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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关于做好各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补充说明各学院:XX大学关于做好各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经校长批准后已于201X年3月31日正式发文,各学院也已积极行动,群策群力谋划学院单独完成的招生任务。期间各学院也对“学院单独招生任务”如何界定提出过一些建议和疑问,为规范起见,现对“学院单独完成招生任务”作以下补充说明:一、学院师生招收的计划外插班生插班生是指已经在北京或其他地区民办高校就读而转到我校计划外专业学习的往届生,学院招收的插班生如果在当年9月30日(含)之前报名缴费、并且就读我校计划外一年级的,可以算作学院单独完成的招生任务;如果是在9月30日之后报到或插到我校计划外二年级者,不计入学院单
2、独完成招生任务。二、中高职对接的计划外学生学校鼓励学院大力开展中高职对接工作,但鉴于中高职对接需要调动学校的大量资源,是一项举全校之力方能见效的全局工程,加之中高职对接跨越的时间很长,故此,中高职对接所招收的计划外学生(包括但不限于由学院自己联系的中高职对接项目),不计入学院单独完成的招生任务。三、招生代理通过学院师生发展的代理所招收的计划外学生:学校鼓励各学院师生通过自身的社会资源发展招生代理,但招生代理的确认必须经过学校招生部统一核实、认定、备案。经过招生部核准的由学院师生发展的代理,其所招收的计划外新生,学校按照代理政策给予相关个人相应的奖励,但不计入学院单独完成的招生任务。四、特别说明学校鼓励、支持、促进各学院和部门调动全校资源,高度重视、深度参与招生工作,虽然上述中高职对接招收的新生不计入学院单独完成的招生任务数,但列入学校考核学院新生人数的指标中。以上补充说明,自201X年5月26日起执行。XX大学201X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