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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50318-201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Codeforurbanwastewaterandstormwaterengineeringplanning(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20X-XX-XX发布20X-X-XX实施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局部修订条文对照表(方框部分为删除内容,下划线部分为增加内容)现行规范条文修订征求意见稿1总则1总则1.0.1为保障城市排水安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统一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技术要求,制定本I规范1.0.1为保障城市排水安全,提高水资
2、源利用效率,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统一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迤。1.0.2本I规范I适用于城市I规划的腓水工程规划和城市排水I工程水项规划网编制。1.0.2本标谨适用于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和港及城市排水的相去专项规划编制。1.0.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保障安全”的原则,满足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1.0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保障安全、节能低碳”的原则,满足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1.0.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除应符
3、合本显隹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术语2.0.1城市雨水系统UrbandrainageSyStem收集、输送、调蓄、处置城市雨水的设施及行泄通道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包括源头减排系统、雨水眄系统和防涝系统三部分。2.0.1城市雨水系统UrbandrainageSyStem收集、输送、调蓄、处置城市雨水的设施及行泄通道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包括源头减排系统、雨水萱网系统和防涝系统三部分。2.0.3雨水腓放I系统minordrainagesystem应对邈降雨径流的排水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以地下管网系统为主。I亦称“小排水系统”。I2.0.3雨水管网系统minordr
4、ainagesystem应对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以内降雨径流的排水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以地下管网系统为主。2.0.4防涝系统majordrainagesystem应对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以内的超出雨水邈系统幽!能力的强降雨径流的排水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I亦称“大排水II系统”。2.0.4防涝系统majordrainagesystem应对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以内的超出雨水管网系统董接能力的强降雨径流的排水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2.0.6城市防涝空间spaceforlocalfloodingcontrol用于I城市超标降雨的I防涝行泄通道和碉防涝调蓄设施的用地空间,包括河道、明渠、
5、隧道、坑塘、湿地、地下调节池(库)和承担防涝功能的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开放式运动场等用地空间。2.0.6城市防涝空间spaceforlocalfloodingcontrol用于防涝行泄通道和防涝调蓄设施的用地空间,包括河道、明渠、隧道、坑塘、湿地、地下调节池(库)和承担防涝功能的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开放式运动场等用地空间。2.0.7防涝调蓄设施storageanddetentionfacilitiesforlocalflooding用于防治城市内涝的各种调节和储蓄雨水的设施,包括坑塘、湿地、地下调节池(库)和承担防涝功能的绿地、广场、开放式运动场地等。2.0.7防涝调蓄设施storagea
6、nddetentionfacilitiesforlocalfloodingCOntrOI用于防治城市内涝的各种调节和储蓄雨水的设施,包括坑塘、湿地、地下调节池(库)和承担防涝功能的绿地、广场、开放式运动场地等。2.07A城市污水系统UrbaaWaSteWaterSyStem收集、输送、处理、再生和处置城市污水的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2.0.9合流制溢流combinedseweroverflow(CSO)合流污水在降雨时超过合流制排水系统截流、调蓄、处理等能力而排入水体的现象。3基本规定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一般规定3.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确定规划目标与原则,划
7、定城市排水规划范围,确定排水体制、排水分区和排水系统布局,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设施的规模与用地、I雨水滞蓄空间用地、3.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确定规划目标与原则,划定城市排水规划范围,确定排水体制、排水分区和排水系统布局,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设施和防透窒回的规模与用地、污水处初期雨水与污水处理程度、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水处理厂污泥I的I处理理程度、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理处置笠要求。处置要求。3.1.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期限宜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城市排3.1.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近、远期结合,并兼顾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水工程规划应近、远期结合,并兼顾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3
8、.1.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与城市道路、竖向、防洪、河湖水系、给水、绿地系统、环境保护、管线综合、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等规划相协调。3.1.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与轨道交生城市道路、用地竖向、防洪、河湖水系、给水工程、绿地系统、环境保护、管线综合、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等规划相协调。3.2排水范围3.2排水范围3.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应与I相应层次的版市I规划I范围一致。32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应与城市开发边界范围一致。3.3排水体制3.3排水体制3.3.2除干旱地区外,城市新建地区和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合流制地区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3.3.2除干旱地区外
9、,城市新建地区和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合流制地区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并应采取适宜措施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3.4排水受纳水体3.4排水受纳水体3.4.1城市排水受纳水体应有足够的容量和排刚能力其环境容量341城市排水受纳水体应有足够的坯境容量和置排能力。I应能保证水体的环境保护要求3.5排水管渠3.5排水管渠3.5.2域输严0渠J3.5.4规划有综合管廊的路段,排水管渠囿结合综合管廊统日布置。3.5.4规划有综合管廊的路段,排水管渠应结合综合管廊统箜布置。3.6排水系统的安全性3.6排水系统的安全性3.6.4雨水管园系统之间或噩污水管圃系统之间可根据需要设置
10、连通管,合流制管道不得直接接入雨水管圈系统|,雨水管道接入合II流制管道时,应设置防止倒灌设施。3.6.4雨水管回系统之间或污水管理系统之间可根据需要设置连通管,合流制管道不得直接接入雨水管网系统。3.6.5腓水管渠系统中,在排水泵站和倒虹管前,应设置事故排出3.7城市防涝与防洪规划衔接3.7.1流域及城市防洪规划措施应兼顾城区涝水排放等需求。城市应落实防洪规划措施,保证设防标准内洪水不漫溢形成洪灾。3.7.2兼受洪、涝、潮威胁的城市,在防涝系统构建时,应重点分析涝水与相应洪水、潮水遭遇的规律,并进行流量、水位统筹,实现城区防涝与防潮及流域防洪体系的衔接。3.7.3城市内涝防治应洪涝统筹、蓄排
11、并举,蓄排组合方式应根据流域防洪对河道接受区域外排流量的限制要求和蓄排设施建设经济技术可行性等合理确定。3.7.4防涝行泄通道与其涝水受纳水体的设计水位衔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以江河等作为受纳水体时,受纳水体设计水位应根据涝水与洪水的遭遇条件等分析确定;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与内涝防治设计暴雨的同频率设计洪水位。2以湖泊、洼淀等作为受纳水体时,受纳水体设计水位应根据其调蓄能力、特征水位和设计标准下的入湖(洼淀)水量,经调节计算后综合分析确定。3以海域或感潮河段作为受纳水体时,受纳水体设计水位应选择相应涝水设计排除时间的汛期典型潮位过程线,并根据涝水与潮水的遭遇条件,考虑与天文潮、气象潮的不利组合因
12、素等分析确定;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相应涝水设计排除时间、重现期为25年一遇的高潮位或重现期为510年一遇的平均潮位。3.7.5防涝行泄通道出口受受纳水体顶托时,宜在其出口处设置挡洪闸;自排条件受限制时,可设置排涝泵站机排。泵站规模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标准GB50265的规定执行。4污水系统4污水系统4.1排水分区与系统布局4.1排水分区与系统布局4.1.1城市污水分区与系统布局应根据城市的规模、用地规划布局,结合地形地势、风向、受纳水体位置与环境容量、再生利用需求、污泥处理处置出路及经济因素等综合确定。4.1.1城市污水分区与系统布局应根据城市的规模、用地规划布局,结合地形地势、风向、
13、受纳水体位置与环境容量、再生水利用需求、污泥处理处置出路、污水处理节能低碳及经济因素等综合确定。4.1.2城市污水处理厂可按集中、分散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新建污水处理厂应囹污水再生国绕独立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怖局应充分考虑I再生水用户及生态用水阚需圄。4.1.2城市污水处理厂可按集中、分散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新建污水处理厂宜合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独立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宜结合再生水用户及生态用水需求布局。4.1.3再生水利用于景观环境、河道、湿地等生态补水时,污水处理I厂宜就近布置。4.2污水量4.2污水量4.2.1城市污水量应包括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网1.E主4
14、.2.1城市污水量应包括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一定的外来水量。位较高的地区,污水量还应计入地下水渗入屋。422城市污水量可根据城市用水量和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4.2.3各类污水排放系数应根据城市历年供水量和污水量资料确定。当资料缺乏时,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同根据城市居住和公共设施水平以及工业类型等,按表4.2.3的规定取值。表423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城市污水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城市污水0.70-0.85城市综合生活污水0.800.90城市工业废水0.600.80注:城市工业废水腓放系数I不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y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以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废水I#放系数其数据I
15、应按厂、矿区的气候、水文地质条件和废水利用、排放方式等因素确定。424地下水渗入!量宜根据实测资料确定,当资料缺乏时,可按不低于污水量的10%计入。4.2.2 城市污水量可根据城市用水量和城市污水排放系数让篁确定。4.2.3 城市污水综合排放系数可取0.70-0.85,各类污水排放系数应根据城市历年供水量和污水量笠资料it篁确定。当资料缺乏时,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根据城市居住和公共设施水平以及工业类型等,亘按表4.2.3的规定取值。表423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城市污水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城市综合生活污水0.800.90城市工业废水0.600.80注:城市工业废水不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化工业以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废水,上述工业废水排放系数应按厂、矿区的气候、水文地质条件和废水利用、排放方式等因素确定。424污水系统外来水量宜根据实测资料确定,当资料缺乏时,可按不低于城污水量的10%计入。4.2.5城市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