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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模板甲方:注册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注册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单元)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租赁部位:甲方合法拥有位于【房地产权证:号】的转租权,且甲方有权将其改建为园区(甲方拥有更名权,乙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并将其中号楼单元部位(具体楼层、分割及单元位置、安排和数号命名均由甲方根据计划确定)(下称该房屋或租赁单元)租赁给乙方。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1
2、-2租赁位置和范围:该房屋平面图以本合同附件一上标记的位置和范围为准。乙方明确:本合同所述之该房屋位于的楼层和位置、编号名称等均为甲方自行设计划分、分割和编排,系号中的一部分,不拥有独立的房屋产权,不可单独抵押,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或任何其它形式的权利主张;乙方在此同意并承诺放弃该房屋和有关设施、设备的优先购买权。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
3、的验收依据。1-4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双方确认其计租建筑面积为m2o租赁用途2T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遵守甲方委托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有关园区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2-2乙方在承租该房屋后拟向工商主管部门申请设立有限公司,并以有限公司(系暂定名,具体企业名称以该房屋所在地工商主管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新公司的工商注册手续办理完成后,由新公司承接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自行负责向管辖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上述新公司的工商登
4、记手续,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并承诺:在乙方取得上述新公司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与甲方办理本合同(包括附件)承租人的变更手续(即承租人从乙方变更为新公司,由新公司在本合同承租人处加盖公章变更即生效),新公司在本合同承租人处加盖公章之同时,乙方自动变更成为新公司(即新承租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方,为新公司履行本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3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2-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自行申请并获得经营本合同2-1条所述营业所需的一切政府许可或批准证书,
5、如需甲方配合,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从事与本合同2T条所述营业之外的其他用途,不得将租赁单元用于居住目的。2-5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法经营。如有关法律、法规和/或规定因乙方原因而被违反,由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包括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签署本合同而遭受的行政处罚,或者向第三方赔偿费用、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支出等)及一切经济、行政及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6甲方有权对租赁用途的合约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在天之内加以更正,如乙方未予更正,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3-
6、1甲方拟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交付日的调整以本下文约定为准。)房屋计租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交付日调整的,计租租赁期开始日按交付日调整天数一样调整)3-2甲方于租赁单元交接日前天或签约当日发出客户交房通知书,或根据该房屋建设施工情况,经提前天向乙方发出客户交房通知书,可早于上述3-1条所约定的日期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客户交房通知书载明之交接当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并签署租赁房屋交接书。如果乙方届时无故不到场且逾期超过14日,视做租赁单元自客户交房通知书载明的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3-3”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1条规定的甲方应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且在客户交房通知书上载明的日期,但如
7、果当事人按照第3-2条之规定对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进行了调整,则”交付日是指甲方按照第3-2条之规定书面通知乙方的经调整后的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实际交房日期或视做已经交接的日期。如交付日后的期间是装修期的,则装修期仍从该交付日之日起开始计算。3-4如甲方延迟交付该房屋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则交付日应相应顺延至不可抗力影响持续期间终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3-5乙方应于甲方客户交房通知书中载明的交付日前往甲方现场办公点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之前,乙方应付清本合同规定乙方于该房屋交付时应支付的所有款项,甲方在收到全额款项后应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双方签署的租赁房屋交接书即视为甲方已按照本合同
8、规定条件履行了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义务。如乙方未付清上述款项,则甲方无义务交付该房屋,待甲方收到全额款项后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乙方承担该房屋未交付的全部责任,且乙方应承担的租金物管费等支付等义务起始日并不因此延后,客户交房通知书载明的交付日视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日。3-6非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在交付日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甲方已在交付日交付该房屋,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各项费用。3-7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计租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如甲方有意向让乙方续租的,甲方将在计租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前向乙方发出该房屋的续租商谈书面通知(以下简称续租商谈
9、通知”)o甲、乙双方应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有关续租的条件和条款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但如甲乙双方已就续租进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除外。3-8乙方收到续租商谈通知后30天内与甲方协商签署关于续租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房屋续租合同”),并随同甲方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的变更手续等)从而将该房屋的租赁关系延长相应的月份。就该等手续的办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3-9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或者未在计租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前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续租商谈通知,或者乙方未能按照上述39条规定与甲方签署房屋续租合
10、同的,甲、乙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将于本合同规定的计租租赁期届满时终止而无需另行通知,乙方应在终止日前搬离。在计租租赁期的最后个月内,乙方允许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后让第三方在合理时间内视察该房屋,且甲方可在其认为合适的地方展示招租广告。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自计租租赁期开始日起(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计租租赁期内各年租金明细:租金递增:。装修期:甲方给予乙方的装修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曰止。双方同意,交付日调整的,装修期按交付日调整天数同样调整,除此外装修期不因任何原因延长。
11、装修期内不计算租金和计租租期,但乙方需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煤等一切租赁相关费用。装修期届满次日即为该房屋计租租期起租日,租金和计租租期由起租日起开始计算。4-2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付款方式为:该房屋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即:甲、乙双方在签约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的首期租金,即人民币元,其后各月应付的租金,乙方应于当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租金款。所述日期恰逢法定休假日的,则相应顺延。如乙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如支付的第一个月租金对应的期间结束后首日(含首日)起至当月(日历月)最后一日(含该日)止不足一个日历月,或者计租租赁期满或
12、提前终止时的最后一个月内的租赁日不足一个日历月的,根据上述41条规定,该月份租金应按日租金标准与该月内实际租赁天数的乘积计算。押金支付按本合同第五条执行。4-3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的所有付款,应电汇至甲方书面指定之帐号,或以甲方届时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甲方可于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10天前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乙方付款所发生的任何银行手续费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公司名称:人民币开户银行:账号:4-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支票、本票、汇款或现金4-5甲方在收到乙方应付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或发票。保证金和其他费用5-1甲、乙双方约定,在签约后3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
13、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等额于第一年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5-2合同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网络、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相关租赁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禁止使用各种燃气。5-3乙方支付网络、通讯等费用以各公用事业单位开出的账单为准。水、电为二次供给,水电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指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在收到款项3个工作日内开具收款凭证予乙方。如果逾期支付,乙方应承担上述各公用事业单位征收的滞纳金。5-4乙方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为
14、每月每建筑平方米元人民币。交付日起合同期限内物业管理费按平方米支付,每月合计人民币元。房屋交付日起至20年月末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在交付日当日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后乙方应每【1个月支付甲方一次物业管理费,支付时间为当期末月25日之前支付下期的物业管理费,支付至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甲、乙双方在签约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计租租赁期开始日至年月日的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乙方同意,如合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就整个园区内房屋统一调整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等,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就该房屋所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等将于该一个月期满时
15、相应调整。5-5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或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有权使用保证金代付或直接用保证金冲抵相应乙方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欠租金、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等或其他应付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通讯等公用事业费等费用)的数额或合同的约定而定;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规定致使甲方发生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重新出租租赁单元进行修缮发生的费用,亦由甲方在保证金中扣除。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按照本条规定扣减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足保证金的不足数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5-6甲方应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该房屋并办妥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或余额(如有)
16、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5-7特别约定:乙方同意,经甲方催告后7日内,乙方仍拒不改正违约行为,或仍不履行本协议下任何付款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仍未支付上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的,甲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断水断电。乙方同意,在断水断电期间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甲方不予以减免;由于断水断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予以承担;甲方因乙方原因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所产生的损失、后果、费用(包括且不限于重新接驳水、电供应的费用、安保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交付的保证金内支取。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6T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在正常情况下房屋结构的使用安全。合同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结构有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损坏时(乙方装修进行过改动的属于乙方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