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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大学关于X届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义届毕业生党员:各毕业生党员,在你们即将迈向新的工作学习岗位之际,还需在学院党委(总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手续,现将具体事宜告知你们:一、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全部转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
2、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二、毕业生党员应到原所在学院党委(总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具体办法是:留在校内原单位工作或者学习的,只需到原单位党委(总支)登记;转到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工作或者学习的,需到原单位党委(总支)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然后到新单位党委(总支)办理接收手续。三、对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组织关系接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学院党组织。符合组织关系转出条件时,应及时转出。在组织关系保留原所在学院党组织期间,毕业生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学院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四、联系在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学院党委(总支)联系(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o组织部X年义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