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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疗安全防护制度41、认真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实行所长负责制,分级管理,所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所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所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east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责任人:xxx;加速器装置辐射安全责任人:XXX;放射源辐射安全责任人:XXXo2、放射性同位素购买、使用与射线装置的建设、使用及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须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验收,获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购买、使用、运行。3、放射工作、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放射性标志牌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联琐、报警装置。室外工作必须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危险标志。4、放射工作人员须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接受个人剂量监测、防护知识培训及法规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个人剂量档案、健康档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档案”三档齐全。5、发生辐射事故,所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和使用部门立即采取救援措施,控制事故影响,所安全保卫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研究院于祥贺主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