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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封车位预约购买协议(模版)甲方:乙方:鉴于:1、乙方拟购买位于【】的地下负【】层【】号车位(下称“标的车位”),此编号为暂定编号,项目实际具体编号以甲方在相关政府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2、乙方拟购买的车位目前处于法院查封的状态。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预约购买标的车位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约定如下:第一条标的车位概况1.1 标的车位位于【】的项目地下负【】层【】号车位,详见附件一地下车位位置图。标的车位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及套内建筑面积等数据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出具,并报政府相关部门
2、竣工验收备案的面积实测报告为准。1.2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经对车位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对车位所在位置、周边情况以及设施、设备等现状已经明知且无任何异议。1.3 甲方已告知乙方标的车位目前处于法院查封的状态,乙方对此予以完全知晓并对上述情况无异议。因乙方对车位使用要求及购买需求,乙方特在此预约:在将来标的车位解除查封,符合销售条件时,乙方届时再与甲方签署标的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标的车位。第二条交易价款及步骤1.1 1甲乙双方同意确定本协议交易价款的方式如下:标的车位不以面积计算车位价款,按个计算车位价款,标的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若实际测量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有任何差异
3、,双方互不找补,交易价款不发生变化。1.2 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车位价款并未包括所有与标的车位将来买卖及办理有关手续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基于乙方自身委托所产生的律师费,政府部门之收费(含权属证书手续费、登记费等),一切有关的税项等,除中国法律及法规规定由甲方支付者外,上述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1.3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交易具体步骤如下:2. 3.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当日内向甲方支付标的车位的预约定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2 .3.2上述预约定金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履约担保,在乙方按双方约定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自动转为车位款。3 .4甲方预计标
4、的车位将于【】年【】月【】日前解除查封,达到车位销售条件。甲乙双方应按照第3. 1条的约定就标的车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4. 5甲方收款银行及账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三条合同的签署5. 1双方同意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采取电话或短信或在小区各楼栋公告栏处张贴通知的方式告知乙方,电话接通或短信发送成功或通知已张贴,甲方完成前述任一种通知的方式即视为告知已送达。乙方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就标的车位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3.1.1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内即【】年【】月【】日前解除标的车位的查封,达到标的车位销售条件;3.1.2乙方已经按照本协议
5、第2.3.1条支付完毕预约定金。3.2若乙方未在前述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就标的车位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乙方交还车位之日止的车位使用费、物业服务费、电费及其他能耗费用等相关费用。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再向乙方无息退还剩余部分的定金等款项。3.3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内容应当以本协议确定的内容作为基础和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本协议有冲突的,按本协议约定执行。第四条特别条款4.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内,甲方保证乙方免费使用标的车位,乙方无需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支付车位使用费(车位使用费的标准为【】元/天)、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位物业服务
6、费的标准为【】元/月)、电费及其他能耗费用等相关费用。4.2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内,若甲方解除标的车位的查封,甲乙双方以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车位总价款签订标的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买卖合同主合同文本以届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房管局网签的格式合同版本为准。4.3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完全配合,及时完成签订,如乙方原因造成未签订买卖合同或逾期签订买卖合同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4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届满两年时,若甲方仍未能解除标的车位查封的,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4.5 4.1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保证乙方继续免费使用标的车位,在甲方解除标的
7、车位查封后,甲乙双方再就标的车位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4.6 4.1若乙方选择不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届满两年时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再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可解除本协议。但乙方应在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车位交还给甲方,甲方在乙方交还车位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支付的定金等款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至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4.7 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告知甲方不再继续租用本协议项下车位,或者未在上述期限内交还车位的,而之后再要求不再继续履行本协议并解除本协议的,或者迟延交还车位的,则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届满两年的次日起至乙方交还车位之日止,乙方应向甲方支
8、付车位使用费、物业服务费、电费及其他能耗费用等相关费用。甲方在乙方交还车位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扣除上述费用后,将乙方支付的定金等款项的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至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4.8 若因法院或相关行政部门要求,或者因车位的所有权发生变动,自法院或相关行政部门要求之日或者所有权发生变动之日起本协议即自动终止,甲方将乙方所支付的定金等款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将车位退还给甲方,至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在本协议签署后两年内,如甲方就本协议行使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权导致本协议解除的,或乙方在无法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的情形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乙方
9、应向甲方支付导致本协议解除的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补足。在此情形下,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乙方交还车位之日止,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车位使用费、物业服务费、电费及其他能耗费用等相关费用。第六条保密义务6.1 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及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本协议各方均须履行保密义务。非经本协议各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原因、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披露、泄露、公开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但任何一方向其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主管人员及雇员或第三方专业咨询人、代理、顾问或其关联公司进行披露的除外。6.2 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履行而承担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
10、订之日起,直至上述保密信息由甲方公开或实际已经公开之日止。6.3 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则违约方须赔偿其他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方因此而需要向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的损失以及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第七条送达条款本协议所留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司法文书送达。因联系地址和联系信息错误或者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3日视为送达。第八条争议处理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标的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
11、(包括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因素)致使一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协议时,遭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自以上情形发生之日起15日内(因不可抗力导致通讯中断无法告知的,应自通讯恢复之日起5日内)告知对方的,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协议继续履行。第十条协议生效1.1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商和公平诚信的原则妥善解决,并可就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协议。(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地下车位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