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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2024年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省、市、县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委发(2024)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决定自2024年2月5日起,开展人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念,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抓实抓细国务院安委会
2、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50条若干措施和县委县政府50条具体举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紧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人员密集生产经营场所,组织力量直达一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为春节、全国“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确保人社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原则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检查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
3、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属地管理,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督促主体责任人进行整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内的乡村就业工厂
4、(帮扶车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固本强基,健全机制。建立健全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安全责任制度并推动落实。及时总结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举一反三,建立完善规范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切实保障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时间安排2024年2月5日-5月14日三、主要内容(一)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5、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50条具体措施和县委县政府50条具体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二)以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一是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本行
6、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持续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发动全员积极排查整治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按照“五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要求,举一反三、闭环整改,杜绝纸面整改或虚假整改,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要及时吸取省市内外、其他县区及全县历史上同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治理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二是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7、、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四、主要任务(一)加强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监管。高度重视培训机构校园安全,着力防范校园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发事件,指导全县14家职业培训机构对学校内建筑物、消防、水电燃气和校园安全等方面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消除不安全因素;督促各培训学校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加强日常监管。(二)做好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安全管理督导。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履行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制定和
8、落实、生产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及运行是否正常、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和维护、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等,彻底消除在电器电路、危险化学品、涉尘涉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强化劳务派遣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劳务派遣单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严格按照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派遣,加强对煤炭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岗位劳务派遣监管力度。督促规范生产企业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在专职消防员、煤矿和非煤矿山井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县人社局对外公共服务事项繁杂,服务群众人数众多,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社保经办大厅、公共就业服务
9、机构、人社便民服务“直通车”办事大厅、信访窗口等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务管理,对建筑物、设施设备、公共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二级单位、各机构安全运行。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带头落实,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分析本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专
10、项行动方案,立即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判定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以“四不两直”为主的多形式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二)细化防控措施。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结合人社工作特点,提前分析研判人社领域安全风险,对各项安全生产防控措施进行梳理、细化,经常性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对涉及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现场一一核查、闭环整改。(三)加大执法问责。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把安全生产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零容忍二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存在突出问题的培训机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社局将采取警示提醒、挂牌督办、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推动整治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