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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经局党委同意,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民政系统集中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全市民政系统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全市民政系统相关机构、场所火灾形势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工作目标全市各养老机构、军休所居民区、殡仪馆、公墓、烈士陵园要全力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确保灭火器100%配备,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
2、到90%以上,满足灭火救援需要。三、方法举措(一)全市养老机构、军休所居民区、殡仪馆、公墓、烈士陵园自查。市民政局系统相关机构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对照安全检查评分表认真开展自查,重点在防火、防漏电等消防安全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对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和器具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抓紧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二)开展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局联合市消防大队对全市各养老服务机构、军休所居民区、殡仪馆、公墓、烈士陵园逐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
3、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三)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对市民政系统相关机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全市敬老院院长、各民办养老机构、军休所、殡仪馆、公墓管理处、陵园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消防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知识现场演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认识。市民政系统各机构要充分认识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把冬春“清剿火患”专项行动作为确保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通过强有力的领导,形成合力,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力清剿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剿火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科,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调度等工作。各机构要参照工作方案,认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制定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及时问责处理,将责任追究落实在火灾发生之前;发生较大以上的火灾,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