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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大学生寝室管理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带,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环节。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寝室管理制度建设具体如下:一.管理目标洁、净、雅二
2、.基本要求(一)纪律方面1.按时就寝才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静、齐;2、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3、不随便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4、到了睡觉时间,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5、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6、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7、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二)卫生方面1.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2、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壳,剩饭菜要倒在指定的地点,不向窗外门夕M顷倒污水
3、污物及吐痰;3、每个寝室做到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4、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三)内务方面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2、脸盆、水桶、牙刷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3、多余的鞋子统一摆放桌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线;4、扫把、垃圾桶选定合理位置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影响寝室美观;5、早起开窗,风钩要挂上,晚上关门窗,铁闩要插上;6、上课期间,寝室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7、室内外设施无污损,损坏后能主动赔偿;8、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四)寝室长职责1.在辅导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寝室事务,及
4、时汇报寝室有关情况;2、在就寝前应检查寝室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3、负责锁好寝室门,监督检查本寝室的卫生、物品摆放;4、应负责落实寝室管理制度。(五)奖惩文明寝室每月评比一次,一月得分最高者获班费提供的奖品。三、寝室安全管理制度1.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用电器;2、寝室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确保安全;3、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4、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渚B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5、寝室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学校报告;6、节假日期间如有不回家的同学要经辅
5、导员同意;7、宿舍区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8、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2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房舍管理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管
6、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天内搬离学生宿舍。第四条寒、暑假学生一律不留宿,学生离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内务管理第五条各年级少先队、学生会负责人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进行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宿舍长并落实轮值制度。第六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周生应将本房间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周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
7、扫、保洁。第七条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办及年级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第八条各年级学生会成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通过德育处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第九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便后要冲水。第十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见附件)办理。第十一条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学校和各年级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生活秩序管理第十二条学
8、生在上课、自修、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需要活动的在班主任与宿管室协调下方可进行)。第十四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第十五条学生手机、电子游戏机等玩赏物品不得带入宿舍。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第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内打球等。第十七条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有事,须持有班主任签条,并到宿管室登记方可。第十八条学生宿舍不
9、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室批准,男女生不得相互进入宿舍。第二十条学生宿舍作息时间(参见学校作息时间)。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进行验证登记。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单独逗留外来人员。第二十二条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在宿舍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爰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第二十三条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第二十四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
10、时报告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第二十五条学生应协助宿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六条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楼梯处嬉闹。水电设施管理第二十七条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第二十八条白天尽可能不用太阳能水,以保证晚间学生的洗漱之用。第二十九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
11、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罚款50100元。第三十条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自备安装各类较大电器设备,须到宿管室办理登记备案。第三十一条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第三十二条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窗外、便池乱扔杂物。第三十三条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本宿舍成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第三十四条本条例由校学生宿舍管理办负责解释。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3学生宿舍是学生
12、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具体指已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和研究生。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1.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入住学生宿舍。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团委、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
13、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社区日常管理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倍B门)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3、各学生宿舍社区设立学生社区服务委员会(简称社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4、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生活园区设立楼管会,挂靠校党委学工部,由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共同协调处理日常事务。楼管会包括住楼辅导员、楼层长、寝室长三个组织梯度,主要负责生活园区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二、宿舍住宿制
14、度1.缴费住宿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秋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秋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春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春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每个学生要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2、上海生源在职攻读研究生和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新生
15、入校前,后勤管理处按各院系(所)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院系(所),由各院系(所)安排到人。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每年的4月和10月办理,只限于在实体院系范围内、同类别学生宿舍之间的调整),报后勤管理处审核备案,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学生到校财务处办理退补费手续,再到宿舍物业更换钥匙。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入住社区物业约定的相关住宿管理要求。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学校不向学生提供夫妻用房。4、毕业生退宿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物业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勤管理处办理该生离校申请网上通过。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