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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根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排查重点结合审计、暗访、督导及今年第一次集中排查等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区域,聚焦重点人群,关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排查工作。(一)突出重点区域。审计、暗访及第一次集中排查等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特别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省级挂牌督办县以及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地区。受疫情或干旱、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的地区,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
2、,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800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占比较高(超过3%)的乡(村)。非脱贫县中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较为集中的乡、村。(二)聚焦重点人群。所有监测对象。受疫情或干旱、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务工不稳定的农户,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因病、因残、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第一次集中排查时发现收入略高于监测范围,家庭有因病、因残、因学
3、、因务工就业不稳等风险而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三)关注重点问题。受疫情、灾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旅游、餐饮、帮扶车间、产业项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因干旱、洪涝、地震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因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监测对象“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的农户、新识别农村低保而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因病因残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户。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
4、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的问题,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的问题。五是风险消除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对整户无劳力、需要兜底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已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对象未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二、工作步骤(一)全面部署培训(9月30日前完成)。市乡村振兴局制定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实施方案,按照全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安排部署视频会议要求,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各镇(街道)召开部署培训会议,对第二轮排查工作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等进行培训。(二)梳理排查重点(10月10日
5、前完成)。L形成重点区域任务清单。市级相关行业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和情况梳理形成审计、暗访及第一次集中排查等反馈问题较为集中地区,受疫情或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的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占比较高(超过3%)的乡(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较为集中的乡和村等六个区域,形成重点区域任务清单。2.形成入户任务清单。市级相关行业部门筛查梳理本部门重点排查对象名册报市乡村振兴局,由市乡村振兴局汇总梳理形成重点名单反馈乡镇(街道)。镇、村收到反馈名单后,结合日常摸排情况,形成最终入户排查对象名单。(三)开展入户排查(10月31日前完成)。以村为单位开展入户排查工作,重点区域和重点人
6、群原则上采取实地排查。同步开展脱贫户、监测对象、行政村等信息采集(含收入核实)工作,并完成资料汇总和更新行政村最困难10户农户情况台账等前期集中排查相关表册并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对排查发现的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第一时间按程序开展监测对象识别工作。入户排查阶段要做好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回头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的衔接。(四)完成信息录入(11月7日前完成)。对排查发现的拟新增监测对象,完成评议公示、乡镇初审、县级审定、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确保应纳尽纳。排查新增的监测对象同步采集录入年度信息,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更新,市乡村振兴局同步完成数据质量清洗。对排查
7、发现的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问题,各镇(街道)应及时向市乡村振兴局上交书面报告,由市乡村振兴局统一上报德阳市乡村振兴局,经省乡村振兴局审核并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再进行回退。(五)提交总结报告(11月17日前完成)。各镇(街道)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并上报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报告暨防止返贫第二轮排查工作总结报告。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镇(街道)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履行工作专责,责任落实要到人到项到事,做到第二轮排查与巩固
8、拓展脱贫成果“回头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第二轮排查工作。(二)统筹工作力量。市级有关部门切实配合工作开展,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对工作进行会商,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序组织开展“回头看”“第二轮排查”“年度信息采集”三项工作,统筹好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夯实基础。(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充分运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禁止在排查结果上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同时,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排查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防止发生负面舆情,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