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278537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16.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docx(1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XX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5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的通知(X办发20XX)2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XXXX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

2、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第三条学校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第二章党委的职责第四条党委的主要职权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讨论决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院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院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4、、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加强对学院系(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院党委自身建设。(八)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严明党的纪律,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九)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十)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

5、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一)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五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第六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第三章校长的职权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

6、,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权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

7、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八)做好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九)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十)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十一)履行法律

8、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章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第八条学校应当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会”),党委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党委会,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应是党委委员。学校党委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应及时换届。第九条党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是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以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研究学校党委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纪委工作报告;对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

9、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必须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一)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思路、整体发展建设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重要任务和活动的贯彻实施方案,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学校基本规章制度、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校长工作报告。(四)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和专业建设等方案及其重大调整。(五)干部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和监督,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规划建设方案。(六)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收入分配方案,大额度资金

10、的使用,重大项目立项与变更,产业发展政策和计划,国内外重要合作、交流项目。(七)学校土地、房屋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源、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案。(八)学校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九)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第十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学校党委会研究和确定原则,分管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按照党委会确定的原则和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在广泛调研、论证、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校长统一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党委会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一)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

11、能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二)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由党委书记确定。(三)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可以请不是党委委员的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党委委员可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一人一票,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委委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四)会议在讨论决定重

12、大事项时,党委委员应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事项分歧较大,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党委会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五)会议在讨论有关问题时,如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及存在其他应当回避情形的,有关人员必须回避。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其议事范围依据校长的主要职权确定。第十三条校长办公会议的会议制度和

13、议事规则:(一)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相关副校长召集并主持。(二)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由校长确定。(三)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四)会议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第十四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程序,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14、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建立会议决定事项复议制度,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第十五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有关材料。与会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当在会前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会议一般不得临时安排议题。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

15、纪要。按照规定应报批的重大事项应及时讨论,提出方案,报上级组织审批。第十六条与会人员对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或在下一次会议上重申,但不得公开发表与决定不同的意见。对于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第十七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等专项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第五章运行协调机制第十八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委书记和校长要认真研究,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

16、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集体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和物资采购。第十九条建立并坚持党委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机制。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研究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党委书记应在会前主动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重要议题,校长应在会前主动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除进行正常的工作沟通外,党委书记和校长要经常进行交心、谈心。第二十条建立并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沟通酝酿机制。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