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坚决贯彻关于城市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力口强城市燃气输配管道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和“带病运行”问题治理,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城市内城市燃气输配管道、长距离输气管道、工业企业燃气管道三类管道,按照“统筹谋划、系统治理、突出重点、长效管控”工作思路,以及“谁所有、谁负责”治理原则,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排查、重点治理,彻底消除带病运行”管道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快推进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严格落实燃气管道设施运维管理安全措施,推动燃气安全生工程建设
2、,逐步实现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型,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全周期、全链条、全环节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整治台账,落实隐患管控及整改措施,做到城镇燃气突出隐患全面整改清零,完成城镇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基本建立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安全管理和项目推进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燃气管道设施运行安全。三、主要任务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对燃气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和场站设施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燃气管道老化、材质落后、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安全间距不足、第三方
3、施工破坏等安全隐患开展“大起底”排查,全面治理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问题。全面推进抓好落实,要在持续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力消除“气、瓶、阀、软管、管网、环境”等六大方面突出问题的同时,扩大范围、补齐短板,围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重点问题,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整治。(一)全面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排查摸底工作。切实提高对城镇燃气领域带病运行专项治理重要性认识,依托专业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企业、消防等部门力量,运用科学、高效、精准的专业设备,组织力量对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运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隐患,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
4、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及其毗邻管线、地下设施、地质空洞等地下隐蔽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为专项整治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支撑。(二)全面推进老旧和存在隐患燃气管道的更新改造。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进度,采取倒排工期、定期督导等方式,确保更新改造完成的质效。特别要紧盯已列入老化更新计划和问题管道清单,但短期内无法实施更新改造的燃气管道,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巡查、监护,制定切实有效的管道保护计划,确保彻底整改前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小区庭院管、楼栋立管等属共有的管道改造及户内管道、软管、安全阀等设施争取纳入支持项目范围进行改造,全面消除端
5、燃气安全隐患针对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整改。(三)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侵占问题。全面完成燃气设施保护和控制范围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对建(构)筑物违法违规占压燃气管道的,对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等危害管道运行安全的,责令停止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实施处罚。(四)整治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问题。对燃气输配管道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穿越供水、排水、热力、电缆等管沟或敷设在通风不良的城市道路交通隧道、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和地下人行通道等地下构筑物内,违反燃气工程项目规范规定将燃气管道和附件设置在建筑内通风道、排烟道等空间的,
6、责令限期整改,处罚。对燃气包封燃气管道等行为,燃气企业应当通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威及公共安全的,燃气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组织消除隐患。(五)整治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破坏问题。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建设活动加强监管。对开工前未查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相关情况、未会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措施、未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未进行专人监护的,责令改正,处罚。对未落实地下管道保护责任,违规施工导致毁损燃气管道设施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六)整治燃气管
7、道设施建设违法违规问题。对新建、改造燃气管道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具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存在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施工和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缺失,燃气建设过程中不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施工、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等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七)整治场站运行安全问题。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场站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对临近人员密集区域,站区防火间距不足,生产工艺和设备配置不满足安全稳定供气要求,检测控制装置设置不规范,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失效,管道设施未设置防止系统压力参数超过限值的自动切断和放散装置等隐患加强排查治理,存在安全隐
8、患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处罚。(八)整治用气场所安全隐患问题。督促指导燃气企业严格履行用气场所安全检查责任,指导做好隐患整改。加强行业领域用气安全监管,发现管道及附件穿越起居休息房间、卫生间、设备机房、密闭井道或场所、存放易燃易爆品仓库、有腐蚀性介质区域等地方的,废弃管道及附属设施未排除余气并采取拆除、封堵等措施的,用气场所燃气管道腐蚀、变形、管道作为支吊架承重等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连接软管不符合标准、燃气灶具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要督促燃气企业或限期整改,企业和拒不整改的,及时移送具有执法权限的有关部门查处。(九)整治管道设施地质灾害问题。要督
9、促燃气企业对照城镇燃气安全检查要点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对长输管线、城镇燃气管道和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快治理;未消除隐患之前,必须重点监测监控、预报。(十)整治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问题。对燃气压力管道安装企业未按要求履行压力管道安装告知、监督检验的,要查处。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检测,检验人员无
10、证操作、检验报告弄虚作假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四、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系统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推进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部门,做好全面宣传发动和具体工作安排。(二)摸底核查阶段(2024年6月至7月)。坚持排查与治理同步,起底排查燃气管道现状,核查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质效,全面完成安全评估,形成燃气管道底图,形成“带病运行”问题台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落实好管控措施。(三)系统治理阶段(2024年8月至2025年
11、9月)。按照整治计划,全面开展治理工作,逐一完成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加强督导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整改彻底、治理到位。(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0月)。组织开展防止已治理问题回潮反弹,完成存量问题清零。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治理中好的经验做法,常态化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燃气管道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域实施专项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各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和专业委员会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有关部门要按“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形成统筹、条块协作、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强化支持保障。建
12、立完善共同合理分担的机制,落实责任。各级要求统筹安排专项金,用于专项治理工作。支持专业经营单位采取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参与。对城市燃气管道病害治理、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占道施工、园林绿地等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减免。(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地要建立燃气安全评估、督导推动等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将涉嫌失职渎职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抓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燃气安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对燃气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用好燃气监督卡”小住安全随手拍”等燃气安全隐患报送平台,对报送的快速核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