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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61市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71县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8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87县发改局财务内控管理制度96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参照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以及河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XX县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局财政业务及财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
2、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构建形成对各类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提高财政内部管理和依法理财水平。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股室单位”)o第四条内部控制目标:(一)严肃行政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履行财政职能,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安排。(二)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各项财政业务活动合法合规。(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四)规范内部管理,合理保证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工作记录和其他管理信息、预决算
3、报告和相关报告做到真实完整。第五条内部控制实施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全过程,贯穿财政局各项业务流程和各个环节,覆盖所有单位和岗位,并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二)制衡性原则。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在管理结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三)权责对等原则。各股室单位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四)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关键业务、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职责分工、业务范围、风险水平和人员构成等相适
4、应,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第二章内部控制要素和制度体系第六条内部控制主要要素:(一)内部环境。包括管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监督检查、干部队伍建设、机关文化等。(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分析工作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对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三)控制活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四)信息沟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处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局内部以及财政局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和应用。(五)内部监督。对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5、,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缺陷并督促改进。第七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一)指导各股室单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即本制度。(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根据本制度以及局股室单位职责范围规定,制定各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即对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公共关系风险、机关运转风险、信息系统管理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内部财务风险等分别进行识别、评估、分级(分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两级)、应对、监测和报告全过程管理的办法。(三)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由局各股室单位根据有关规章制度、本制度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在查找本股室单位风险并定级、完善工作流程、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基础上制定。第三章内部控制
6、架构和职责分工第八条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架构:(一)财政局设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内控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中强、刘磊任副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内控办)。局内控办设在财政局703办公室,局内控办主任由王中强担任,成员由会计股、监督股、办公室各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二)专项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具体包括办公室、综合股、监督股、预算股、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等牵头负责专项风险防控的单位。(三)局各股室单位设置内控管理岗和内控管理联络员。内控管理岗由一位股级领导干部担任,内控管理联络员由各股室单位从事具体业务的人员担任。第九条局内控领
7、导小组负责制定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各股室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和管理措施。局内控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财政局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审议风险事件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第十条局内控办承担局内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牵头拟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审核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二)对局机关内部控制情况实施监督,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三)对风险事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四)加强与相关股室单位的沟通协调,组织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五)办理内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专项风险防
8、控牵头单位分别负责专项风险内部控制的办法拟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监督股牵头负责法律风险防控;综合股、监督股、预算股牵头负责政策制定风险防控;预算股牵头负责预算编制风险防控;预算股、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牵头负责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公室牵头负责公共关系、机关运转风险防控、内部财务风险防控、岗位利益冲突风险防控;信息中心牵头负责信息系统管理风险防控。第十二条各股室单位负责本股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工作。(一)制定和完善本股室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或高风险业务专项内部控制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向内控办报备制定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依据。(二)负责对本股室单位的风险实施持续、有效的防
9、范控制。开展本股室单位风险防控工作的分析评估和自查评价,及时向专项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和内控办报告本股室单位风险防控及异常情况。配合开展内控检查、审核、考评和风险事件调查等工作。(三)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股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负总责。各股室单位内控管理岗负责本股室单位的具体内控管理工作,包括协助本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其内控职责和股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向本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内控合规自查建议,向本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内控管理隐患和风险事件。各股室单位内控管理联络员负责与内控办的工作联络,配合内控办的有关工作安排。各股室单位其他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内控制度和业
10、务流程建设、修订和执行。第十三条对内部控制失职失察股室单位和干部职工违规行为由内控办报内控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处理。第四章内部控制主要内容第一节法律风险控制第十四条法律风险是指各股室单位及个人在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未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引发法律不利后果的可能性。第十五条按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上报财政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涉及财政工作的法律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内化为日常工作制度和流程。第十六条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内部公开性、科学性,重大政策制定与调整
11、实行集体决策并由内部法制机构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需要公开征求意见的应采取适当形式公开征求意见。第十七条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规范执法流程和行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财政行政执法机制。第十八条加强财政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建设,严格依法提请设立财政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自由裁量权。第十九条严格规范财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执行程序,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涉及的股室单位应派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应诉。第二十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内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可以聘
12、请法律专家、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处理财政法律事务。第二节政策制定风险控制第二十一条政策制定风险是指制定的政策因目标或导向失误、制定依据不充分、制定程序违规、内容缺失或错误等,导致政策不符合实际、碎片化、不可持续,造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等的可能性。第二十二条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方针政策,明确制定政策的目标。结合工作需要不断丰富各方面的知识,跟踪研究宏观经济运行和重大政策变化。第二十三条坚持顶层设计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既立足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更着眼于建机制和可持续发展,增强政策的前瞻性、科学性。第二十四条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全局的差异程度,提高政策的指导
13、性和可操作性。第二十五条健全政策制定层层把关制度,明确政策制定各环节的权责,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完善政策制定集体协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统筹协调,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第二十六条提高政策信息透明度,充分了解政策实施过程中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政策实施后评估机制,全面、客观评估政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第三节预算编制风险控制第二十七条预算编制风险是指因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和预算安排依据不充分等,导致预算不科学、不准确、不细化等的可能性。第二十八条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第二十
14、九条预算编制应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并按照规定程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第三十条健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健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改进项目库管理,规范预算项目设置,完善重大项目事前评审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严控新增项目,根据财力状况和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第三十一条完善预算编制规程,加强局内预算管理相关股室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部门决算的有机结合,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各
15、支出股室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情况的审核把关。第三十二条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各项政府性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厘清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明确收支范围,加强统筹协调,避免资金安排交叉重复。第三十三条构建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国库管理之间有机衔接、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以配置流程和配置标准为核心的行政事业资产配置管理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规范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行为。第三十四条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第四节预算执行风险控制第三十五
16、条预算执行风险是指因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流程不规范、分工不合理等,导致预算约束不严、部分支出进度较慢、资金安全性和效益不高等的可能性。第三十六条硬化预算约束,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第三十七条及时批复部门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按规定提前下达下一年转移支付预计数,按规定及时下达转移支付预算。第三十八条健全资金支付规章制度,完善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各岗位间协调制约机制。建立贯穿资金支付全流程的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支付中的疑点问题。第三十九条加强结转结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