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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答辩状优秀范文优选8篇5侵权答辩状优秀范文第一篇亲爱的爸爸:今天是您的生日,祝您生日快乐!您是那么伟大,您在我伤心的时候做我的开心果,您在我生病的时候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您在我受欺负的时候挺身而出。爸爸我感激您!我无法对您说我有多爱您!是您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是您让我懂得了学会坚强,也是您让我明白我存在的意义。有人问我,我为什么那么爱我的家人,我会告诉他们说,没有我的家人就没有我,我有什么理由不爱他们呢?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永无止境的,我常常任性,我常常觉得您和妈妈对我的爱是必须的。可是我错了,因为父母是不欠孩子的,是孩子欠父母的,所以我调皮不听话的时候就不配有您的爱。我今后一定会听您的话的,
2、我会好好学习,长大孝敬您和妈妈。我一直爱着您!再次祝您生日快乐!侵权答辩状优秀范文第二篇答辩人:杨某胜,男,Ix年4月14日生,汉族,XX省XX县XX镇董家村一组人,现住XX市XX区XX镇XX村堂房号。身份证号被答辩人:武汉某某铝塑门窗厂。住所地:投资人:谢某。答辩人就被答辩人不服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开民二初字第240号判决书提起上诉一案,针对对方上诉请求,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开民二初字第240号判决,程序合法,实体认定正确,应予以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原告武汉某某铝塑门窗厂与被告杨某胜之间构成劳动关系”的判决,是一审法
3、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案件证据,作出的认定,合法有效,应当予以维持。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一审过程中,答辩人向法院提供的被投资人谢某签字的住院发票、答辩人与谢某的谈话录音资料以及一审法院以答辩人申请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公安分局吹笛派出所调取的出警证明,足以证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况且,在电视台“新闻360”节目中,被答辩人的投资人谢某在记者采访中,表示答辩人事故系答辩人违规操作造成,实际上已经认可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因而,对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予以确认。三、被答辩人负担案件上诉费用。综上,被答辩人作为用人单位刻意否认与答辩人的劳动关系,是在逃避
4、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特要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答辩人:杨侵权答辩状优秀范文第三篇答辩人杨女,一岁,汉族,市人,本市厂工人,现住本市_区_路一号。因原告李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一、我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有权继承遗产。原告在起诉书中诬告我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长期婆媳不和,事实恰恰相反。我自年嫁到李家,年后丈夫、公公相继谢世。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眼见婆婆年老体弱,小姑李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顾,一直未再婚。此后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关系很触治。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10年来,我与婆姿相依为命,
5、对婆婆照顾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边,给了她极大的安慰,从未发生大的争执。家里的主要家务由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请人修缮。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时主动干点家务也是正常的。年姿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起诉中诬告我只顾自己快活,要婆姿为我操持家务,以此证明我未尽赡养义务,实属居心叵侧。倒是原告未对自己的母亲尽应尽的义务,长大结婚都是我与婆婆一手操办,婚后专顾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亲的生老病死漠不关心,人一死就吵着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蟾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二、关于遗产的分割,原告在起诉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继
6、承,我可以继续住在东屋,对此我坚决反对。我与原告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考虑继承份额时,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考虑继承人对死者在生前所尽的义务。我负担全部蟾养责任,尽了应尽的义务,理所当然应继承较大的份额我要求继承堂屋与东屋(86平米)。总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担负了养家的重担;第二,我对婆姿尽了全部赡养义务:第三,我负责对房进行了必要的修缮。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根据继承法第12条规定之精神和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市区人民法院答辩人:杨年月日代书: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达成口头合同终止协议签订主体适格、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
7、制性规定,不具有无效的法定事由,己经成立并生效,对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该按照该口头协议执行。4、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补交承包费之诉求与双方之间达成的口头合同终止协议内容相悖,不应该获得法庭支持(1)前己述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达成口头合同终止协议后,双方之间原承包合同约定的内容已经终止,不再对任何一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从承包合同关系转而变成协议终止合同关系。(2)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交承包费属于双方在2011年1月27日签订书面沙砾石筛选承包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内容,而该协议约定内容及双方的合同权利与义务已因双方在此之后达成的口头合同终止协议而终止履行,不再对
8、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被答辩人的诉求是建立在已经废止的协议基础之上,其诉求明显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3)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补交承包费之诉求与双方之间达成的有效的口头合同终止协议内容相悖,被答辩人实际上是要否定双方之前达成的口头合同终止协议内容的法律效力,其诉求与法律规定相悖。三、从被答辩人诉讼理由分析,其诉求也不应该获得法律支持1、被答辩人在诉状中,要求答辩人支付承包款32万元的理由是“既然原告己退还王家利2010年协议的承包费,那么被告刘某与原告签订2011年协议后双方约定由王家利之前所交承包费中抵转
9、而来的32万元就并不存在T”其似乎认为,其与答辩人达成的口头合同终止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故对该终止协议约定的内容不认可,要求答辩人按照2011年协议履行义务。这里面,被答辩人误解了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退一步讲,即便是本案中确实存在被答辩人重大误解的问题,但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或变更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在被撤销或变更之前,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依然是有效的。2、如果被答辩人要求不受双方达成的口头合同终止协议约束,坚持按照2011年协议要求答辩人支付32万元承包款,其必须要否
10、定双方之间达成的口头合同终止协议的效力。而要否定该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其路径包括:认定该口头协议无效;或者是撤销或变更该协议。但显然,这两条路径均无法行通:其一,遍查相关法律法规,实在找不出该口头协议无效的理由,协议双方均应该受该协议约束;其二,即使该口头协议是被答辩人在重大误解之下签订的,是可以撤销或变更的;但撤销与变更必须由被答辩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或撤销。然而,截至今日,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法院判决书撤销或变更双方之间的口头合同终止协议。既然该口头协议未被撤销与变更,那么该口头协议就是有效的,对协议双方均是有法律约束力的。2、即使被答辩人以其他理由起诉,要求答辩人支付承包
11、款32万元,但横亘在其中的法律障碍一一双方曾经达成,并已经履行完毕的口头合同终止协议一日不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被答辩人的诉求就缺乏基础法律关系,其起诉注定先天不足,不能满足胜诉的全部要件,其诉讼请求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综上,被答辩人的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与法理相悖,与情理不合,应予驳回。答辩人侵权答辩状优秀范文第四篇答辩人:刘某,女,汉族,生于1968年4月16日,住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陈家坝村17组128o被答辩人:重庆市某加工厂,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悦来镇合力村3组。答辩人刘某针对被答辩人重庆市某加工厂合同纠纷一案,现根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
12、系,被答辩人之诉求缺乏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一、答辩人已经向被答辩人足额支付了全部承包款,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仅支付承包款20万元不符合事实,也不合情理1、答辩人已经按照双方之间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被答辩人支付承包款52万元(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201X年1月27口签订书面沙砾石筛选承包协议后,已经按照惯例,向被答辩人支付全部承包款52万元,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出具收到全部承包款收条;(2)合同签订后,由于被答辩人的原因,答辩人于201x年7月份左右被迫退出承包场地,承包合同无法履行,造成答辩人重大经济损失;经与被答辩人多次交涉,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达成口头合同终止协议。该口头协议的内容为
13、:A、终止双方之前签订的沙砾石筛选承包协议的履行;B、作为对答辩人的补偿,被答辩人同意向答辩人支付现金14万元;C、双方之间合同权利义务全部了结,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借口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对方补偿或赔偿。(3)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口头协议达成后,被答辩人一直未按照口头合同终止协议约定向答辩人支付14万元;经答辩人多次努力,被答辩人要求必须收回答辩人持有的承包款收据,并要求答辩人承诺不再向被答辩人主张任何违约责任;答辩人无可奈何只得在201x年10月27口,交出承包款收据,并在被答辩人持有的合同上备注:从201x年10月27日至201X年1月27日期间不在(再)履行此协议。不存在经济纠
14、纷。被答辩人这才于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答辩人支付14万元。2、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仅支付承包款23万元不符合事实,亦不合情理(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承包协议中的地位事实上是不平等的。被答辩人作为发包人,拥有砂石选筛场绝对控制权,如果答辩人未按时足额向其支付承包款,被答辩人不可能允许答辩人入场筛选沙金;(2)作为精明的生意人,被答辩人的负责人以及合伙人不可能在答辩人仅支付20万元承包款的情况下,在双方协议终止承包协议时,再向答辩人支付现金14万元;(3)作为精明的生意人,被答辩人的负责人以及合伙人不可能在答辩人未付清全部承包款的情况下,在双方协议终止承包协议时,生怕答辩人再追究其违约责任,坚决要
15、求答辩人在合同中注明双方不存在经济纠纷;(4)答辩人与案外人王家利早已于20xx年7月离婚,各自独立生活、居住,各自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从被答辩人与王家利、答辩人分别签订多份承包协议也得到证实;案外人王家利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与本案无关。值得注意的是,被答辩人在与案外人王家利的合同纠纷一案(201x)渝北法民初字第12730号,(201x)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3174号)二级庭审中,一直坚称其与王家利2010年2月6日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因王家利未交承包款而未得到履行;但法庭查证的事实却与其说法完全相反,由此可见,被答辩人谎话连篇,其陈述的可性度有多么的低。二、从法律关系来看,答辩人与被答
16、辩人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当然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本案中,共涉及二种法律关系。其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通过201x年1月27日签订书面沙砾石筛选承包协议而建立的承包合同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主体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法律关系客体为沙砾石筛选权;法律关系内容为:答辩人的主要权利一一获得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的沙砾石筛选权,主要义务一一支付承包款52万元;被答辩人的主要合同权利一一获得答辩人缴纳的承包款,主要合同义务,允许答辩人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进行沙砾石筛选。该法律关系已经因双方达成口头的合同终止协议消灭,建立在该法律关系基础之上的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均已消灭。其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因达成口头的合同终止协议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