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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共省委深入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意见,根据省文物局关于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县实际,特编制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保护利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挖掘、整理和阐释工作
2、。强化技术支撑,引导社会参与,探索革命旧址遗址保护利用新机制,推动革命文物转化与传播,向公众展示革命文物的历史脉络,为弘扬传播红色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强支撑。通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的创建,把打造成为国内知名的红色文化旅游城市,成为践行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研学旅游胜地的典型范例,成为传承红色基因的国家文化地标,成为中华民族凝聚的重要标识。二、创建范围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的范围是以宁州古城秋收起义红色历史文化街区为核心,以军旗诞生和红旗招展为路径,包括秋收起义沿线和湘鄂赣苏区首府区域,辐射周边革命文物较为集中乡镇,主要包括上衫乡、古市镇、东港乡、渣津镇、山口镇、大桥镇、马坳镇、
3、全丰镇、上奉镇、黄港镇和大椿乡等乡镇。主要思路是:以宁州古城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及城市更新示范区,改造秋收起义红色历史文化街区为契机,将秋收起义红色历史文化街区打造为秋收起义红色革命旅游景区,打响“一人民军队第一面军旗诞生的地方”这一红色旅游品牌;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段)规划为蓝本,着力建设湘鄂赣边三年游击战争(段)集中展示带,突出以上衫湘鄂赣省委省苏区旧址群为中心,打造上衫湘鄂赣苏区中心园;启动古市画坪游击战争体验区项目,将画坪湘鄂赣省委省苏区旧址群与画坪生态环境及古市金矿融为一体,以淘金文化与苏维埃政权保卫战有机结合,打造沉浸式红色旅游景区;全面启动县域内革命旧址的修缮保护、陈展利用和周边
4、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三、主要任务(一)统一思想,完善机制,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基础工作。加强理论学习,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的组织学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部署,高起点、高站位、高标准启动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健全文物管理机构,成立县文物局,加强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监督;建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协调机制,落实基层文物管理职责,将村级文物管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调动基层文物管理的积极性;落实革命旧址产权人日常看护管理职责,以合约式签订革命旧址日常看护管理奖补协
5、议。继续落实好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强化县财政每年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文物的日常管理和抢救性修缮保护。加大文物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的比重,将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开展革命文物资源普查和历史文献档案、口述资料征集等资源专项调查,建立资源数据库;做好调查研究成果的整理、发表和出版工作,做好线上公开发布工作,有利公众随时查询;系统深入开展革命文物价值的挖掘和研究,推出一批标志性的研究成果。(二)科学规划,多措并举,提升革命文物活化利用水平。以保护规划为引领,科学有序实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编制好秋收起义红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建性详规
6、;完善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上衫湘鄂赣苏区中心园修建性详规;制订好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积极推动共建共享,鼓励当地居民、社会力量通过捐助、认领、认护等形式参与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旅行社、研学团体等社会组织参与革命文物的研究与利用。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行动计划,增强预防性保护;启动馆藏革命文物的修复计划,增强数字化保护;加强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征集工作。创新文物保护装备的科技应用,不断提高文物保护能力。加快推进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陈列展示、旅游服务、主题活动等对外开放;加强革命类文保单位的活化展示利用,实现免费对外开放;围绕重大历史事件和红色旅
7、游线路推动革命文物的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加强革命文物周边环境整治,坚持周边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与革命文物本体相协调原则,凸显红色基调。加快宁州古城红色数字体验中心项目建设;完善上衫湘鄂赣省委省苏区旧址群的陈展布展,与金龙山景区融合发展,形成山下文化感悟,山上体验互动的红色经典旅游景区,达到整体规划,统筹利用,成片保护的目的。(三)科技引领,多重保障,增强革命文物的保护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革命类文物保护单位“四有”保护要求;强化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定期排查和文物保护执纪问责制;根据需要有效实施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安防、消防、雷防、蚁防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以奖代补的方式落实革命文物的日常
8、看护管理,建立革命文物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机制。强化革命文物的科技保护,推动科技运用到监测和巡查工作中,将革命类文保单位纳入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或应急广播系统覆盖范围;委托专门机构开展技术攻关,重点研究木构建筑、土木建筑等革命文物本体修复保护技术;及时处理县级以上文保单位的文物病害,并实施修缮保护。(四)激发活力,融合利用,做强革命文物的活化传承。深入开展革命文物的价值研究,实施重要革命文物的展示提升工程,运用AR、VR等现代科技手段实施革命文物数字化展示,提升资源可视化、沉浸式、互动性;打造一批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体现时代精神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启动秋收起义纪念馆局部改陈和县博物馆的
9、全面改陈布展提升工程;支持博物馆、纪念馆等级创评工作。强化革命文物红色基因传承、资政育人的教育功能,培育一批体验式教育培训基地,争创一至两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或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讲好红色故事,编撰出版2部以上革命文物通识读本;利用革命文物,创作反映红色文化,有一定影响力的书籍、影视、曲艺、绘画、音乐等红色文化精品;培育20名以上专职红色讲解员,20名以上红色志愿服务者。注重价值转化、创新宣教手段,开展红色文化进校园系列研学活动。全面开展特色文体活动,提升公众对革命文物保护的认识理解。持续输出红色文创产品,联动音乐、文学、动漫、游戏等网络平台,加大红色文化在新文创领域的多元合作。利用现
10、代化手段,在保护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革命文物的教育功能,可将旧址设立为图书馆、非遗展示馆、非遗传习所或党日活动现场教育场所;可将旧址作为研学旅行、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五)正确引导,优化配置,打造共建共享共营的示范区。改善革命文物保护范围内对文物安全有重要影响的村舍,通过产权置换、价值补偿、土地流转等方式对闲置的民居、院落进行改造利用;充分利用秀美乡村示范点建设,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加强革命文物整体环境保存,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引导和鼓励原住居民积极参与符合革命文物核心价值的新型文化产业,在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参观服务、研学教育、文创产品体验等服务项目上发挥重要作用,提高当地村民收入。推动
11、创建示范区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化特色农业产业、传统手工业加工拓展项目,加强原住居民的职业培训,拓展就业空间,创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当地群众和谐共享的发展模式。构建“文化+旅游+商业+服务+N”复合型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推动跨区域信息、交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基础设施建设。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非遗传承基地,推动红色非遗项目的活化利用。建设红色文化产业园,发展红色文化创意、红色文化教育和文化娱乐、旅游休闲等产业。发展家庭农场、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园、乡村民宿等农旅融合业态,建成乡村振兴精品示范项目,打造为共建共享共营的示范区。(六)树好形象,扩大宣传,提高示范县创建的知名度和满意
12、度。全面设立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保护标识牌;设置革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打响“一人民军队第一面军旗诞生的地方”“上衫一湘鄂赣苏区首府”“画坪一湘鄂赣苏区的缩影”等红色宣传品牌;每年举办3场以上红色专题展览或群众性演艺活动;每年开展3次以上有庄严感和教育意义的系列主题活动。推进“互联网+”革命文物,对革命文物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延伸式展示宣传,传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加强革命文物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确保文物安全;公布创建示范区内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杜绝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办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四、实施步骤(一)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制
13、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充实和完善已有革命文物保护力量;加速推进重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及配套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实施;全面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推广与宣传活动。完成创建工作的各项申报材料。(二)加速推进阶段(2023年)。示范县创建工作初见成效。实施一批革命遗址保护展示示范项目,推动建成一至两个文化+产业+旅游示范项目,以点带面为示范县后续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加速完成辐射区域的项目建设,完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县人民政府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提升示范县的管理、开放、运营和服务水平,全面
14、总结创建工作成效,迎接省文旅厅的评估认定。五、保障措施(一)构建“高位推动、城乡共建”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在政策层面上,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机构设置上,设立示范县创建指挥部,探索复合型管理模式,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在组织领导上,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推动机制上,实行领导小组统筹、县文旅局业务指导、县乡两级政府主体落实,形成“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统筹创建工作进展情
15、况进行跟踪督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示范县项目适时进行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县文旅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支持指导示范县的创建工作;相关乡镇承担示范县创建的实施主体责任。(二)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示范县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加大文物保护利用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探索全社会资金筹措机制,发行专项债券,将示范县创建重点项目申请纳入国家专项债券库,加快推进革命文物的抢救性修缮保护,逐步落实革命旧址的消防、安防、雷防和蚁防措施;加速示范县创建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地。加强政策性资金对交通、水利、农业、环境保护、科技等项目的支持,将城市更新、秀
16、美乡村示范点、农业科技产业园、旅游公路、修河源生态等建设项目向创建示范区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县创建的展示利用、产业发展、宣传推广、文创开发、教育实践等项目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创新“引进、培育、激励、保障”为一体的人才机制。落实人才保障,制定文博事业机构和示范县人才引进计划,培养一批红色文化研究人才、文物管理专业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强管理、科研队伍的能力建设,优化文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激励创新创业,对创建区域内文化新经济创新项目、创业人才给予特殊补贴。(四)探索反哺社会惠及民生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多种补偿机制。建立革命文物专项保护基金,将创建区内产业发展收益按一定比例注入,用于文物保护,实现保护促进利用、利用反哺保护的良性循环。实行优先就业补“外迁”,居住在重点保护区内的原住民易地搬迁后,优先吸纳在县域内就业;实行生产资助补“耕种”,对符合革命文物保护要求的农业生产给予