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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入实施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坚决打好上海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久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上海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思路始终坚持“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突出“精准、精细、绿色低碳”,围绕“常态化管理、精细化分类、系统化治理、减量化使用、资源化利用、智能化监管”,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结合条例施行五周年,不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丰富垃圾分类“上海模式”内涵,全面展示“新
2、时尚”风貌,确保静安区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主要目标一是持续巩固垃圾分类实效。巩固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推动居住区落实投放模式优化行动,实行滚动督查制度,持续保持垃圾分类浓厚宣传氛围,全区居住区、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二是全力打造便利化特色亮点。对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验收标准加快推进本区精品居住区建设,打造具有示范引领特色的垃圾分类公共场所,推进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和示范型中转站建设,加快宣传推广面向市民的“沪尚回收”可回收物服务平台。三是着力优化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快打造智慧收运模式示范线路;提高湿垃圾分类品质智能监控效能
3、,加大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的布局力度,积极完善作业监管智慧化,运用科技赋能推动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全程精细化管理。四是加快促进源头垃圾减量。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境持续优化、便利化程度,提升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可回收物实现应收尽收,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7%以上,源头减量率保持4%。三、重点任务(一)拓精品树亮点,展现精细化分类新成效1 .全面优化源头分类投放环境。按照“定时定点为主、误时投放为补充”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小区一方案”管理制度,按照垃圾房技术要求(DB31/T1374-2022),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改造力度,提升居民投放垃圾的便捷性和感受
4、度。全面推进居住区800个投放点微更新,182个投放点专项更新,面向居民的惠民回收服务点41个。6月底前完成惠民回收服务点计划和进度表,9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惠民回收服务点建设工作。2 .加快推进精品居住区建设。优化完善已完成市级验收的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上半年度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I类标准”开展区级复查,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建设水平;完成全区累计50个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精品居住区智能化管理水平,深化垃圾分类智能场景应用,对反复发现的居民乱扔小包垃圾、混投误投等行为,通过网格化平台增设转派城管执法功能。2023年通过市级验收的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在6月
5、底前对照精品小区I类要求完成建设,9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居住区建设工作。3 .高效打造高标准精细化分类样板。在静安寺地区、静安公园、大宁商业中心、苏河湾板块等4个重点公共场所打造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公园绿地实现精细化分类全覆盖。按照精细化、精准化、便民化要求,优化废物箱设置布局,对样板区域内人流密集场所的废物箱进行全面升级,营造贴合文化环境、彰显特色亮点、体现分类实效的公共区域分类氛围。(二)锻长板补弱项,塑造常态长效机制新优势4 .强化源头分类主体责任。落实分类投放管理人责任,重点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履职管理责任意识的提高,持续开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居住区党
6、组织领导下的生活垃圾分类多方参与机制作用,指导基层党组织将垃圾分类作为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各方力量,引导居民落实居民公约中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形成共治合力。5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以条例施行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一周年等为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和“六五环境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无废城市建设等理念知识的科普宣传。加大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静安寺商圈、大宁商业中心、张园等商业街区、宾馆旅店等场所宣传力度。更好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作用,各街镇应组建1支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分队,原则上
7、每个居住区不少于1名,每月5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宣传主题活动。6 .提升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重点对于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单位和居民,特别是违法违规个人,加强执法监管,着力解决好部分单位垃圾分类实效降低、个别居住区小包垃圾落地等问题。充分运用小区视频监控、智能垃圾箱房等技术手段,智能发现、及时提醒、依法查处居民混投乱扔垃圾行为。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居民个人不分类投放等问题,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及时响应,居住区分类达标率低于95%的街镇,将根据线索移送程度纳入区级测评。(三)重管理强规范,推行实用管用监管新举措1 .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扎实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
8、察自查自检和整改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坚决杜绝生活垃圾残液、冲洗废水违规排放等问题“回潮”。加强对小压站、清运车辆、环卫车辆冲洗点等环境污染隐患、环保管控措施的区级排查,健全常态长效管控举措。2 .提升收运作业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作业扰民治理,继续加强重点案件督办、高频同类投诉专项办等措施,优化作业模式,落实重点点位“一点一策:推动全区13座环卫权属小压站在设施设备更新、定期维护、配置消毒除臭装置、降低设备噪声等方面全面规范升级。完善有害垃圾收运体系,明确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规范设置1座标准化有害垃圾中转站。持续推进新能源环卫车应用,有序更新淘汰老旧环卫车辆,积极改良各类压缩设备、作业机具、车辆
9、装备等。3,赋能智慧收运品质管理。进一步发挥湿垃圾品质监控作用,对居民区湿垃圾进入区固体废弃物流转中心进行转运的街镇,推广以街镇为单位定向排班清运,有效提升湿垃圾品质状况的管控力度。强化全程分类收运处各环节数字赋能,建设“数智静环”智慧收运体系,试点垃圾清运公交站牌式精准报时提示智慧收运模式,建成1条智慧收运模式示范线路。(四)高标准高水平,实现资源化利用新突破1.推进可回收物管理纳入平台。加快可回收物信息化建设,以“统一管理,便民惠民”为原则,将全区可回收物管理纳入市级“沪尚回收”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落实可回收物点站场等基础信息接入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并完成信息定期更新、预约回收
10、、自动派单工作,逐步实现点、站、场各类可回收物流量流向数据自动跟踪。2 .提高可回收物回收服务能级。推动41个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和262个固定型服务点建设,建立网上预约、社区回收日等多样化便民回收服务,促进低价值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实现“惠民回收”服务全覆盖。全区建设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1座,落实2座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以市政用地形式保障。提升主体企业服务质量,以垃圾分类实效测评和主体企业评议制度为抓手,培育建立责任明确、目标量化、场站规范、服务全面的运作模式。3 .推广湿垃圾就地消纳处置。加大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的布局力度,按照“集中为主、分散补充”的原则,精选废水、废气污染排放符合环保标
11、准的成熟设施在大型园区、餐饮业集中的大型商圈、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标准化集贸市场等区域落地。(五)出实招见实效,激发源头减量新活力1 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结合市民修身行动,持续做好文明餐饮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光盘行动二结合“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加大对菜市场垃圾分类、湿垃圾就地处理、净菜上市和“减塑”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推动学校将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作为提升垃圾分类实效的重要举措,打造节约型智慧学校食堂。2 .丰富单品类专项回收利用。扩大现有一次性餐盒、牛奶盒等单品类可回收物专项回收试点范围,根据静安辖
12、区特点继续推广可回收物单品类专项回收,鼓励相关企业在商区、园区和社区等针对产量较大的可回收物品类开展专项回收,在咖啡店密度高的区域专项回收牛奶盒利乐包、咖啡渣,在机关单位试点推广塑料瓶等塑料类、快递盒等纸类可回收物的专项回收。3,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落实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业限制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措施。支持培育二手商品线上平台和线下市场等多元交易渠道。结合绿色创建、低碳创建、无废细胞创建等活动,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测评体系。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协同联动。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深化成员单位横向协作效能,优化上下联动机制
13、。强化联合指导和检查监督,针对瓶颈性、顽固性、反复性问题,切实发挥成员单位职能,加强督办和协调推进。(二)完善考核机制,压紧压实责任。不断优化和深入实施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制度,以垃圾分类实效为基础,突出重点工作任务(精品居住区建设、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惠民回收服务点设立、生活垃圾投放点微更新、专项更新、装修垃圾新模式、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等)。进一步强化实效测评红黑榜,定期在区级平台公示小包垃圾实效测评结果,重点督办不达标点位。(三)落实资金保障,强化政策支撑。强化资金配套,参考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一体化保洁、硬件改造指标等情况统筹分配垃圾分类专项工作经费,并结合历年生
14、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在现有分配方案上进行调整。确保湿垃圾就地消纳、可回收物低价值等资源利用的支持政策,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1 .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参考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一体化保洁、精品居住区创建等进行分配。经费按分配方案一次性分配至各街镇,由各街镇进行统筹安排,该补贴经费可用于垃圾分类及可回收物体系推进相关的宣传培训、人员补贴、设施设备等。各街镇应同时做好各项补贴经费的资金使用管理,并制定本街镇全年垃圾分类经费使用发放管理办法,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区绿化市容局,确保经费用于垃圾分类各项推进工作。2 .湿垃圾就地消纳补贴。对区内居住区自行配置的正常运行的湿垃圾源头处理设施,按照上海市湿垃圾分散设施运行达标考核要求进行检查,符合达标要求的,参照生活垃圾处置费标准,每处理一吨给予221元的消纳补贴。3、有害垃圾收运补贴。对全区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车辆,以车辆为单位,全年每辆车补贴15万元,补贴主要用于人工、车辆维修保养等运营费。补贴发放到区城发集团,由城发集团统筹安排。4、可回收物低价值处置补贴。对纳入区可回收物集散场托底集散的低价值可回收物(废玻璃类、废泡沫类、废塑料类、废纸类、废纺衣物类)按量实施补贴,补贴量经专业机构核算后确定,补贴标准参照静安区低价值可回收物收运补贴实施办法规定的221元/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