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本.docx(1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合同范本注:1)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2)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3)在不违反原甲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合同书项目名称:文化大街青少宫-1号铺公开招商项目(20212026)甲方:(甲方)乙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甲方:_乙方:根据文化大街青少宫-1号铺公开招商项目(2021-2026)的招标结果,照招标投标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
2、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文化大街青少宫T号铺公开招商项目(2021-2026)2、项目内容:甲方提供指定的场地,并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乙方于指定位置进行经营,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场地需用于文化教育、健康、艺术文化、零售等相关产业。3、项目地点:文化大街青少宫商铺-1号铺。4、合作面积:59.11平方米。5、合作期限:5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二、项目合同价、结算方式及支付方式1、项目合同价:(1)本项目采用单价承包,前两年按首年合同价缴纳管理服务费,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每两年管理服务费递增5%,以实际合作期按实结算。合同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
3、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2)首年管理服务费用:元/月/平方米(含税)(大写: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3)合同暂定总价: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元)。2、场地保证金(1)乙方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将场地保证金(金额为三个月的管理服务费)全额汇款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2)保证金的退还:服务期到期或双方终止合同后,中标人须在到期或终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将场地清理干净,中标人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逾期清理的物品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理。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无其他违约行为,招标人无息全额退还场地保证金。3、
4、支付方式:单位名称: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4406005536106502开户行及账号:平安银行佛山分行11010991537401(1)场地有1个月免管理服务费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乙方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入场交接,免管理服务费期结束后开始计算管理服务费,乙方须在结束免管理服务费期后10个日历天内缴纳第一季度的管理服务费。(2)管理服务费按季度支付,第一季度的费用按照本条第(1)款在结束免管理服务费期后10个日历天内缴纳,自第二季度开始,乙方应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号前缴纳当季的管理服务费。收到管理服务费后,甲方分别于每月向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5、(3)逾期30个日历天缴纳管理服务费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场地保证金。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和场地保证金的权利。(2)甲方有催促乙方按时缴纳管理服务费及其他应缴费用(包括因乙方未按合同履行而被扣除的场地保证金)的权利。(3)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4)甲方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5)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方受到损失,由此产生的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可向乙方追偿或从乙方场地保证金扣除。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依本合
6、同规定合法使用所合作场地的权利。(2)乙方应当结合合作经营情况购买人身安全、财产保险等。(3)乙方不得拖欠管理服务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场地保证金等费用。(4)保证不改变合作场地的用途,乙方在合作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合作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5)合作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合作的场地,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合作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否则,甲方有权从场地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因乙方装修导致租赁场地主体结构损坏的,则甲方有权从场地保证金中扣除其遭受的损失,不足赔偿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6
7、)在合作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性原因或者政府征用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等)导致合作场地损坏、损毁的,需乙方临时搬迁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合执行,并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迁补偿款等)。(7)合作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乙方必须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除外)。除乙方自购或自建且可移动财产,乙方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或破坏合作的场地和设备,因此引起的损失甲方不予补偿。(8)合作期届满或者合同双方或一方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合作场地,则甲方有权在乙方场地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场地保证金不足赔偿部分由乙方继续负责赔偿。(9)乙方须按
8、法律规定守法经营,经营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员工工资及福利等一切经营费用及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被债权人追究或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视为乙方构成根本违约,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负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场地保证金。五、场地规定(1)甲方仅提供现有场地,如乙方有需要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需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备报批,甲方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在场地交接前,场地原有设施设备甲方将按其需要选择搬离,未搬离的设施设备可供乙方使用(仅限在本场地内使用),但乙方不得破坏
9、、损坏该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3)乙方需自行承担场地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并按实支付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以上所述的费用,如因乙方迟交或未交而引起的损失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4)使用场地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5)乙方接收物业后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自行负责日常运营的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工资、保险、营运杂费、管理成本、消防、卫生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及相关经营责任。(6)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缴纳相关的费用及税费。(7)甲方按现状交付。六、其他要求及说明(1)本项目的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
10、,乙方是项目唯一的经营主体,享有项目内的所有收益及承担全部的经营责任、费用、风险,且与其所聘用的人员之间的关系是劳动用工关系。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对本项目有任何形式的转租、转包、租借、转让、抵押等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投标时承诺的经营内容进行变更。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合作的可经营资源并扣除全额场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合同内容确需变更的,合同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3)合作期开始计算前,乙方须为场地及场地内的设备设施购买财产保险。(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
11、律、法规及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及甲方的监督检查。(5)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要求制定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建立质量保证体系。(6)任何由乙方引起的纠纷或损毁事故概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的民事等经济法律责任。(7)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三旧改造和企业改制等地方政府规划调整或实施公共政策的情形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经营权。(8)退场移交要求:服务期到期或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须在到期或终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将场地清理干净,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逾期清理的物
12、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退还场地保证金。七、解除合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收回合作的场地和可经营资源并扣除全额场地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I)乙方擅自改变合作场地结构或改变约定用途或变更投标承诺的经营内容的;(2)乙方擅自将合作场地转租、转包、租借、转让、抵押等的;(3)乙方拖欠管理服务费、场地保证金达30个日历天或以上的;(4)乙方故意破坏、损坏合作场地或场地原有设施设备的;(5)乙方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勒令停止经营活动等的;(6)乙方利用合作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7)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
13、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8)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甲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须按实际合作期支付服务费,并不得因此向甲方追究责任或索赔:(1)当事人协商一致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3)地方政府规划调整或实施公共政策的情形致使合同无法履的。八、违约责任1、乙方欠交管理服务费、场地保证金或其他费用的,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合作的可经营资源并没收场地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支付与场地保证金金额相同的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民事、
14、行政、刑事、劳动仲裁等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可以向乙方追偿,甲方有权从场地保证金或管理服务费中进行抵扣,乙方应当在抵扣后5天内补足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依据本条第1款内容主张乙方违约责任。3、如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停业整改,如乙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及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场地保证金及已收取的管理服务费并收回合作场地,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4、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场地保证金或收取与场地保证金金额相同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可得利润、实际损失等)。5、
15、若一方怠于履行合同义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的,除应按本合同条款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应承担守约方因维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因实现财产保全而产生的费用、差旅费等。6、本项目如乙方违反相关规定,实施破坏合作场地、恶意违约、扰乱招标程序、拖欠管理服务费(拒不缴交)等违约行为的,乙方将被列入区属国有企业经营合作黑名单,在相关项目招标过程中不予考虑;构成犯罪的,依法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在合作期内,乙方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违法或违规的,若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经营场地,且不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场地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九、争端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当事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各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其中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H一、税费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