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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自治县小型山塘水利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根据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完善农业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乡村振兴成果。二、山塘水利现状根据库容量,储水量在1万方以上、10万方以下的界定为山塘,超过10万方的界定为水库。山塘的管理
2、权为县农业农村局,水库的管理权为县水利局。XX自治县下辖X个乡镇,共有XX个山塘。这些山塘分布广,承担着数万亩水田的农业生产用水,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收益发挥着作用。由于这些山塘年久失修,部分山塘已出现坝体渗水、塌陷等情况,严重影响到群众的农业生产,有的甚至影响到下游群众的住房安全。人民群众对维修山塘的呼声越来越高。三、基本原则(一)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山塘的维修是一项长期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对全县XX个山塘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山塘损毁程度、覆盖水田的受益面等情况进行排序,做好维修规划。优先解决损毁程度相对严重、覆盖水田受益面广、村民参与积极性高的山塘。(二)统筹资金,形成合力。山塘的维修资
3、金量大,需要统筹整合相关部门的资金进行共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政策解答,山塘的维修必须要整合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各部门的资金共同建设。要充分发挥村民的主动性,尊重受益村民意愿,所有项目必须经村民民主议事程序议定后申报,项目所在村村民按每人15元标准筹集项目建设款。同时,动员和鼓励社会爱心企业捐助,形成多方筹资共建的良好局面。(三)自愿申报,科学实施。项目必须由受益村民自愿申报,优先考虑群众呼声高、群众基础较好的村。项目的设计必须按照水利部门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科学合理设计,并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水利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四)群众参与,监督并行。山塘的维修要优先安排当地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参与
4、到维修工作中,在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的同时,加大对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互利双赢”,做到建设项目公开、透明。四、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财政衔接资金、水利和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统筹整合资金及村集体经济资金、群众自筹等。财政衔接资金计划每年配套200万元用于山塘水利维修,其他统筹整合资金(必须整合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的资金)的10-20%用于山塘的维修。所统筹的资金全部用于山塘的维修项目,不能挪作他用。五、工作程序根据财政衔接资金及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建设的项目必须从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项目库中选择实施。按照项目入库程序,严格执行“村申报一乡镇审核一县直业务部门预审一县审定”的程序纳入项目库管理
5、。山塘维修项目入库后,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申报建设工作。(一)山塘维修项目建设的议事主体是村民,受益的是村民,村委会必须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群众自愿、民主决策、量入为出的原则,项目实施村应当根据本村山塘实际情况,将需要申报建设维修的项目报村委汇总。(二)各村根据山塘的运行情况,由村报乡(镇)政府后,由乡(镇)政府统一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山塘维修。村级上报项目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山塘维修项目建设申报表。村级申报表中的建设内容明确、具体和详细;(2)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会议记录有详细项目名称、内容、资金来源和会议表决结果等议程记录。(三)乡镇初审。乡镇政府根据申报情况深入村实地对村
6、级申报项目从政策、程序和资金预算上进行把关。凡超出政策范围、程序不到位、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审核同意后及时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四)县级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项目进行实地审核、汇总报县政府审批后反馈到各乡镇。乡镇政府接到项目批复后通知所属行政村,村委会接到批复后在村务公开栏、项目所在自然村及人群集中地公示10天。(五)项目实施。项目实施由县农业农村局或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现场对山塘维修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设计,并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的实施要优先聘用当地村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接受群众的监督。(六)资金报账拨付。项目在启动实施后,实施单位根据
7、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工程竣工结算后一次性报账或按工程进度拨付(预拨)工程款。预拨比例不超过60%,工程竣工验收后可申请至项目工程款的95%。剩余部分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结算,施工单位按结算金额的3%缴纳项目质量保证金后,可申请拨付至结算金额的100%(项目质量保证金在交付使用满1年,经复检无质量问题后再按程序申请拨付)。(七)项目验收结算。由项目业主组织项目所在乡镇、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相关部门人员对竣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的工程量是否与计划建设内容相符、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等,并邀请项目所在村村干部、脱贫户3名参与验收签字。(八)档案管理。项目业主单位要将项目实施过
8、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项目材料收集完善后归档。(九)资产移交。项目业主将经验收合格的山塘移交给所在村委(因有的山塘属于自然村,村委只负责监管,管理使用权归自然村),所在村委要落实相应的管护人进行管理,确保资产发挥作用。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加强对山塘维修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做人民满意的工程。(二)加强联动,扎实推进。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共同推进农村山塘公益事业建设。(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项目实施完成后,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山塘维修项目专款专用,确保群众能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