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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经营主体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问题受理、科学分办、解决处置、跟踪督办、反馈评价的
2、全流程管理机制,提升社会监督效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生机活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二、总体目标构建有诉必应、接诉即办、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建立纵向贯通县、乡二级和横向联通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格局,搭建线上线下融合、专办协办结合的支撑体系,着力提升工作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问题反映方便快捷、业务流程规范一致、监督整改严密有效、网络信息安全可控,打造联系服务经营主体的“总客服”,营造公平、便利优质、亲清的营商氛围,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三、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体系、线上线下联动体系,以及
3、受理、分办、处理、评价、督办、运用等工作程序。(一)建立响应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体系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机制框架内,成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统筹推进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工作小组由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助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主任以及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本单位涉及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的工作职责,并加强沟通协作。(市
4、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建立响应处置工作线上线下联动体系推行线上“一区通办”。及时接收处理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派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诉求工单;各相关单位政务服务窗口积极引导经营主体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桂商码”等渠道扫码反映问题。(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现线下“一号直达”“一窗受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负责受理本辖区涉及经营主体反映的问题,窗口可与“办不成事”“综合咨询”等窗口合并设立。(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市场监管局、发展
5、改革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贯通。根据市工作部署,配合逐步建立市级12345热线专席和县级12345热线工作站及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线上线下联动体系。(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健全受理环节工作程序各级窗口负责受理经营主体提出的涉及本级政府部门非紧急类问题,主要包括对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政策法规和政务服务的相关咨询;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作风、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以及上级转办交办的事项。(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市场监管局牵
6、头;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健全分办环节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部门职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职责分类、业务主管单位、处置层级、适用法律法规等事项,实现经营主体反映问题的高效精准分办。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管辖界限或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疑难复杂工单,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能职责明确牵头承办单位;情况特别复杂的,报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健全处理环节工作程序本级承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市相关部门和中区直驻涪各有关单位。承办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或
7、人员负责接收专区分办的工单,经办人员在收到工单后,及时主动与经营主体联系,按工单办结时限办理。对一般咨询事项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工单、求助工单2个工作日内办结;意见建议工单5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举报工单8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健全评价环节工作程序参照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以经营主体满意度为核心,以反映问题响应处置过程、效率、成本及质量等指标为基准,对不满意的合理合法问题二次分办转办,仍不满意的,转为疑难复杂工单提级办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要针对办件满意率低、办理质量不高、实质解决难的典型问题,建立台账,适时开展办理质量抽查检
8、查。(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健全督办环节工作程序对无故多次不签收工单、超期未办、多次反映未办等情形,由工作小组办公室向承办单位发出提醒敦促函日常督办,限期办结;对推诿扯皮、同一工单2次办理结果不满意和多次申请办结不规范等情形,向承办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挂牌督办;对弄虚作假、违规办理、失职渎职、违反保密规定和打击报复等情形,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由工作小组向承办单位发出约谈通知书约谈督办。(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健全成果运用环节工作程序工作小组围绕事项的按时办结率、问题解决
9、率、经营主体满意率等指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问题处置的重点难点,总结梳理共性问题,形成营商环境优化问题清单,推动各有关部门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以评促改。(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工商联,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进度安排2023年11月,按程序报请成立工作小组,设立工作小组办公室。2024年,继续探索完善相关机制,按时处理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派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诉求工单,实现各相关部门对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处置全覆盖。2025年,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力争实现经营主体满意率达95%以上,推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四、工作保障(一)强化
10、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工作小组的统筹指导作用,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各成员单位、承办单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周密部署、整合资源、分工协作、抓好落实。(二)强化要素保障。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抽调综合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对举报信息设置不同的保密等级,强化工作监督和纪律约束。(三)强化法治保障。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反映问题的权利,制止非法干预、压制和打击报复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依法保障经营主体自愿自主评价的权利,不得强迫或者干扰其评价行为;依法保护相关部门和人员合法权益,对借反映问题诽谤、诬告、陷害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四)强化宣传推广。各有关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相关政策、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宣传,特别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的知晓度、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