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实操-出口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279792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0.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会实操-出口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财会实操-出口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财会实操-出口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财会实操-出口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财会实操-出口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财会实操-出口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财会实操-出口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财会实操-出口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会实操-出口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财税做账会计实操文库财会实操-出口进项转出的会计分录1.转出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1)先购进商品时:借:商品采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商品验收入库: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贷:商品采购(3)出口报关销售: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购买原材料的会计分录借:原材料/库存商品一买价/运费等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在转变用途的当期,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一福利费等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需要

2、进项税转出的原因是: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2,改变了用途,应按新的适用税率(征收率)纳税。3 .扣除不能抵扣的项目后的应纳税额。4 .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5 .改变用途,应按新的适用税率(征收率)纳税。6 .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根据国际贸易理论产生的出口退税政策,要求出口国把出口商品在国内负担的税款全额退还,但在我国现在还没有全部实现,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我国税制本身的问题,二是国家调控对外贸易的需要。所以,退税率为9%说明你们的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不能全部退回。对于国家不退给企业的那部分税款,也就是征退税率之差,因为生产企业的

3、内外销的进项无法分开核算,为防止在计算应退税额时多退给企业,所以要预先把征退税率之差从进项中转出,这样,不论企业的出口退税额和期末留抵税额大小关系如何,征退税率之差是不会退给企业的,也就是保证国家不会把超过退税率的部分退给企业。所谓进项转出,是指将原来的进项税,从应交税金转到响应科目。比如:你所提到的问题,因为产品出口了,进项税的部分就要退税(13%),剩余的4%,根据规定,记入成本。出口贸易有哪些方式?进出口贸易方式有如下几种:1.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2、补偿贸易,国际贸易中以产品偿付进口设备、技术等费用

4、的贸易方式。它既是一种贸易方式也是一种利用外资的形式。3、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4、进料加工贸易,是指我方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等,经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交易形式。5、寄售、代销贸易,是指寄售人把货物运交事先约定的代销人,由代销人按照事先约定或根据寄售代销协议规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代为销售。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出口业务享受退税(免抵退)或征税时,其进项税直接抵扣:符合免税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对于外贸企

5、业来说,出口业务不论是享受退税或免税,都是免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外贸企业的出口业务符合征税政策的,则进项税可以抵扣。对于不得抵扣的,如果能在开始就区分开的,可认证后不抵扣:对于当期的不能准确区分的进项税额,可在抵扣后再做进项转出,根据当期免税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转出进项税,转出额=不能准确区分的进项税*免税收入/全部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贸易/财会 > 资产评估/会计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