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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一、考核对象基础教学部党支部管理的在职党员,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及民主评议等级确定分数。二、考核内容(一)日常行为积分。1、参加组织活动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各类教育培训、双报到等,通过考勤计分,因公事不能参加党员活动的不扣分,总分20分。2、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参考次数计分,共10分。3、党员撰写学习笔记,参考笔记页数计分,共20分。4、党员在本单位内部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参考次数计分,共10分。5、党员谈心谈话,参考次数计分,共10分。6、党员参加灯塔大课堂学习满56课时,计10分。7、格外
2、兼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小组组长、信息员、组织员,计5分。8、特殊贡献,如员受邀外出作党建方面的讲课、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或为本单位党建工作取得较大荣誉的,计5分。9、重点错误,影响单位荣誉,减5分,取消评议资格。(二)年度评议积分。对党员大会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10分;“合格”等次的,记8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6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三、考核结果运用(一)积分定级。全年累计积分90分以上的党员,具有评为优秀党员等次资格;累计积分70-8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累计积分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累计积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等次。(二)积分运用。依据党员个人积分,确定推荐单位及上级组织表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对积分高,表现优秀的党员,给予鼓励和表彰。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预备党员积分为85分及以上的按期转正;70-84分的继续培养延期转正;7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四、有关要求党支部专门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由支部组织委员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时赋分、记录,每月一汇总,每半年一公示,每年一排名,做到跟踪动态管理。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研究具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