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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XX大办字201321号为加强和规范XXXXX大学校园网络管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XX大学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的接入单位,并与因特网(INTERNET)联接,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的基础设施。第二条XXXXX大学网络教育技术部(以下简称网教部)是校园网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XXXXX大学校园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一)网教部负责全校接入层以上网络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利使用这些设备,也不得任意变更设备的设置。(二)校园网信息点由网教部统
2、一规划,用户单位建设、维护。(三)网教部负责提供基于校园网的各种信息服务,包括DNS服务、主页服务、邮件服务、IP地址分配、网络收费等。任何部门、个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私自架设服务器提供各类服务。(四)网教部负责为各接入部门或个人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第三条校园网只允许交换机和计算机终端设备接入,其他需要接入校园网的设备必须向网教部申请并获准后方可。未申请的接入设备一概不予开通、不提供技术支持。第四条申请加入XXXXX大学校园网的用户,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坚持文明使用网络,维护信息及网络安全。第二章校园网运行策略第五条X
3、XXXX大学校园网在保障学校各类业务系统对网络需求的同时,优先保证教学、科研等出口带宽需求。流量管理上采取分级流量控制策略,降低娱乐、游戏等应用带宽。第六条XXXXX大学校园网实行全网实名制上网。第七条为保障出、入校园网的信息安全,在网络出口上设置防火墙系统以及信息安全审计系统。第三章校园网接入规则第八条所有自愿接受本办法的在校师生均可申请接入在公共办公区的校园网。第九条各部门新增或移动信息点必须向网教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满足以下规定:(一)工程施工必须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和有部门主管领导签名的网络建设申请表,经网教部认证、批准后方可施工。(二)必须按标准、规范施工,施工单位须要有相关的资质证
4、书,施工完成以后出具相关测试报告、竣工报告,验收合格后接入校园网。(三)不得使用可能会对学校网络接入设施造成损害的设备,违反者将停止其网络使用。(四)各部门根据需要在网络接入点接入自行购买的网络设备,需经测试且有相应的合格证书,并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负责维护和管理。(五)各部门接入校园网需登录网教部主页下载并填写XXXXX大学校园网接入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网教部审核批准。第十条对于以下违反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网教部有权依照情节轻重采取警告、停止网络接入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将直接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一)蓄意破坏网络设备和网络设施者,将根据被损坏的网络设备、设施的价格和造
5、成的损失照价赔偿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二)未经允许更改网络设备连接和设置,私自接入网络设备,非法停止网络设备运行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予以警告。()未经允许私自架设服务器提供各类服务的,或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使用校园网络的,立即停止其网络接入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四)非法盗用他人帐号、IP地址的,将直接停止该用户网络接入,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造成他人利益损失者将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五)造成校园网流量异常的,将停止其网络接入直至其查明异常原因并排除故障O由于私设代理造成流量异常的,责令其停止代理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六)
6、上网计算机感染病毒后不作及时处理,严重影响主干网络畅通者立即停止网络接入直至其计算机恢复正常并予以警。(七)在校园网上使用各种扫描或攻击性软件的,停止其网络接入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四章校园网IP地址管理第十一条IP地址是每一台进入校园网的计算机的唯一身份标志,也是一种重要的网络资源,任何人不得占用过多的IP地址或设置网关IP.凡在校教职工均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免费申请获得一个合法的IP地址;单位、部门申请公用IP地址,需持介绍信、申请表到网教部办理。第十二条我校实行IP地址静态、动态分配方式,同时实行IP地址与MAC(物理地址)绑定的方式进行管理。禁止私设IP地址、私自修改M
7、AC地址、私设宽带路由器、私设代理服务器等,违者将中断其网络使用。第十三条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使用记录的IP地址,网教部有权在未告知情况下予以回收。第十四条网教部有权检查IP地址用户使用情况,如违反校园网各项管理规定,将中断其网络使用。第十五条申请人办理离校手续后,其申请的IP地址将被注销。其他人使用,需由使用人重新申请。第十六条网教部有权更改用户使用的IP地址段,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无须事先告知。第五章校园网账户管理第十七条XXXXX大学校园网实行上网实名制。用户必须申请并开通实名上网账户后,方可访问Internet资源。第十八条认证方式可根据需要选择浏览器认证、客户端认证、拨号(PPPoE)
8、认证、MAC地址认证等。第十九条(一)上网账户申请成功后,可根据需要开通同名的XXXXX大学电子信箱账号0(-)帐号不得转借他人,在XXXXX大学工作(学习、进修)期间不可重复申请。第二十条账号收费(一)上网帐户收取开户费、月租费(包括网络机房IP月租费)。(二)收费标准及办法参照相关规定另行制订。第二十一条用户密码管理(一)用户第一次注册时选择的密码为注册用户的初始密码。(二)用户凭初始密码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否则,如因密码泄露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修改遗忘密码,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至网教部办理。第六章校园网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第二十二条校园网运行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制度。网教部对学
9、校统一建设的网络设备设施、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管理维护,对经允许建设的网络设备设施、信息服务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对直接利用学校统一建设的网络设备设施并拥有合法IP地址或校园网帐号的用户提供相应的网络维护服务。各单位应设信息管理员,信息管理员职责:负责本单位经允许建设的网络设备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本单位上网计算机信息安全和技术指导:负责本单位IP地址的清理和回收: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及网络应用相关问题的协调。第七章违规使用网络行为及处罚第二十三条提高对违规使用网络行为的认识,加强对网络行为的监测,对第三章第十条违规行为的行为人,视情节轻重的进行如下处罚:(-)责令行为人提交书面检查;(二)向
10、所在单位通报;(三)在校园网主页信息公告栏中进行公告;(四)实施三次(含三次)以上者,永久禁止其使用校园网及相关帐号。第二十四条学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以下行为上报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查处。(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O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网教部将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地完善和修改本办法的任何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网教部将按规定和程序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对本办法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校园网络接入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则视为接受网教部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第二十六条网教部不承担因接入运营商网络故障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网络教育技术部、教务处、公安处负责解释。原有同类规定、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