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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学院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绩效评价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实现校企深度融合,推动高等教育向产业开放,建设专业服务产业创新发展高地,保证校企合作专业办学质量和合作绩效,按照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目的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专业办学行为,创新合作模式,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涵,打造合作特色,提高合作成效,实现专业与企业高质量发展。二、考核范围(一)执行全省统一指导收费标准的校企合作办学项目。(二)20XX年之前的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按照签订的协议规定执行,在合作期内按照本办法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约的主要依据;20XX年以后新签订的校企合作办学
2、项目,按照本办法执行。三、考核内容与方法(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组成,包括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计划总结、过程材料、合作质量、合同执行规范性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按照百分制赋分。(见附件)(二)考核方法1.考核评定分为优秀(成绩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2.已有毕业生的校企合作专业,按照XXX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绩效评价指标(试行)中的全部指标进行考核;没有毕业生的校企合作专业,按照开展工作的指标进行考核,计分方法为:开展工作的指标得分/开展工作的指标总分XIO0。四、考核组织(一)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
3、管教学副校长副组长:教务处处长成员:质评中心、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资产处、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二)学校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校企合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学、校企合作相关专业负责人、企业方代表为小组成员的考核工作小组。五、组织实施(一)安排布置。每学年末,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考核工作布置落实。(二)开展自评。各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工作要求,对当年的校企合作专业办学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三)组织论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企业负责人进行答辩,现场查看材
4、料。(四)实地考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合作专业实训基地、企业实习工作场所等。与校企合作专业相关教师和学生进行座谈交流,并进行实地考察。(五)审议公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价报告、材料打分、实地考察和问卷结果形成学校校企合作专业绩效评价报告,提报学校长办公会,通过后进行公示。六、考核结果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校企合作专业,在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安排中给予倾斜;对确定为良好等次的专业,予以提升改进;对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专业,优化调整,次年再次确定为合格等次,则减少招生计划;对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专业,减少招生计划,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后如果次年再次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将停止与该企业合作。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XXX学院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绩效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