度秋耕秋种期间(10月底前)解决全村所有摞荒地的,对其一次性奖励1500元。3对于20XX年度秋耕秋种期间(10月底前)仍有5亩以上摞荒地未解决的村党支部,除一票否决村党支部和村党支部书记评先选优外,每亩未解决摞荒地将扣除村党支部书记工资IOOO元(扣除金额随亩数递增)。4 .奖励资金分两年发放。四、验收程序20XX年10月底,镇党委开始对各村摞荒地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各村需提供与村民的土地流转合同、与种粮大户或合作社的流转合同或合作合同、地块前后对比照片等相关材料。统计完成后,镇工作人员需到现场进行最终核定。此办法自20XX年5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