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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级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以来,市委编办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在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抓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全面保障机构改革成效落地见效。一是开展改革“回头看”,加强职能协同优化。以进一步完善党和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为目标,积极组织召开市县编办主任座谈会、市直涉改部门机构改革座谈会等,听取市县两级有关同志对这次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评价;积极收集各级各部门对机构改革协同优化、深入推进职能转变的意见建议。深入县市区、市直涉改部门实地调研,开展“回头看二通过实地走访,核实新组建部门改革调整后的职能运行相关情况,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衔
2、接中易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如,及时跟进了解划转职能后的机构是否运转、部门间的职责关系是否理顺等情况,主动明确了涉海部门监管执法职责分工,调整理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职责,促进部门间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催生“化学反应”,真正实现“1+12”的改革成效。二是完善机构编制台账,加强实名制管理。以各部门人员转隶名单为基础,对实名制数据库的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更新整理,全面录入改革后的机构名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信息。改革后,及时整理归档了49个涉改部门的纸质资料,并对电子台账进行核对和更新,确保机构的沿革、设置、撤并、更名、编制、领导职数等信息全面准确、全程可溯、有据可查。同时,对照“三定”规定
3、及相关调整文件,做好转隶人员的划转,确保数据及时更新,做到实名制系统中人员调整不漏、不重。改革后,共调整完善56个党政工作部门、73个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数据信息,审核出入变、信息变更等记录271条,实名制系统数据基本做到准确无误;建立月报制,将实名制系统信息与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相挂钩,确保系统数据实时、准确。三是统筹分流超编人员,加强编制精细化管理。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为统筹分流和消化新组建单位的超编超职数的人员数,对改革已到位的和部分不涉及改革的市直单位实施人员编制解冻,以“市直单位机构改革后每空编3名原则上安置1名超编人员;单位空编为机关事业编制的,原则上不统筹安排分流人员”的方式,按照相
4、关程序集中调剂空余编制、办理编制使用和新进人员调动,有序促进市直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截至目前,已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分流安置工作,安排市直20个单位接收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司法局共36个超编人员。四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组织47个市直涉改部门认真开展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自查自评,指导部门对照改革实施意见及新的“三定”规定执行情况逐条分析自查,防止划转职责“自由落体”。结合用人选人专项检查工作,依托实名制系统数据,重点检查改革后市级涉改部门是否同步更新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是否超职数配备干部、部门超编、违规配备编外聘用人员等违规违纪问题,防止出现的新的违规违纪情况。特别是核查系统中编制总数、出入编管理、实有人员等日常使用频率较高的数据,确保系统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