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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业经营制度下国有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策略研究摘要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加入WTO后如何确定产品创新的战略目标和策略,发挥核心产品的优势为客户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金融产品,从而赢得客户、扩大市场份额,是一项重大课题。本文从混业经营制度下的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入手,分析了国内分业经营制度下,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存在不能有效利用各要素市场,不能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不足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目标路径和步骤;在混业经营制度下的产品创新战略定位选择;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策略,包括机制创新、队伍创新、平台创新和产品创新。关键词混业经营,国有商业银行,产品创新,产品
2、创新战略加入WTo对我回金融业而言,是机遇更是挑战。巨大的冲击要求我们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与国际金融业的全面接轨,这就进一步要求我们必须清楚、正确地认识国际金融业发展历程和发展趋势。国际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29年之前的世界各国金融业大都实行混业经营;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末,以1933年美国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为标志,分业经营成为这一时期的主流;20世纪80年代,随着分业限制在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先后取消,以及1999年11月4日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废除和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通过,揭开了金融业又一次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篇章。如今,西方发达国家银行全能化趋势日益增强和加快,
3、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一大发展趋势。本文围绕混业经营制度下产品创新战略开展研究,对国内产品创新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国有商业银行实现混业经营的目标路径和步骤,并就混业经营制度下产品创新的战略定位、策略选择进行思考,以期为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提供新的思路与启示。一、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及其优势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从宏观层面考察,属于金融制度范畴;从企业层面考察,属于组织经营方式。金融制度反映一国的法律制度规定,比如,德国的全能银行制度,美国原来的分业监管制度。金融企业组织经营方式则可以分为四种形式:委托代理、战略联盟、金融集团和全能银行。比较这四种金融混业经营模式
4、,委托代理是浅层次混业经营,而且有关监管规定没有认为是混业经营,目前是我国银行业最普遍的形式。战略联盟是合作方式的混业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但经营主体保持了彼此独立。金融集团则是各类金融业务一体化的经营组织,“集团混业,法人分业,功能监管”是国际上发达国家发展的主要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也是值得借鉴的混业经营方式。这四种模式反映了各国金融业发展的不同特点。依次经过了代理、联盟、全能银行和金融控股集团等发展阶段。目前,在四种模式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往往并不一定严格按照历史次序,而是有了后发优势的路径选择,更主要的决定因素在于法律和金融监管政策。金融混业经营能得到迅速发展和认可,有着独特的
5、内在动因。无论从企业追求利润的普遍性,还是金融业关注风险的行业特征看,混业经营模式是优于分业经营的。首先,混业经营产生规模经济效益。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在创建品牌、开发高度细化的产品、维护信息技术系统、进行资产管理以及建立分销网络时,通过组织机构整合业务结构创新,实现集约化经营,从而降低平均经营成本,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其次,混业经营产生范围经济效益。混业经营使金融机构可以进入更广泛的市场,接触更多的客户群体,并促使一些相关金融产品的交叉销售成为可能。这些都使得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经营多种金融产品的成本小于分别经营每一种金融产品的成本,达到范围经济的效果。第三,混业经营产生协同效应,除了通过服务交叉
6、实现管理协同效应外,还体现在通过现金流量的充分利用实现财务协同,提高资产回报率。如通过财务策划降低筹资成本,通过多元化形成投资组合分散风险,通过关联交易形成新的优惠税收构架等。二、国内分业经营制度下产品创新的现状及原因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生产要素能够在行业间尽可能自由地流动。这样生产要素弃低利就高利,既提高了生产要素的效益,又缓解了经济中的瓶颈约束等。而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有可能加剧我国金融业的结构性矛盾。同时,按照WTo的协议,我国能够自主选择分业经营的金融体系。但由于外国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金融机构的母公司)是混业经营,它就有诸多绕过我国分业政策的应对措施。因此,
7、国外金融机构在与国内分业经营机构的竞争中,具有极大的混业经营优势。(一)分业经营制度下产品创新的现状1.产品创新未有效利用各要素市场。从目前银行业创新产品来看,资产类方面逐步出现了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打包进行证券化处理以及信贷风险的转让等新的金融产品;负债类方面可以看到储蓄替代产品的不断出现,例如基金产品、证券投资产品、保险产品等,但是仍然缺乏实现现代金融业功能的品种和工具。虽然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了证券期货市场、货币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也日益多元化,但在分业经营体制下,真正跨市场的银行金融创新产品还十分匮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还显得十分单一,
8、如德意志银行的金融服务品种涵盖了债券、期货与期权、股票上市、产权交易和基金管理、经纪人清算等数以百计的金融产品和对应的服务。由此可见,国内商业银行没有很好地利用各要素市场进行金融产品设计、创新,产品匮乏、简单化、金融深化程度还不足、创新压抑等现象和问题显得尤为突出。2 .产品创新无法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从银行现有的产品管理实践来看,国内商业银行往往采取的是“产品主义而不是“客户主义”,缺乏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创新意识。产品开发和改进往往从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出发考虑问题,而不是从客户的利益出发,对客户信息缺乏必要的整合和细分,导致产品设计过程中不能有针对性地开发出具有前瞻性和吸引力的金融新产品。随
9、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主体和金融产品呈现出多样化的市场特征,但这种多样化只是银行主体和产品种类的增加,我国目前商业银行所提供的大部分金融产品没有较高的增值性和附加性,不能满足客户特别是优质客户的个性化服务金融需求。3 .产品创新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从当前银行的经营环境来看,不断变化的市场和新技术革命为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银行业务品种日益增多,覆盖了公司和个人存贷款业务、银行卡业务、国际业务、中间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等各个领域,银行产品和服务也不断向证券、保险等其他领域渗透;但是目前银行给客户提供的许多产品功能仍然十分接近甚至重复,且缺乏产品之间的相互连接,没有考虑到将这些产品的功能
10、进行整合和优化。此外,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交流,从而导致银行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开发出来的产品与市场的需求有相当的差距,难以得到市场的认同,有许多产品出现开发出来后乏人问津的现象。在产品的后续管理方面,当前普遍存在重视产品开发,轻产品维护、产品改进的问题。银行产品推向市场后没有有效的跟踪体系,销售的实际情况得不到及时全面的反馈,缺乏产品盈利能力、客户群体、产品质量、市场认可程度等方面的事后评价和分析,无法为产品计划的调整改进提供有力依据,从而大大缩短了金融产品的生命周期,无法适应市场竞争。(二)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分析1.金融创新环境不完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Id臻完善,为金融创新提供
11、了发展平台,各金融机构创新业务不断涌现,而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督部门对新业务的监管往往慢半拍,被金融机构的创新行为推着走;同时监管部门缺乏有弹性的审批与许可证体制以及对金融机构交叉性金融创新工具的追踪机制。监管工作在手段和质量上都无法满足金融工具创新的要求,使监督机构在监管中常陷于被动局面。2 .缺乏新产品自主创新能力。长期以来,我国对资金的利率一直实行大一统管理,由人民银行统一制定和监管,各金融机构只是负责在人民银行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表现出强烈的计划性、垄断性和封闭性,没有实现市场化,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我国商业银行仍然无法根据企业及贷款项目风险水平的大小确定贷款利率。由此损害了利率内在平
12、衡机制,造成了利率结构的扭曲,影响了资金配置效率,致使商业银行自主创新能力低,难以自主定价配置资产和防范风险。3 .金融创新效率不高,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在管理上,国有商业银行沿袭了总行一分行一二级分行一支行一网点的5级管理模式,这种多层次、垂直型的组织体制往往造成信息衰减、沟通不畅、组织僵化等弊端。在内设机构上,主要按照业务及产品分类设置部门,一个部门只负责提供一种或几种产品和服务,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无法从整体上对业务进行综合管理,更难以对客户、渠道、业务等进行成本分析。与此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在技术领域的建设模式基本上围绕:数据大集中这条主线进行。但数据集中并不能直接带来银行经营水平的提
13、高和风险管理的改善,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及时获取各类交易数据,并将交易数据转换成有用的信息和产品。4 .产品整体营销滞后,缺乏模块化产品管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多是以个别产品的交易为中心,这导致对优质客户没有整体营销的概念,每一笔交易都是孤立的,而美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模块化产品管理方法,通过对产品的分解重组,产生种类繁多的创新组合,满足不同客户对金融服务的不同偏好。而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条线分割清晰,各自为政现象普遍存在,缺乏对产品的统一规划管理。5 .金融人才短缺,缺乏有效激励约束机制。人才是产品管理的关键因素。国有商业银行虽然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提倡人性化管理,确立人在产品创
14、新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业务目标,经营责任与管理责任的具体落实和特殊的专业人才政策,因此在经营管理中无法充分发挥职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和产品创新战略目前,我国无论是产品还是机构都已出现了混业经营的萌芽,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推出投资连接保险等新品种;再比如,多类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等。而将混业经营写入规划后,我国金融业必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由其主导的创新和并购届时将成为金融市场的主旋律。(一)混业经营的目标路径和步骤1.目标路径有以下三种:(1)银行业务为主业。立足主业,以代理和合作方式兼营其他金融业务。金融集团是个混业经营主体,但其各个
15、控股公司则分业经营,各不同经营主体之间通过代理和战略联盟的方式拓展业务边界,充分利用经营资源,变目前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为集团内合作。(2)业务线管理方式。把商业银行机构划分为3大业务组织,分别经营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务,业务上分别受集团所辖的各专业公司管理,但由银行管理机构人员并负责各业务线之间的合作协调,类似事业部制,但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事业部。(3)实行一站式服务。参照全能银行制模式,以客户为中心,分别建立个人和公司及机构客户营销组织,销售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从现实可能性来分析,第一、二种可能性比较大;尤其是第二种可能性最大。但鉴于金融集团建立并形成整个经营架构需要时间,所以,第一种模式有可能
16、作为过渡形态而存在。2.实施步骤。第一阶段:混业经营起步阶段。在现有合作基础上,以开放式的态度,加大代理和战略联盟合作的力度,时间可以短些,方式可以灵活多样,由按年合作转向项目合作方式,标的以金额为主,锁定风险和效益。合作深化,就是与其他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进一步加深合作,不仅代理,而且共担风险、共享利润。从银行自身来说,是试水阶段,不在于业务规模大小,而在于打开闸门,进入一个新天地,为进一步改革发展打好基础。第二阶段:混业经营发展阶段。已经过渡到按业务线经营管理的目标模式,但属于初期,无论是在内部运作还是在市场拓展上都处于摸索、磨合和提高阶段。专业条线之间的业务协调成为内部有效运作的关键。分业务线是专业化经营需要,也是监管的要求。但如何把不同业务组合成一榄。子产品和服务,让客户享受到一个平台提供的服务,而不是名为一家银行实际仍由各业务线分别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时间过程长短取决于混业经营推进的力度和内控制度的完善程度。第三阶段:混业经营的成熟阶段。其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