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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管理办法为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推动各党支部更加有力有效地服务中心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明确时间:各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于每月14日、15日、16日三天内举行。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参加人员活动日期、地点、主要内容,通知可采用短信、微信、电话、上门等方式,确保参加人员知晓。二、参加人员: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要求联系领导每月至少参加一个村的活动,联村干部、村两委、村监会及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三、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参加人员签到,填写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登记表,情况登记表与签到
2、表于每月20日前经联村干部签字确认后交乡党建办存档。四、主题鲜明: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提示由乡党建办每月提前一周在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登记表注明并发放到各联村干部,明确活动要求及各支部自定内容,要求围绕中心工作严格把关、紧扣主题。五、严肃督查:党建办每月统计各党组织党员到会情况,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由乡党委书面告知;连续三次或累计四次不参加活动的,由乡党委提醒谈话;连续四次或累计五次不参加活动的,将组织关系转入教育整转支部,在教育整转期内表现较差,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程序作出劝退、除名处置。六、强化考核:各党组织党日活动情况作为各党组织党建考核及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活动开展情况差、学习效果不理想的支部实行党建考核一票否决,并在村主职干部评优评先、工资报酬上体现。七、分类管理: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专人联系,送学上门;对外出流动党员,在*范围内的,视作在家党员管理,在*外的,可通过网上学习、邮寄资料等方式开展活动,但每六个月,必须返乡“补课”一次并到各党组织报到,汇报学习、生活、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